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说法时机

阿林

  要将这超经验、绝言思的金刚般若说示与人,殊非易事。释迦牟尼佛从菩提树下走向人间,说法数十年,即以说示金刚般若为本。然其说法,非如哲学家、讲演家之立论树宗,本无定法,如他在末后所说《无量义经》中所揭示:多年来种种说法,只是针对听法者的根性,以种种方便解除其执着,一如禅门宗师“随方解缚”的作略,因听法者根性、执着不等,所说的法、说法的方式也各异。研读佛经,首先应弄清佛说法所对的时、机,这对准确理解经义,窥见佛说法之本怀,是非常重要的。

  此经开首,即明白记述佛说经时机。地点: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据《僧伽罗刹所集经》载,佛于成道后第十四年居此说法,中国判教说一般认为般若系经是在说完《阿含》及大乘《方等》经后的十二年中所说。听众:常随侍佛的一千二百五十大阿罗汉,由佛十大弟子中解空第一的须菩提长老请问发菩提心、修菩萨道时“降伏其心”的法要,释尊随问而答。须菩提等大阿罗汉,此前已证空性,出三界生死,回小向大,修学大乘,他们于大乘虽尚为初学,于证解空性,则为上根利器,故佛对他们说法,不须再如《阿含经》之辨析苦空无常,不须如龙树《中论》等以理性推论性空,只是随问作答,随机破执,出言简略而意蕴深闳。读时不仅须解其言句,而且应于言句间见其师徒对答的机用,窥见佛心,把握宗要。

  般若、方便不二为宗 无相、无住生心为要

  什么是此经的宗要?般若、方便不二,可谓此经之宗(基本宗旨),亦为六百卷《大般若经》的宗。般若即金刚般若,亦称摩诃(大)般若,为与实相相应的大智慧,属菩萨行六度中的第六度所修;方便,为梵文沤和(upaya)或沤和俱舍罗(upayakausalya)的意译,意为权便、技巧,大乘佛典中专指度化、利乐众生的方法技巧,为菩萨行六度中的施、戒、忍、进、定五度及四摄法等所修。阿底峡大师《菩提道灯论》云:

  除般若度外,施波罗蜜等,一切善资粮,佛说为方便。

  般若修慧,方便修福,福慧二者庄严菩提道,有如车之二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瑜伽师地论》卷三六云:

  于福于智随缺一种,决定不能证得无上正等菩提。

  又,般若为修习方便的导首眼目,施等五度,若离了般若,以世间执着妄心修习,则都成了世间法,不成波罗蜜,至多只得人天小果,不能度到涅槃彼岸,《摩诃般若经》卷十一谓施等五度若离了般若度,“如盲无导,不能趣道”。般若度贯串于五度之中,始称波罗蜜。另一方面,般若也不可离开方便,若离方便,不深入世间以实际行动利乐、度化众生。

  般若离方便,方便离般若,俱说为系缚,故二不应离。

  以般若正智为导修六度万行,在度化众生的方便行中圆满福慧,趋向佛果,是六百卷《大般若经》的主旨。此经开示这一主旨,颇为典型。你看释尊说经,并不空谈般若,而是从发菩提心、誓愿普度一切众生谈起,之后即说布施等行,其所说般若,为方便行中的般若,其所说方便,为与般若相应的方便,般若、方便密不可分,一体不二,充分体现出大乘道般若方便不二的精神。

  般若、方便不二,即是见修不二、空有不二、体用不二。心与般若相应而修方便行,度化、利益众生时,即是趋向佛果时,是为因果不二。般若方便不二、见修不二、空有不二、体用不二、因果不二,是为大乘中道正旨。达磨祖师入道“二门”’中的行入,尤其是“四行”中的第四“称法行”——以与法性或实相相应的离执之心修六度万行,正是此经等教典所示般若方便不二的大乘正道。

