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性别: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受托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兄妹关系。
委托事项: 委托人 欲在 购买住房一套。
因工作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因此全权委托受托人 办理各项手续:
一、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他项权证及其他产权证明;
三、办理上述房屋购房、按揭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
四、代为办理银行还款卡或存折的挂失、补办、消磁补办的相关事宜,代为前往银行调取、打印对账单;
五、代为缴纳上述房产的契税,房屋买卖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切相关事宜;
七、代为办理及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委托权限:全权代理委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在全权代理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认可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委托人: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房屋抵押按揭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
一、委托代办事项甲方因生意周转的需要,现委托乙方办理以上房屋抵押贷款事宜的相关手续。
二、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办理上述房屋贷款事宜必需的所有材料。
2、甲方向乙方预付办理抵押贷款办证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
3、委托代理拥金的收费标准和期限甲乙方签订本协议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拥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以后,如果甲方中途悔约,则乙方不退回代理拥金。
2、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工作给予配合,如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协助义务或不是乙方的原因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顺延。因甲方自身原因而导致上述委托事宜不能完成则乙方不退代理拥金。
3、乙方如因银行收紧政策原因没有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则应退还全部代理拥金给甲方,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四、其它约定(此约定需双方另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地址:电话:经办人: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甲方)与受委托人(乙方)的关系:
委托人因XXX一事。
委托XXX代为办理事宜。
委托期限为XX至该委托事宜办理完毕止。
委托人签字(捺指模):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上述受委托人拥有良好的融资渠道,本单位现授权上述受委托人 代表本公司就“”项目,在全球范围内与有投资意向的商业机构、政府组织及自然人进行洽商和谈判融资贷款及办理融资贷款前期事宜,委托权限为:
1、寻找对我公司开发的项目有投资意向的单位、组织或个人;
2、与投资方进行洽商和谈判、办理融资贷款前期事宜:
(1)受托人须精心挑选合适的投资方,有权向有意向的投资方提供融资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
(2)受托人有权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投资方沟通和谈判,与投资方进行初步的沟通和答疑;
(3)受托人有权到委托人方投资项目进行考察,并有权组织投资方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4)协助委托人、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专家共同草拟和编报委托人引资或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表;
(5)协助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式、担保及反担保措施,融资额度的确定;
3、受托人有权在项目正常运转后进行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4、受托人不得直接代替委托人支付公证费、购汇费等费用,此费用由委托人直接支付。
5、受托人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委托人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委托书并追究受托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声明:委托人保留专项引资或融资协议签署权、费用支付和资金的收取的权利,受托人无权直接与投资人签订实质性的融资协议,或者直接接收融资的资金或支付费用,资金仅限于直接进入委托人的银行账号,费用由委托人直接支付或从融资资金中抵扣。
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起生效,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即日生效,至公司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或自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失效。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或法人授权责任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委托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
委托人有坐落于 北京市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因委托人不在北京,现委托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和出售的如下手续:
1、办理贷款申请、放贷业务及签署相关文件,领取相关资料等相关手续,包括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等文件;
2、多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相关事宜,领取抵押后的房产证及他项权利证等;
3、办理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提前还款手续及领取
解押材料、房产证、他项权利证等文件;
4、代为到公证处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强制执行公证;
5、代为接收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款项;
6、其它与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7、多次办理该房产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8、办理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的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及受托期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行为,委托人均予承认,并由委托人承担一切法律职责。
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两年。
委托人:_____ 性别:_____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 性别:_____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兄妹关系。
委托事项:
委托人____欲在_____购买住房一套。因工作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因此全权委托受托人 办理各项手续:
一、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他项权证及其他产权证明;
三、办理上述房屋购房、按揭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
四、代为办理银行还款卡或存折的挂失、补办、消磁补办的相关事宜,代为前往银行调取、打印对账单;
五、代为缴纳上述房产的契税,房屋买卖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切相关事宜;
