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治柳州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郡(今山西永济)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并称“韩柳”。在中国文化史上,其诗、文成就均极为杰出,可谓一时难分轩轾。本文是写了他关于治理柳州的事情。
原文
元和(1)中,尝例召至京师,又偕出为刺史(官名),而子厚得柳州(2)。既至,叹日:“是岂不足为政邪?”因其土俗,为设教禁(3),州人顺赖。
其俗以男女(4)质钱,约不时赎,子本相侔(5)则没为奴婢。子厚与设方计,悉令赎归。其尤贫力不能者,令书其佣,足相当,则使归其质。观察使下其法于他州,比一岁,免而归者且千人。
衡湘(6)以南为进士者,皆以子厚为师。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词者,悉有法度可观。
译文
元和年间,曾将他和一道被贬的人召回京城,又再次一道出京为刺史,这次子厚分在柳州。到任之初,(他)感慨系之地说:“这里难道就不值得实施政教吗?”于是(他)按照当地的风俗,制定了劝谕和禁止的政令,赢得了柳州民众的顺从和信赖。
此地人借钱时习惯用子女作为人质相抵押,如不能按约期赎回,等到利息与本钱相等时,(子女)就要沦为债主的奴婢。子厚为借钱的人想尽办法,让他们全都能把子女赎回去。其中特别贫穷实在无力赎取的,就让(债主)记下人质当佣工所应得到的酬劳,等到酬劳和所借钱数相当时,便要(债主)归还他们的人质。观察使把这个办法下达到其他的'州,刚到一年,免除了奴婢身份而回归自己家里的就有近千人。
衡山和湘江以南考进士的人,都把子厚当作老师。那些经过子厚亲自指点讲解而作画撰写文词的人,从他们的文章中都可以看到很好的章法技巧。
注释
(1)元和:唐宪宗李纯的年号(806--820)。
(2)柳州:今广西柳州市,当时极荒凉。
(3)教禁:教化和禁令。
(4) 男女:即子女。
(5)相侔:相等。
(6)衡湘:衡山和湘水。
(7)佣:当雇工。此指雇工劳动所值,即工资。
(8)观察使:中央派往地方掌管监察的官。
(9)尝:曾经。
(10)质:典当,抵押。
(11)与设方计:踢债务人想方设法。
(12)比:及,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