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幽默与写作
老舍写作上的幽默是与生俱来的,甚至有时到了成也幽默,败也幽默的程度。
“我的脾气是与家境有联系的,因为穷,我很孤高,特别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一个孤高的人或者爱独自沉思,而每每引起悲观,自十七八到二十五岁我是个悲观者,我不喜欢跟着大家走,大家所走的路似乎不永远高明,可是不许人说这个路不高明,我只好冷笑,赶到岁数大了些,我觉得冷笑也未必对,于是连自己也看不起了,这个可以说是我的幽默态度的形成——我要笑,可是并不把自己除外。”我感觉,老舍的“喜剧式”幽默运用在散文里,是成功的,那是一种蕴满了灵性的智慧里的俏皮与诙谐,而一旦到了小说中,特别是早期的创作,就使作品的张力有所消解。“我极喜欢英国大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爱不释手。我初习写作,也有些效仿他。……我只学来些耍字眼儿,故意逗笑等等‘窍门’,扬扬得意。”但他从来不看低幽默,因为像“英国的狄更斯……等伟大作家都一向被称为幽默作家。”“他们的爱与憎都是用幽默的笔墨写出来的。”
难得的是,老舍能够清醒地认识到,“死啃幽默总会有失去幽默的时候,到了幽默论斤卖的地步,讨厌是必不可免的。我的困难至此乃成为毛病。艺术作品最忌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效果,故意招笑与无病呻吟的罪过原来是一样的。”当老舍以成熟的悲剧家的姿态把幽默挥洒在小说里,艺术上的拿捏也是那么准确到位时,他创作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骆驼祥子》出现了。单就幽默来说,“一味幽默”的“毛病”没有了,而是“每逢遇到可以幽默一下的机会,我就必抓住它不放手。……它(《骆驼祥子》)的幽默是出自事实本身的可笑,而不是由文字里硬挤出来的。”另外,老舍在语言的运用上,到《骆驼祥子》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不无自得地说:“《祥子》可以朗诵。它的言语是活的。”
我以为,与老舍小说不同,他散文里的幽默,多是轻松的、俏皮的,也是智慧的。或许他这时的幽默可称得上是中国文人幽默中的一个典范,是属于给中国人挣脸面的那种幽默。至少当有人指责中国人不懂幽默时,我们还能说老舍是幽默的。可如果中国人的幽默里就剩老舍了,那实在可悲。这也是老舍不愿看到的,因为生活中从来不缺乏可供幽默的佐料。老舍幽默散文里的佐料不全来自生活吗?他打趣、针砭、讽刺的那些个人和事,都是生活本真和病态社会诸相的反照。他把它们拆散、肢解了,和上幽默的调料,放到语言的油锅里煎炒烹炸,盛出一道道色香味俱佳的菜肴。技巧全在火候上。
关于老舍运用幽默语言,也就在掌握“烹调”火候上,有两种相反的意见。一说火候刚好,调料、用油配制得当,菜肴耐读耐看,美味可口,且极易吃上瘾。心里只有佩服的份儿,学不来这门手艺,只有去做回头客。吃得多了,胃口倒也上去了。你会慢慢发现,身边的一人一事一情一境,都是可以幽默的,或消闲,或讽刺,全在调配与火候。老舍是当然的幽默烹饪大师;二说老舍的烹调火候过了,经常故作俏皮,耍幽默,结果给人一种“油嘴”的感觉。并说幽默这东西得无意间小炒,可能会是好菜。如果刻意爆炒,就会叫人吃腻了。自然,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口味不可强求。这幽默的火候也只有大师能掌握好。火小了,半生不熟,如哽在喉,难以下咽。火大了,又满嘴油滑,利落了嘴皮子,却亏待了舌头上的味蕾,余韵皆无。
我是极偏口老舍幽默散文的,是吃上瘾的那种回头客,随便哪一篇,每每读来,从没觉得过时和陈旧,他幽默的许许多多的人和物事,有许多今天仍在生活里徜徉。《当幽默变成油抹》、《考而不死是为神》、《避暑》、《习惯》、《有了小孩以后》、《多鼠斋杂谈》等篇,怎能读得烦呢?
老舍的幽默是无处不在的,且幽默里的俏皮、机锋无不闪烁出睿智的亮色。他幽默里的自嘲,也绝不仅仅就是拿自己说事儿,而是在所谓表面“油滑”的背后潜隐着深刻的文化内涵。比如老舍在追忆1924年抵达伦敦接受英国海关检查时,曾风趣地写道:“那时候,我的英文就很好。我能把它说得不像英语,不像德语,细听才听得出——原来是‘华英官话’,那就是说,我很艺术地把几个英国字匀派在中国字里,如鸡兔之同笼。英国人把我说得一愣一愣的,我也把英国人说得直眨眼;他们说的他们明白,我说的我明白,也就很过得去了。”看似轻松的调侃,却把他所接受的英语教育数落了一下,其实也就像今天我们很多学英语的人,在接受了多年的英语教育以后,仍然说着“哑巴英语”一样。
老舍的幽默不但没过时,且具有永恒的魅力和价值。他绝不是那种耍嘴皮子,卖弄搞笑那种作家,他是真正有思想、有才华,而又精通写作之道——这点顶顶重要——的语言大师。若不谙熟写作之道,思想、才华会憋在肚了里烂掉,谁人能知晓。
老舍怕旁人对他的“幽默”产生歧义,才写了《“幽默”的危险》。“幽默的人,据说,会郑重的去思索,而不会郑重的写出来;他老要嘻嘻哈哈。假若这是真的,幽默写家便只能写实,而不能浪漫。不能浪漫,在这高谈意识正确,与希望革命一下子就能成功的时期,便颇糟心。那意识正确的战士,因为希望革命一下子成功,会把英雄真写成个英雄,从里到外都白热化,一点也不含糊,像块精金。一个幽默的人,反之,从整部人类史中,从全世界上,找不出这么块精金来。”但他坚持把幽默看成“伟大文艺的特征。”便执意要“幽默”下去了。
不过,老舍对别人执意要把“幽默”的标签戴他头上,仿佛他除了幽默文章再不会写别的,或再不该写别的,而不真正了解他幽默的个中三昧,心里并不舒服。他在1935年写的《又是一年芳草绿》即可换成一个题目叫“为幽默辩”。初看文题,谁都会以为这是写对又一年春景的印象、感受之类。但它却是老舍勾描的一幅“写家”自画像,同时也是一份自白书,少不了几分“辩白”。尽管他明白“人是不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他还是想努力将自己看得清楚一些,同时也使读者把他看得清楚一些。
表面看,文章一如老舍一贯轻松的幽默笔调,但读来感觉并不怎么轻松。因为老舍要说的意思常常是藏在幽默后头的,而这后头的幽默不但不轻松,有时往往还十分沉重。或许还有人在老舍的幽默里看出了他语言里不动声色的“损”。用老舍的话说就是,“一件事总得由两面瞧,是不是?”