七、代为办理及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状况申请表。
委托权限:全权代理
委托人的职责:受托人在全权代理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认可 。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甲方(委托方主办人)
乙方(受托银行)
丙方(用款方)
甲、乙、丙三方现将委托贷款事宜,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公平,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原则,签订本委托贷款合同。
第一章 甲方(委托方)责任
甲方主办人 先生,根据用款方和受托银行商定同意本委托贷款合同的各项条款,引存 先生在华合法人民币 亿元整。 存入受托银行委托贷款专用帐户,年利率8.5 %, 一次性综合服务费 %,甲方委托贷款资金未能按时到受托银行,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款执行。
第二章 乙方(受托银行)责任
乙方为用款方接受委托贷款资金人民币 亿元整,存入委托贷款专用帐户,三日内受托银行必须在委托贷款合同书上签章,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条款执行。委托贷款年利率8.5%,计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性综合服务费 %,计人民币 万元整,总计人民币 万元整,在款到达受托银行十个工作日内,由受托银行代收代付支付给委托方主办人。以后每年 月 日前,受托银行代收代付每年利息8.5%,直至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时间止,并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收回本金支付给委托方主办人,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条款执行。
第三章 丙方(用款方)责任
第一条、用款方在签定本合同前,首先与受托银行商定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内容,方可签署本合同,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四条款执行。
第二条、按受托银行的要求办理委托贷款手续,合理运用委托贷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向受托银行交纳每年利息并按期归还本金。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条款执行。
第四章 开立委托贷款专用帐户
甲方主办人在委托贷款合同生效后两日内,将银主的护照、外管局批文、资金移动手续、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文件转交给受托银行开户。由受托银行在两日内开立委托贷款专用帐户,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五条款执行。
第五章 动款方法
受托银行有权动用委托贷款专用帐户资金,甲方无需授权,受托银行按贷款通则和本合同条款及时转款给用款方,确保资金安全,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条款执行。
第六章 委托贷款和归还本金的期限
委托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拾年。在用款方正常支付每年利息的情况下,受托银行同意可延期五年,不另签署合同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归还本金的方法:允许用款方提前归还部份或全部本金,本着减本减息的方法执行。直止合同期满,本金全部还清。
本委托贷款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到 年 月 日一次性还清本金。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转款到受托银行,推迟一天,按拖延金额每亿元每天贰仟元人民币计算;超过15天,每亿元每天按贰万元计算,赔偿给受托银行,最长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赔偿付清合同终止,否则负法律责任。
第二条:受托银行未能按时代收代付每一年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除正常交纳所拖欠的利息和收回本金外,还须交滞纳金,其标准:每推迟一天,按拖欠金额每百万元每天按壹仟元计算,赔偿给甲方主办人;超过15天,按拖欠金额每百万元按贰仟元计算,最长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还未交纳拖欠的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按银行法执行,合同终止。
第三条:委托贷款合同生效后,受托银行借故拒收委托人的委托资金,按拒收金额的10%一次性赔偿给委托方。
第四条:受托银行未能按时无误在本合同或查询证书签章并提交行长、银行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视为用款方违约,保全金(包括违约金)不退。本委托贷款合同即时作废。如出现做假伪造行为,视情节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五条:甲方未能按时提交开户手续,影响开户时间,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款执行。受托银行接到甲方提交的开户手续,未能按时开户,也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款执行。
第六条:在正常履行合同中甲方不准移动委托贷款专用帐户的资金,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受托银行动款有误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章 其它
第一条、甲方主办人事先支付较大资金(包括接送银主差旅费、通讯费、资金移动费、动款利息税等费用),因此在签署本合同时,用款方暂交纳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其标准为每亿元每天按3570元计算,待受托银行签章无误后,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退回,否则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不退。
第二条、用款方按时提交委托贷款合同书和签章的查询证书及提供行长、银行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经甲方核实有误,书面通知用款方。用款方不认可时,甲方立案,立案费由甲方暂垫付,用款方必须在两日内向甲方提交六人去受托银行的'往返差旅费。未按时提交该费用,甲方不动身,视为用款方违约,合同终止,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不退。按时提交该费用,甲方两日内和用款方共同去受托银行核实,核实无误,差旅费及时归还用款方,委托贷款资金按时到位,否则负法律责任。核实有误,用款方暂交的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及差旅费不退,甲方垫付的立案费用由用款方及时归还。用款方按时提交去受托银行核实差旅费,甲方两日内不动身,视为甲方违约,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款执行。
第三条、委托贷款合同和查询证书为一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无效。
第四条、签署查询证书,用款方交纳查询费用叁仟元,待受托银行查询无误退回,否则不退。
第五条、委托方主办人负责代收代付一次性综合服务费,按本合同之规定,负责交纳所得税,开具税务发票证转交给相关操作人,操作人需交纳营业税,按一款两划的办法进行。
第九章 操作时间
本合同自 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共 天。甲方核实三天时间除外,用款方必须在20xx年 月 日18时前,完整无误提交委托贷款合同和签章的查询证书及行长、银行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经甲方三日内核实无误,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退回,三日内款到受托银行,否则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款执行。用款方未能按时完整提交本合同和签章的查询证书,保全备用金(包括违约金)不退,并按本合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四条执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受托银行: (公章)
行长签字: (行长工作证复印件)
银行经办人签字: (银行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受托银行主管银行: (公章)
行长签字: (行长工作证复印件)
银行经办人签字: (银行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主办人) 先生
丙方(用款方签字) (公章)
操作主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支行:
