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城《我喜欢在路上走》原文品读

李盛

顾城《我喜欢在路上走》原文品读

  我喜欢在路上走

  一个人

  看着太阳

  看着她从草尖上

  从羚羊的角弯里

  从干燥的秸杆上升起

  我喜欢在路上走

  我不要帽子

  不要屋顶

  不要那重复的墙

  我不想看见上面的水迹

  它像噩梦的影子

  我喜欢在路上走

  太阳爱我

  也爱所有的人

  我渴望成为一片大陆

  在她的注视下

  拒绝海洋

  我喜欢在路上走

  我喜欢在黄昏的路上

  看见灯光

  我喜欢一个人

  一个人

  必须有太阳

  因为一个人的评论提问这一机缘巧合之下,我粗略地了解了一些关于顾城和其妻子谢烨及她情人英儿之间的故事。谢烨也是个才华女子,又正当年,心怀浪漫,躲不过爱情的“追击”,两人的结合也可谓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吧。然而这样的结合,却有着“顾城杀了谢烨,然后自我了解”的结果。我的解读是:两个精神层面有追求的人,极有可能会走向背离现实的地方。也许谢烨比顾城清醒些,她现实,但也是个精神上有需求的人,否则她和顾城的'开始就只是个恶作剧了,或者说:纯属巧合。同网上说的“谢烨是现实的”,不如说她是个物质同精神都渴望被满足的人。而英儿,两个爱上过同一种人的人难免相似。而顾城,他忙着那些精神层面的事情,无暇顾及现实吧,他已经陷入另一个世界,当他想要回到现实的时候,却再也没有退格键。爱情里的那些事儿,只由着一颗心来控制,谁说了都不算,虽然有着血腥的尾巴,却也没什么道理可说。撇去什么人伦道德,跟着心走,你可以爱很多人,只要你的心够庞大,可是这样也是会酿造悲剧的,一个不合动起手来,还是血腥。由此而观之,世间有规矩,也不无道理的,现代法律要求我们爱情一对一也是很值得谅解的。

  我不是个愿意面对现实的人,内心总是充满遗憾,对于顾城的那种执着,我也有一定的明白,在自由的心灵上,我很支持顾城。然而我也清醒地了解,我们必须面对现实!我们不吃会饿死,这就是硬道理。我们没有一个人不是在精神世界与现实中游走着的,只是频繁度的问题。顾城选择杀了谢烨,他不现实么?他因自己的忿恨而选择杀人,这就是现实,他若活着,必须为此事负法律责任,这也是现实。按讲求美好的精神层面讲,那是件血腥的事,精神上的世界,爱了就在一起,不爱了就离开,不是这样的么?由此再观之,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对立的。“死非生之对立,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精神也非现实之对立,而作为现实的一部分永存。永存也即无物,那么所有一切也是空的。

  了解这样的造梦者,何其悲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