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继续稳步推进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结合20xx年教师培训工作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教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教师管理和培训体制机制,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大教师教学基本功和学科基本素养训练,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具有扎实专业知识、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对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深入开展分类、分层、分级、分岗培训,强化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和校本培训。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现代化教育信息技术水平,创新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区内培训与区外培训、传统培训与网络培训、理论学习与岗位锻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使教师师德素养显著增强,知识结构更加完备,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主题
20xx年教师培训工作主题“强化基础”。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紧密围绕“强化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各承训院校和机构要在培训内容上要强化教师教学基本功和专业基本素养,夯实教师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
1.要总结梳理20xx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的基础上,做好20xx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五五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要让每位教师都能清楚了解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要求。
2.改革培训模式,开展分级培训,按照“市级骨干培训、区级通识培训、校级校本研修”的格局开展五五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培训审核和备案制度。凡需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序列进行管理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承训院校或机构必须参照自治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设置指导模块制定培训方案和课程计划,并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执行,并须在完成培训任务的1个月之内,将培训有关材料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教师培训计划,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3.加强教师培训动态管理,建立并启用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
4、加大对区县与内地协作院校开展教师培训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拓宽教师培训途径,多形式多渠道提升教师培训实效。
5.加快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和区(县)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强、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中小学(幼儿园),力争年内增加3所市级教师发展学校。
(二)认真组织做好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工作
6.严格按照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指导性课程计划,设置培训课程,严格过程管理,年内组织开展两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班。培训人数约为4000人。
(三)做好市级培训计划。
7.认真组织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培训500人,市级教师培训管理者的培训50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培训等市级计划任务。
(四)抓好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8.抓好20xx年启动的市级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提高培训,加强过程管理,组织做好教学实践工作。继续组织实施《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跟班驻校项目》。
9.开展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汉语水平(MHK)摸底工作,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针对摸底情况开展提高培训及测试。
10.启动首期《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高级研修班》。
(五)加大教师教学基本功和业务基本素养训练,加强校本培训指导力度
11.建立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开展校本研训论文评比和研讨活动,总结经验,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加强校本培训指导力度,举行校本研训观摩活动。
12.各区县和各学校在教师培训中要加大教师基本功和专业基本素养的训练,各区(县)教育局予以创造和提供学习、交流、竞技的条件和平台。
(六)做好“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参训教师选派工作
13.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培训任务,及时下达的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培训项目,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审核、上报工作,坚持在抓好国培集中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远程培训的监督力度,实行定期反馈通报制度,确保“国培”工作成效。
(七)其他相关工作
14.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做好每年两期近900人的.自治区两年制少数民族教师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
15.继续做好北师大和华师大及华中师大新疆区免费师范生的教学实习工作,为学校和毕业师范生搭建平台,组织做好免费师范生供需见面会。
五、工作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是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培训任务,用足下达的培训指标。要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特别要重视青年教师的培训;要根据学校实际,采取措施激励教师参加培训;要加强培训考核,督促教师更好地参加培训;要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积极做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五个(20xx-20xx年)管理周期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认真在全校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认真传达《乌鲁木齐市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xx年至20xx年)》《乌鲁木齐市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20xx年至20xx年)》相关精神和要求,特别是本周期教师继续教育课时分配,考核实行“培训合格”“考核合格”双达标等,让每位教师知道在按照规定完成360学时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同时,还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合格,方可通过《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继续教育证书》在本管理周期内有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审、晋级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
(三)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科学计划、合理安排,在五年内有计划的分批分学科分学段选派好教师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每年计划选派参训教师人数不少于在职专任教师的20%,避免出现本周期末扎堆参训情况,确保本周期内教师培训率达到100%。
(四)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自觉增强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师本着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参加培训。进一步理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体制,完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培训责任体系,建立教师培训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长对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责任。
(五)各区(县)教育局和教师培训院校,要自觉深入中小学教师中去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中小学教师对培训的需求。在具体的培训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的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师培训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培训的开放性、民主性和参与性,坚持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自修提高相结合,机构培训与教学研究和实践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统计站,塔然高勒管委会统计站,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旗统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统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根据《全区开展旗县(市、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通知》(内统办字〔xxx〕36号)要求,我旗决定于xxx年6月23日、24日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培训对象
