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清明放假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四)为法定节日,4月6日(星期五)原计划课程调至4月8日(星期日)上课,4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好应急值守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xx学院
3月26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和校历的规定,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周四)至4月7日(周六)放假,共3天。4月8日(周日)上班,补4月6日(周五)的课。
请各单位、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加强值班和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师生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学校办公室
3月23日
各教学单位、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5日—7日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原安排在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4月8日(星期日)上,原安排在4月7日(星期六)的课程正常进行,原安排在4月8日的课程停上。各院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请各单位将清明节值班表,于4月4日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清明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