(欠款公司名称):
至 年 月 日贵司已累计欠我司货款计人民币 元, 已超过了双方约定之付款期限。
现我司郑重的请求贵司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如下账号或以其它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采取停止发货、付诸法律等其他必要之措施。 为了我们的长期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 请慎重考虑, 谢谢!
特此函告!
XX公司
年 月 日
借款户:________
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信用社申请办理的“________小额担保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当时约定期限为______年,国家财政贴息,并由________为你的贷款提供工资担保。现在你的贷款已经到期,电脑系统已从你的贷款逾期之日起开始对你记收罚息,并自动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为了恪守信用、有借有还,限你接本通知3日内主动到范坝信用社归还贷款本息。否则,我社将对你及你的贷款担保人采取法律措施,依法回收贷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全部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________乡人民政府
________信用社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公司:
贵公司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与我公司签定销售合同采购____一批,合同编号:________,合同总金额¥____.00元(大写:____元正)。合同生效后,我公司已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交货义务。但贵公司并未按约定完全履行付款义务。
依据合同付款方式的约定及贵公司的实际付款情况,截止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尚欠逾期货款¥____.00元(大写:____元正)。
贵公司拖欠货款已经长达____个月时间,此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已构成违约。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同时也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贵方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商业信誉损失,特致函贵公司。望贵公司收函后,积极筹款,支付所欠逾期货款¥____.00元,(注:我公司不接受承兑汇票)!
为妥善处理此事,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就付款事宜做出明确答复。希望贵公司对此函予以足够的重视,及时、妥善的处理该笔欠款。否则,我公司将不得不考虑采取包括法律措施在内的一切措施,以切实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顺颂商祺!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尊敬的 客户,您好!
感谢您对首开·班芙春天的关注和支持!
年日,您与我司就首开·班芙春天幢室房屋买卖事宜签署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简称该合同)。依据该合同约定,该套房
屋单价为 /平方米,房屋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您应于年共 元(大写: 元),并办理银行按揭。 现您已支付首付款 元),但剩余首付款截至 ____年 月 您已逾期付款 依据合同约定,您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我司希望您于年 中心办理付款手续,否则,我司将按首开·班芙春天《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第1项追究您相关违约责任。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 ,电话:
本函件送达之日,如您已付清上述款项的,请勿理会本函件。如由此给您造成不便的,敬请谅解!
专此函达!
xx置业有限公司
尊敬的***先生:
您好!
您于***年**月**日购买“*****”小区住房*** **合同备案号为:***********,合同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元整。
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整,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起***日内将按揭款放到出卖人账户。
您至今仍未付清首付房款并办理贷款手续,因此按照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约定:逾期超过90日后,视买受人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按照合同附件四第六条约定:本合同在双方签章生效后,买受人如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套房屋总房款的10%赔偿出卖人损失;
至***年*月**日您已累计一年零十七天未付款, 早已超过了双方约定之付款期限90日。
现我司郑重的通知您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视为您无理由终止合同,采取付诸法律、房屋另行出售等其他必要之措施。为了双方的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 请慎重考虑,务必如期办理房屋相关手续,谢谢!
特此函告!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致XXXX有限公司:
贵司(被通知方)曾于20xx年5月6日与XXXXXX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签订一份《XXXXX买卖合同》,约定贵司以全款方式购买型号为XXXXX推土机2台,贵司向我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合同约定质保金XXXX元(人民币XXXX元整)于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一年或1500小时,以先到为准),截至20xx年6月14日,贵司仍未向我司支付此笔款项。为此,我司对贵方提出以下要求:
1、请贵司务必于20xx年6月30日前还清全部拖欠款,否则我司将按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并不予减免(合同第八条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欠款总额的日5‰)。
2、如贵司不按期归还上述款项的,我司将采取拖车、诉讼等更加严厉的催收措施,贵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
3、因贵司不能按时归还上诉款项的,贵方同意由通知方自行将机器拖回而无需经贵司授权,并由通知方自行评估、变卖该机器,以实现债权。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XXXX人民法院处理。 以上要求被通知方表示完全接受。
通知方:
20xx年6月14日
________领导:
现就贵方未及时支付我公司工程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
20____年____月____日,贵方与我公司签订了《________装饰工程合同书》。双方约定,贵方应于工程临近结束时,工程款应付总工程款的90%(进驻工地三日内支付我方30%,工程过半支付我方40%,工程临近结束支付我方20%)。20___年____月初期,我方依约将工程进程赶制尾期,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现应付工程款________元。
我公司认为,双方既已有约在先,当全力守信方能更好友好合作,故特致函请贵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应付款项支付我公司.
此致 敬礼
__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
xxx阁下:
您好!
阁下贵单元( 阁 幢 房)从 年 月至 年 月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费、车位费、滞纳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我司客户中心曾以书面、电话等形式通知催缴,但您户目前仍未配合交款工作。根据《xx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江华省和华江市有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等条款,阁下应交缴以上的费用。在此,再次敬请阁下于 年 月 日前到xx客户中心交清欠款。
为共同维护xx物业管理服务系统的正常运作,对逾期仍未交款的,我司将按xx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业主公约约定的条款,停止相应的服务措施。若有疑问请与xx客户中心直接联系。
特此通知
垂询电话:xxxxxxxx (王小姐、李小姐)
附 表:
欠费月份:
管理费:
水费:
车位费:
临时停车费:
滞纳金:
合 计:
华江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年xx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