能想象吗?他一上来先声明,他的爱笑是因为“悲观”。谁会信一个人幽默是因为“悲观”呢?“悲观”了还会“乐观”地活着?其实,这才是真正的老舍。幽默是他一种别样的武器,他从来不想也不会板起面孔阐发自己的'想法。如果说他的性格像母亲一样是“软中硬”的,他的幽默也一样,壳是软的,核却常常十分坚硬,甚至扎手。他从来没有过“嬉皮笑脸,死不要鼻子”式的幽默,也从不把自己的写作看多高,他认为自己与“朋友德成粮店的写账先生”是同等的“写家”。
前边已经说过,“九·一八”以后,国难当头似乎就成了不该再幽默下去的理由。所以才有了鲁迅对林语堂式“幽默小品”的“讥诮”。虽然老舍的幽默或许更多属于鲁迅肯定的“倾于对社会的讽刺”一类,还是有许多人不理解,觉得正像鲁迅所说,“现在又实在是难以幽默的时候”。所以,老舍不去直接辩白对人们叫他“幽默的写家”这个称谓的“荣”与“辱”,他只管写就是了。因为要说文学有用,“拉长了说,它比任何东西都有用,都高明。可是往眼前说,它不如一尊高射炮,或一锅饭有用。”
老舍一方面是表达自己能幽默的理由,像“对事清淡,我心中不大藏着计划,做事也无须耍手段,所以我能笑,爱笑;天真的笑多少显着年青一些。”“我爱小孩,花草,小猫,小狗,小鱼;这些都不‘虎势’。”另一方面,也软中带硬地谈了对文坛的看法,像“一个人的天才与经验是有限的,谁也不敢保了老写的好,连荷马也有打盹的时候。”正是从这一点,他尤其反感“权威”、“大家”、“大师”一类“老气横秋的字眼们”。他“愿意老年轻轻的,死的时候像朵春花将残似的那样哀而不伤。”
事实上,老舍的“幽默”也是充满矛盾的,一方面,“他爱生命,不肯以身殉道。” 但另一方面,他深知悲观的好处在于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轻一些。“我的悲观还没到想自杀的程度,不能不找点事做。有朝一日非死不可呢,那就只好死喽,我有什么法儿呢?”老舍最后的自杀正是如此,一方面,他悲观,但他爱生命。另一方面,当生命让他再也爱不起来,对生命已再没有什么可留恋,即到有朝一日非死不可的境地,那就只好死了。这不是说老舍把死看得很轻,而恰恰是他把生命看得很重,重到“不肯以身殉道”。
但正像老舍在《我这一辈子》里所描述的,“年头儿的改变不是个人所能抵抗的,胳膊扭不过大腿去,跟年头儿叫死劲简直是自己找别扭。”换言之,也就是“生命简直就是自己和自己开玩笑。”老舍时常透过小说流露出对生活的悲剧认识,像短篇小说《五虎断魂枪》的引子:“生命是闹着玩,事事显出如此”,意即任何一个生命个体都无法改变时代的更迭变迁所带来的命运安排。一下子便显出一个悲剧的模子——“今天”的“火车,快枪,通商与恐怖”,早把沙子龙在江湖曾经的一切都变成了昨日梦,“他的世界已被狂风吹了走。”因为“这是走镳已没有饭吃,而国术还没被革命党与教育家提倡起来的时候。”其实,这也就是老舍说祥子的“生不逢时”。而这又何尝不是老舍笔下一切想和命运抗争的小人物们所经历和遭受的“愚蠢与残忍”?
这倒提醒我可以把老舍《“幽默”的危险》和《诗人》联系起来看,老舍之所以感觉到“嘻嘻哈哈”的“幽默”的危险,正在于“生不逢时”,同“诗人”只被人误以为是“囚首垢面”的“怪人”、“狂士”、“败家子”,如出一辙。反过来,也正如只有“诗人”才敢在战乱祸患之际“身谏”、“投水”、“殉难”一样,非“正人君子”的幽默者面对“意识正确的战士”的“革命”时,真的能连死都看轻。“我们就盼望那大悲剧的出演,把笑改成泪。历史是血泪的凝结,珍藏着严肃悲壮的浩气。笑是逃避与屈服,笑是本无可说,永无历史。悲剧的结局是死,死来自斗争;经过斗争,谁须死确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