  此经的精彩之处,更在于其所开示的观修之要。无相、无住生心,大略可标为经中反复宣说的观行诀要。无相,主要侧重于般若,为证实相、得般若之要;无住生心,主要侧重于方便,为以般若智修方便行之要,然此二要,亦并不二,本出一义,无住生心从无相义出,为无相义的实践法要。《无量义经》云:

  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其一法者,即无相也。

  谓无相为佛所说种种法的宗本。传为六祖作的《金刚经口诀》序总结此经以“无相为宗,无住为体,妙有为用”,可谓提纲挈领之说。

  关于此二心要,以下从经中抽出四句要言作为纲宗,加以串释。其中前两句说无相,后两旬说无住生心。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破相显性,示实相无相,为此经说示实相真如的方便。相,(梵 1ak?a?a),意为相状,指心识对事物形相、状态、性质等的分别。《楞伽经》解释说:

  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

  彼相者,眼识所照,名为色,耳鼻舌身意识所照,名为声香味触法,是名为相。

  谓眼耳鼻舌身五感官对境所得的色声香味触五种感觉经验,及意识所分别的“法尘”(概念),统称为相。质言之,所谓相,指人通过感知器官所得的认识,这种认识由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组成。前五官所得色声香味触相,通常由第六意识所分别的“名”(名词概念)表示,与名密不可分。《楞伽经》所说关于认识活动的“五法”中,分常人的认识为相、名、妄想(以名言表示众相形成知觉)三者;“三自性”说谓相为依他起,名为遍计执。此经中的相,从其在前后文中的涵义而言,实际上包括了五法中的相、名、妄想及三自性中的依他起、遍计执二相。

  相与名,在人们认为正确的认识中,是被公认为如实反映了客观真实的,此经中佛却偏偏要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虚即不实(非不依一定条件而生起存在的实在),妄即不真(非事物本来面目的直接呈现),为什么?经中没有像法相唯识学那样从认识论、心理分析的角度详加辨析,只是以“即非”、“是名”的金刚宝剑斩绝一切相。当场听法的大阿罗汉们,当然不难领悟,在今天,除了个别在现代认识论、心理学上面很下过一番功夫的人,多数惯习科学实在论者,恐怕不易理解,非得从理论性分析讲明理由不可。在《大般若》的其它经中,讲相为虚妄的理由也很简略,大体上有缘起无自性、假名、如幻梦等三点。今试就此三点,依《大智度论》等及法相唯识学的阐释发挥,略加解释。

  1、缘起无自性故非真实

  我人的认识,并非象镜子映物一样直接映现境相,而是处于一种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缘起关系中的活动过程。佛典一般说根(感知器官)、尘(感知对象)、识(能分别的心识)三缘合集而生识,《楞伽经》谓“三缘和合,幻相方生”。六识中眼识的生起,起码须依赖四种(眼根、色尘、光明、想见之意欲)乃至九种缘(条件)。名、相既依多缘而生,便无本有自性,非本然如是者,必非真实,具相对性、局限性、虚妄性。感知器官的构造及其感知的方式,由业力所决定,同一感知对象,因感知器官的不同,所得相便有异。如天空云块间阴阳电的击荡,由眼观之则为闪电,由耳闻之则为雷声,且雷声还在闪电之后。同一种红色,常人见为红色,色盲人则见为黑紫等色。同一种阳光,在人眼中和猫头鹰眼中的相状肯定会大有不同。同一对象既然在不同的认识形式中现为不同的相,当知其相皆非本然真相。又,感知器官感知不到者,非必为无,如人眼视觉阀阈之外的紫外线、x光等,虽不可见,却非无实体,见有为无,亦属虚妄。关于感知经验的主观性、相对性、局限性,近现代各家哲学、心理学,几乎无不承认,前苏联心理学说感觉经验是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实在论、批判的实在论等只承认人接受了来自外界的“感觉与料”,不承认感觉与料即是客观真实。