本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企业信用业务以及相关风险 跟踪管理中,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 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和留存本企业的企业信息和信用报告,并不 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按照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 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企业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业务信息(含违约等不良信息):
□1、审核企业信贷业务申请;
□2、审核企业作为担保人;
□3、对已发放的信贷业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贷业务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关联人信用状况;
□5、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需查询关联人信用状况;
□6、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信贷业务未获批准,授权书及信用报告等资料一律不退回。 本企业确认,贵行可将上述信息用于信贷及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审批、债权转让、向第三方合作担保增信企业披露等)。若贵行超出 授权范围使用,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授权书即时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在贵行的相关业务结束后终止。
请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企业已知悉并理解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企业(法人公章): 授权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代码证号码:
企业贷款卡号码:
年 月 日
支行名称: 银行单笔贷款责任书 (支行贷款责任书)
为规范信贷管理行为,加强贷款管理,明确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发放等岗位责任,严格落实“包放、包收、包经营、包收益、包管理”的信贷管理责任机制,防范信贷风险,经贷款网点负责人(行长或分理处主任)及客户经理(支行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客户经理)同意,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根据信贷权限签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基本内容
借款人名称: ;贷款种类: (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万元;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担保方式: 。
第二条 承诺事项
(一)保证所经办贷款各项资料全面、真实、准确,保证贷款人、担保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合法、合规,并对第一条“基本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全面执行了贷款尽职调查、全面风险审查、集体审批审议制度,贷款操作程序符合《 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三)所经办贷款全面落实贷款发放要求和相关限制性条款。
(四)履行经办贷款的贷后管理责任,一是定期前往借款人及保证人经营处所,对借款人生产经营、保证人保证能力和抵质押物价值变动等进行及时了解、掌握;二是对借款人、保证人、担保物在贷款期间发生的、与信用风险有关重大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并书面上报合行总部或支行。
(五)不以“化整为零”方式向客户发放贷款,以逃避 银行总部及支行大额贷款审批报备制度。
第三条 责任承担
(一)贷款经办网点行长或分理处负责人为本笔贷款第一责任人。
(二)本笔贷款发放过程中,行长(分理处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经理(客户经理)对本笔贷款因管理滞后、有重大过失、重大决策失误或违规行为的,对本笔贷款承担清收、赔偿责任。
(三)在本笔贷款未收回前,行长及综合管理部经理对本笔贷款负终身责任,不因工作调动、交流等原因免责。
(四)对于违反该责任书第二条“承诺事项”及其他信贷管理规定的,按《 银行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四条 责任书管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效力相同,一份上报银行各支行存档,一份由贷款经办网点视同重要信贷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本笔贷款本息全部收清后终止。
贷款经办网点(公章): 行长或网点负责人(签字):
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客户经理( 签 字):
年 月 日
银行贷款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年月日
代理人:年月日
银行买房贷款委托书
说明:购房人无法亲自签署购房合同及按揭贷款相关手续的,应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内容如下:(需办理8份)(这里的份数。多一点没坏处,具体找你的开发商咨询)
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受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上述委托人因购买彭州市“朋城远界”X栋X单元X楼X号住房并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就以下事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
一、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上述房屋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附件、交付房款等、交付住房等手续,与指定的按揭银行签订贷款申请、扣款协议、提前还款及相关事宜;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委托人的相关资信;同意将上述房屋抵押给该房屋的按揭贷款银行;
二、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与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担保与抵押登记等文件或合同;与相关公证部门办理上述房屋贷款所需的一切公证事宜;
三、根据“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的内容到房管局修改、变更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四、根据“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注销备案申请表”的内容到房管局注销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五、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六、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及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七、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他项权证书》,并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的一切事宜;
八、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注销、设立新的抵押登记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九、办理抵押权人的设立、变更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并领取已登记了抵押事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书》;
十、将《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抵押权人收执;
十一、以及与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及抵押登记相关的全部事宜;
十二、上述房屋相关的还贷催收通知书、交房通知书等相关文件送达至受托人,视为委托人收到;
十三、签署、签收因办理上述各类事项所需的全部文件;受托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