旗统计局工业、能源、投资、财贸、社会、服务、农牧、农调分管领导及专业人员;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管委会统计员,新能源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统计员;各苏木镇统计员,塔然高勒管委会统计员;“四上”企业统计专兼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目的
围绕各专业理论知识、“一套表”知识、报送要点和难点,现阶段统计工作重点和统计改革要求。培训对象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现场提问,以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全旗各级各类统计人员熟练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增强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统计工作标准。
三、培训方式、人员和时间
1、6月23日上午,8:30—9:30集中培训工业、能源、投资、财贸、社会、服务业六个专业,9:40—12:00各专业分组培训;
2、6月24日上午,8:30—9:30集中培训农牧业专业统计人员和各苏木镇统计人员。
3、培训讲师:市统计局有关专业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各培训单位要积极做好本次培训人员的安排落实,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培训。
2、全旗统计人员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此次培训作为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做好统计工作的一次良好机会。
3、未尽事宜请统计局各专业人员结合本专业培训要求,通知对应统计员。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xx旗统计局
xxx年6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从编制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完善配套制度标准,构建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实现“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度融合。对于深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促进招标采购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各级管理部门、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及时解决传统招投标项目操作的疑难问题,掌握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PPP采购技巧、政府购买服务操作实践,做好项目方案策划、全面了解招标文件编制的主体、形式要件、程序要求、商务技术要求及评审因素的编制方法及原则等内容,合理解决招标采购争议事宜,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督执法及行政监督人员的管理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招标》周刊社决定举办“招标采购全流程指导与案例分析及运作实操”专题培训班。本次课程针对我国当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结合从业人员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案例分析。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中国招标》周刊社
二0**年五月二十四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
“种子教师”是大学区教师队伍中的新生力量,为助力他们尽快脱颖而出,成为能实践、善研究、懂创新的新型教师,从而有力支撑大学区学科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推动大学区教育教学整体水平提升。按照20xx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关安排,决定开展西安市大学区“种子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种子教师”能够深刻理解育人本质,增强职业信念,提高工作热情;了解高素质教师的基本要求,主动更新教学理念,建构教育理论,把握课改前沿,增强教学技能,全面理解教师专业发展新途径,提升“种子教师”专业素养,持续促进其专业化发展。
二、培训对象
西安市大学区学区长学校 “种子教师”600人,其中小学400名、初中200名,按学区长学校数平均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遴选原则
大学区学区长学校内35岁及以下年龄、两年及以上教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不限、热爱教育事业、自我发展需求强烈、业务崭露头角的潜力型青年教师。
四、培训时间
该培训分三批进行,每期5天,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五、培训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老校区)(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报到及上课地点详见附件2。
六、培训内容和形式
以案例为引导,以提升参训者专业水平为目标,课程内容分五大模块:师德与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学理论、课程与教学改革、校本研修与教师发展、教学实践与研究等。
本次培训以集中培训为主,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参与式研修、经验分享等方式。
七、培训经费
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用由市教育局专项经费支出,不另外收取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八、培训考核
培训完成后,经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计40学时。
九、培训要求
1.该培训委托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负责实施。
2.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参加培训,直属单位按属地化管理。
3.请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于5月18日前将第一批和第二批参训人员名单、9月8日前将第三批参训人员名单(附件3)发送至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指定邮箱。
4.参训教师需携带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培训地点办理报到手续,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报到的学员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5.参训教师可自带笔记本电脑以方便学习和交流。
十、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基教一处 刘 敏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张文斐
陕师大远程教育学院 康 琳
王夏梦
邮箱:
一、 幼儿园及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
20xx年8月28—30日(时间为三天)。
二、幼儿园及一年级新生报名年龄段:
幼儿小班:3周岁
幼儿中班:4周岁
幼儿大班:5周岁
一 年 级:6周岁
三、报名须知:
1、新生家长携带①户口簿(出生证);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来校(园)报名登记。
2、报名地点:① 学前班、幼儿班:老幼儿园、新建幼儿园。
② 一年级:XX市女山湖中心小学。
3、幼儿园学区划分:肖郢路以东为老幼儿园学区,肖郢路以西为新幼儿园学区,请学生们家长务必到所在学区报名!
4、报名费用:根据明价费字(20xx)1号文件精神,我校应收取一年级簿本费10元;应收取幼儿班保育教育费标准为750元/生·学期,实收600元/生·学期。
四、开学时间:
① 8月29日教师到校整理办公室,制定计划、超周备课,开学工作准备;
② 8月30、31日二至六年级学生们到校,教师检查订正假期作业;
③9月1日正式上课。
广大市民群众:
由于台风“玛娃”来临,为保障我馆广大学员的人身安全,结合实际情况,9月3日(周日)所有活动暂停,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别提示
“乐享艺术生活”秋季公益培训资料审核时间调整为:9月4日---9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晚上18:00---21:00)少儿类项目,只需家长前来办理审核即可,以免现场秩序混乱。
特殊情况说明:
9月6日未经现场审核资料的,将取消预报名资格,所剩名额在9月7日 — 9月8日接受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资料,9月8日下午6点整结束所有报名。
光明新区文化馆
20xx年9月3日
为提高新招聘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xx年全县新招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xx年通过全省统考招聘录用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含特岗教师),通过自主招聘录用的高中教师,录用的定向培养毕业生,录用的县外在编在岗教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8月24日至25日,参训人员于8月23日下午报到;培训地点:翠微剧院、宁中、二中、教育局等(具体见课程表)。报到地点:宁都一小。
三、培训内容
教师的自我成长与发展提高、教研训一体化操作模式、教学常规、班主任常规工作等。
四、培训经费
由县教育局统筹解决租用场地费、聘请专家费及其它工作所需费用,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自己解决。
五、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不准请假,未经局领导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者,或擅自中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上岗;
2.培训期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上岗。
联系人:何金生
各位家长及学员:
首先感谢你们报名参加我们的暑期游泳培训班!在开班来临之际温馨提示下家长及学员注意事项!
一:七月四号B班(二、四、六)正式开班培训,A班(一、三、五)第二天即七月五号正式培训!
二:各学员按自己所报的时间段提前十五分钟到馆进行点名报道!
三:各学员参加培训时需备好:泳帽、泳镜、拖鞋、毛巾、泳衣/裤(最好提前在家换好游衣泳裤)
四:还未领取学员卡和泳包的学员请尽早来游泳馆领取。
五:学习期间场馆附近停车较多,请有序停车;大家尽量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
六:上课期间家长领取观察证到泳池指定区域观看,请遵守泳池规章制度和保持池面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