  2、假名故非真实

  经中屡屡说:××即非××,是名××,意谓用名相表示,只是随俗而设的方便,客观境相的绝对真实相并非如名相所表示,但也不得不借用世人共认的名言来说示名相非真的道理。假者,假借、假托;假名,即借用人造的语言文字符号,表示由感知器官所得诸相。直接从境物上得来的感官经验——相,已不真实,人造的具概括性、抽象性的名言符号,其非客观真实,更不待言,如火的红与红旗的红、苹果的红、人脸颊的红,显然有别,但统统被叫作红。又从认识发生的过程看,心与境最初相接的第一刹那,只起直觉,尚无名言分别,待后一刹那起了名言分别时,其所分别的境物已灭,而意识却误认为名言所表即后一刹那境物的真相。名言虽非真实,是一种甚带主观性的符号而非境物自体,但为人们进行思维、交流思想的共用手段,佛亦不得不借用假名说法,而在说出后又随即表明这是假名,以破除认假为真之执。

  3、如幻梦故非真实

  《大般若经》说诸相非真,常常用形象比喻,有幻梦等十喻,此经结尾偈中说了六喻: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有为法,指因缘所生法,即依一定条件而生起、存在,生灭无常的一切现象,亦即我人经验世界中的一切。凡此一切,若仔细体味,莫不如梦幻泡影等,人生如梦,是古今中外无数文人志士诗文中经常流露的共同感触。如梦者,梦中虽事事皆如真实,令人悲欢喜乐,而一旦醒来,便会发现并无实事,如谚云:“做梦娶媳妇,空欢喜”。若究其实质,则梦境终归为自己意识所变现的幻相。如幻者,幻指幻觉、幻境,印度古代盛行幻术,依符咒、药力或念力,变现出某种幻相,如将一根手杖变为果树,令人眼见此树如真不异,待术力一灭,才识为手杖。如梦幻之喻,意谓我人所认以为真实的经验世界,其实乃依业力,由自己心识所变现。

  关于万法唯心造的理由,唯识学通过分析认识的形成,说心境相触而能起相、名分别时,心不能直接了别境物,必须由自己的根识变现出一个相似于外境的“影像尘”——亦名“亲所缘缘”,自心再予以分别。所分别者已非境物本身,而是外境有关信息与自己根识作用而在自己心识中变出的影像,变而缘故,即非真实,故说梦幻,就像观幻术者所见手杖变现的那株果树,其实体并非是树。近现代科学也发现了感觉经验与被感知实物的不同,如眼所见不同颜色的光,光学发现其实体是不同波长的电磁震荡。经中云: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

  非相,意谓人们所感知而执之为实的名相,并非绝对真实之相。

  经中不但说六根对境所生色声香味触法相虚妄不实,而且广说众生执以为实的众生相、凡夫相、世界相、我相、心相、善法相、福德相,及哲学思辨中的微尘相、一合相,乃至诸佛圣众出世间法中的圣果相、佛身严好相、佛说法相、庄严佛土相、佛法相、无上菩提相、般若波罗蜜相等,皆悉非真不实,一一用“即非”、“是名”的金刚王宝剑挥尽杀绝,与后世禅门宗师“逢贼杀贼,逢佛杀佛”同一风格。

  为何佛说众生、凡夫、我、心等世间相非实?因此等相,皆因缘所生的有为法,如梦幻泡影露电,生灭无常,非如众生所执为实为常。众生所执为实常自主的我,只要如实鉴察,便不难发现并无我之实体可得,我的存在,无非为身心合集的活动过程,身心皆具非自主性,身有我所不欲的病苦衰老死亡,心有我自感愧耻的粗劣情欲,身心皆念念生灭变迁,不可常保。故经中说:

  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以为有实常自我,只不过是凡夫的错觉、妄执。

  身心结构中最为重要的心识,更如猿猴躁动不停,如波浪起伏不已,终日逐境流转,随缘生灭,无有一念可以常住,故经云:

  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非心,意谓心并非如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常一不变,为什么?经云: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心是一种念头不断生灭起落的活动过程,过去了的念头已永灭无踪故不可得,现在的一念即生即灭故不可得,未来之念未生,至生时即为现在心,又即为过去心,故亦不可得。心念于过、现、未三世皆无实体可得,如六祖偈所云:“本来无一物”,执为有物可得,像有个钻石戒指常戴在手上不变不改一样,纯属妄计。

  个体众生的自我之相既不可得,则大家共具的众生相、凡夫相,亦属假名。若究众生、凡夫的本性,则与佛无异,只因迷执不觉,暂现为凡夫、众生的生灭假相,一旦发心修行,转迷为悟,即非众生、凡夫。故经云:

  众生众生者,如来说即非众生,是名众生。

  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我人所面对的世界、山河大地,亘古恒在,似为客观真实,其实与众生一样,也是生灭变迁的动态结构,人们对它的认识,始终不离自心变造的名相,所分别的其实始终是一个打有自心主观烙印的经验世界,如同梦幻泡影,故经云:

  如来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或曰:大千世界的实在性无可置疑,我们死了,世界依然存在,如前人虽死,我们后代见其所生活的世界依然存在。当知佛说“即非世界”,是指人们所执打有主观心识烙印的经验世界名相而言,此名相所表,并非绝对真实,若是绝对真实,便应无增无减,如此则科学对世界不应再有新的发现。我们若死,如心识灭,则我们个体的经验世界,无疑亦随之断灭,如死后心识有延续,其所经验的世界相,未必同于生前。无明生死之梦未醒,总执经验世界相真实不虚,一旦觉醒而证实相,自见梦中所执为幻为空。

  微尘、一合相等,出于哲学的构想,终归为意识思维的产物,不离能思辨构想的意识。微尘,相当于物理所说的微观粒子,古印度哲学及佛教说一切有部等认为其乃构成物质的基本元素,然对微尘相状的构想,亦不离人感官经验中的方圆大小等相。现代物理学的发现已证明,基本粒子并不基本,率皆即生即灭,分析到电子,已具波粒二重性,其状态决定于观测的角度,不可仅以“微尘”相来范围。经中佛告须菩提云:

  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意谓微尘众是以意识分析物质结构的假名。一合相,谓同一的元素合成世界,如古希腊哲学家所主张者;或谓与“大一”(绝对真实的理性、本原)合一,如道教所言“与道合一”,乃至佛学所说与真如相契合,这也终归为哲学思辨,是意识中的一种观念。经云:

  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

  意谓那种同一元素合成世界之相,乃至与道合一之相,终属假名,世界的实相未必是如此。如果是真实的与道合一,必定是超越了言思之相,不可言说,若有一合相可说示分别,则有了能说与所说、一合相与自心的二元对立,算不上真正的一合相。

  至于佛所证真实之法,本来超越了名相分别的言思之境,若有相可见闻觉知,可言说表示,其性质也同世间有为法一样,因缘所生,心识所变现,亦如梦幻,若执为实常、离心实有,亦同执世间相为真实,堕于我法二执。如佛的肉身,虽然具足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等圆满福德相,迥超常伦,令人一见倾倒,发生敬信,但终归亦属四大合集,也免不了化灭。佛的真身,是肉眼不能觑的法身,法身超越时空能所,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应缘而现,仅认应众生之缘、不离众生心识变造而现的肉体化身为佛,乃不识真佛。经云:

  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

  不但转轮圣王具三十二相,与佛形貌毕肖,即天魔鬼妖,亦可幻变为佛的形相。《西游记》》里的唐僧入小西天,便因误认妖怪变的佛为真佛,吃了大苦头,差点做了妖怪席上之肉,误了取经度人的大业。现在有些人练气功、修禅定没几天,便言见佛见观音,听说还有见观音敲门拜访与自己握手,见如来佛与太上老君来争夺自己,见自己变为佛、观音形相者,从而沾沾自喜,以为得了功夫,甚至自以为是佛、观音的化身,多数即是认魔为佛,认幻觉为真实,执着不悟,非常危险,轻则发狂,重则丧命。佛在此经中早就严词告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