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出行通知

孙小飞

  清明节文明出行通知(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切实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给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现就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运输和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预计清明节期间以祭祀扫墓、踏青为主的客流依然较旺,交通拥堵及森林防火等管理压力依然较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严把关口保安全、科学调度保运力、优质服务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建立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反应迅速、应急灵敏的工作机制,确保清明节期间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族宗教局、慈溪供电公司、市海事办相关负责人和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匡堰镇、横河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各相关镇也要成立对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

  (一)管理时间:4月x日至4月x日共5天。其中4月x日至x日为重点管理日。

  (二)管理范围:全市主要道路、墓区所涉镇域上山道路、景区道路、渡口、高速出入口及其他主要道路。

  (三)责任分工

  1.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对辖区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力量,主要路段、路口定人定岗,切实加强综合协调指挥和现场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负责开辟和平整辖区内临时停车场地,落实专人对路边停车以及停车场点车辆停放进行引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市公安局通报道路信息。

  (3)落实辖区内山塘、窑厂在4月1日至4月5日暂停作业措施,停驶工程车辆,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期。

  (4)加强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发现一处及时消除一处。

  (5)做好山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承担山林灭火任务。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市公安局

  (1)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协调、检查督促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

  (2)负责维护全市主要道路特别是国省道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排好警力,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定点管理;发布临时交通管制公告,设置临时交通禁令标志和告知牌;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墓区周边临时停车场的车辆有序停放工作;对出现道路堵塞情况的路段,及时指挥疏导;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负责对属地政府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

  (4)加强治安巡逻和接处警工作,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

  3.市交通运输局

  (1)精心组织运力,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杜绝病车上路。

  (2)负责在高速出入口、主要道口设置临时指路牌。

  (3)会同市公安局做好临时中转工作,按需临时开辟公交线和调运公交车。

  (4)做好道路施工路段路面平整工作,保障车辆通行。

  4.市城市管理局

  会同市公安局做好城区道路、景点和重点区域的摊贩、停车、环境卫生等秩序管理工作。

  5.市旅游局

  (1)根据市公安局制订的交通安保方案,提前对相关旅行社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车辆的交通走向指导工作。

  (2)指导旅游景区制订旅游交通应急预案,增派保安值巡人员,加强景区停车场和主要道口秩序维持。

  (3)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在主要道路设置旅游景区等标志牌。

  6.市民政局

  牵头做好墓区服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节日期间所属墓区内各项活动的管理。

  7.市海事办

  加强渡口和客运船只巡查、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渡船载人,严厉打击“三无”船只非法运营。

  8.市农业局

  加强山林防火宣传,落实防火灭火措施及责任,严防森林火灾。

  9.市委宣传部

  营造文明祭祀、文明出行的舆论氛围,组织节日志愿者活动。

  10.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族宗教局、慈溪供电公司等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应针对性工作。

  三、强化应急协同,提高保障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措施。要加强节日值班,建立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短信、“双微”、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广泛发布清明节公交线路、交通管制、道路交通信息、火灾预警气象信息等有关事项,做好信息沟通和疏导服务,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做到有序出行。要提高服务质量,丰富便民利民各项举措,在重点区域安排服务人员和志愿者,在重点墓区配备医疗急救车辆及医务人员。要强化应急协同,清明运输和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目标。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28日

  清明节文明出行通知(二)

  20xx年清明节假期时间为4月x日至4月x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扫墓、旅游踏青游玩等交通流叠加,加之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继续对7座以下(含7座)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道路交通将面临较大压力。

  清明节期间,全市多条道路车流量将会大幅增加,特别是高速公路、景区道路、公墓、烈士陵园及周边道路车流量会大幅增加。另据气象部门预报,清明节期间将会有小到中雨,这也将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

  柘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错开高峰时段、易拥堵路段出行,重点留意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点段:

  4月2日、3日是祭祀扫墓的高峰时段,特别是前往公墓祭扫的人数剧增,祭扫时间集中在8点至12点。因墓区周边道路窄、易拥堵、车辆停车泊位少,交警提醒市民祭祀扫墓时注意错开高峰时段,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以往小长假的高速公路免通行费的情况,小长假的.头尾两天(4月2日和4日)9:00—11:00、17:00—19:00将是交通流量的高峰时段,市民可以考虑错峰出行。

  柘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驾驶员朋友,清明出行要提前做好出行功课,熟悉目的地沿线路况,一旦出现拥堵情况,请耐心等待,听从交警的指挥,不要借道超车,不要穿插等候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不要占用应急车道。

  途径景区道路、山区道路、临水等道路时,一定要注意减速慢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驾乘车辆时,不要疲劳驾驶,不要超速、超员、超载,不要酒后驾车,不要驾乘无牌、无证车辆,不要驾乘报废、拼装、非法营运车辆。

  清明期间,交警部门将在高速公路、主要国省道、景区、墓区周边、城市郊区主要道路和岭区进出山口等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加强指挥疏导,集中查处“超速、超员、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随意停车上下客、车辆乱停乱放、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等道路通行乱象,全力保障清明期间道路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清明节文明出行通知(三)

法学院各班及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20xx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x日至4月x日,4月5日正常上班、上课。请同学们相互告知。

  为确保同学们放假期间的安全,强化安全意识,特提醒以下事项:

  1.放假之前,各班做好详细的假期去向登记,如若外出,务必告之父母,经得父母同意后方可安排出行。

  2.在放假之前,各宿舍清扫卫生,假期注意防火、防盗,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3.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春游活动,自发组织的个人及团体外出活动,必须在辅导员处登记。出行时必须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杜绝不安全隐患。

  4.建议同学们不要单独出行,不要去地势险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景点,不要参加探险活动,不乘坐安全系数较低的游乐设施,出行远离施工场所、临时围墙及积水池塘等危险地带。

  5.外出游玩如需联系旅行社,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旅行社。

  6.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无证、无照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

  7.外出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随身带一些常用药品。

  8.注意财物安全,要严防小偷抢匪;警惕传销组织拐骗和宗教渗透。

  9.外出期间务必随身携带手机,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如遇特殊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等求助电话,并告知辅导员。

  10.外出游玩务必遵守各项法规,尊重地方民俗,遵守旅游景区规定,礼貌待人,文明游玩。

  11.外出同学务必于4月x日返校,当晚辅导员组织返校情况检查。

  请各位班级与党团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假期及外出的安全问题,做好安全教育,增强同学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确保同学们平安度假。

  祝各位同学假期平安、快乐!

  文法学院

  20xx年4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