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授权委托书范文集锦九篇

秦风学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1

  _______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卷宗

  卷 名: 卷 号: 人民调解员: 调解日期: 立 卷 人: 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备 注:

  卷宗目录

  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现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原则和法律效果,以及在调解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其调解结果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要求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四、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以上内容已由调解员告知,我们没有异议。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2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电话: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因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____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3

  委托人(单位):

  受委托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19 年 月 日, 身份证: ,联系电话: 。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公司与 银行 支

  行银行卡透支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提起反诉和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单位: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4

  委托人:xxx性别:x年龄:xx

  现住址:贵州省xx县xxx乡xx村xxx组

  身份证号码:522126xx-xxx-xxx-xxx联系电话:18xx-xx270xx

  受委托人:xx

  工作单位:贵州省xx-x县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5224241986xx-xxx-xxx-x联系电话:13885xx-xxx-xx

  委托人xxx与xx故意伤害民事赔偿强制执行一案,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起至本案结束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5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受 托 人: XXXX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接受委托,并指派 在委托人与_ ____________________ _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其中:

  代理律师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 _________

  代理律师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此 致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以下是委托书栏目为您提供的离婚诉讼委托书范本。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受托人:XXXXX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

  代理律师: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6

  委托人:xxx,女,xxxx年7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居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加拿芬道加拿芬1006号

  受托人:xxx,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xxx

  工作单位: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工作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城品城403室

  联系电话:xx

  现委托xx律师在我与xxx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参加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代收法律文书。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受托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之一切行为及签署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此《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上述手续完成时或委托人提出终止委托止。

  附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月 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7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授权为

  一、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代为反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辩论,;

  三、代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

  四、代为收取人民法院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

  五、代为收取调解即时或部分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款、物、凭证。

  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签署和解协议,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注意:第一、二、三、四、五项为一般代理权限,第六项为特别授权,委托人需要在委托权限数字上挑勾。委托权限若有未尽事项,须另行向法院书面提交。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二零 年 月 日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8

  侨居海外,因在大陆的祖屋被乡邻占用,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又囿于海外的生意不能暂离。请问,像这样不能亲自出庭的人,可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该如何办委托手续?

  侨居海外,要在大陆法院提起诉讼,但又因故不能亲自出庭的人,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律师及社会团体、普通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被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的,限于1至2人(不得超过2人);华侨、外籍华人和外国人若委托律师,则只能是中国大陆的律师。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手续是:委托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详细开列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可以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与对方和解,或提起反诉、上诉;如再转委托他人,则必须由委托人作为特别授权,另行明确开列。

  侨居海外,若已加入外国籍的华侨,其授权委托书须由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须经我驻该国使、领馆鉴证,才具有法律效力;若没加入外国籍,则只须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委托手续。非中国籍人,可先经同我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的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认证后,再由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当然,如果有可能返大陆一行,亦可以直接到案件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

  至于居住在港澳地区的当事人,若实在不能直接出庭应诉,也不能返大陆办理委托手续时,其授权委托书只能由我司法部认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之后再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手

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9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委托方:

  xx年xx月xx日

  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人基本信息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第二部分——委托事项

  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如果是应当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为,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不能由律师代理。

  第三部分——委托权限

  婚案件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因此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写明确。

  (1)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2)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

  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

  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

  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通常为一般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