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散文谈抽烟
有人说,“抽烟有什么好处?还不如吃点口香糖,甜甜的,倒不错。”不用说,你知道这准是外行。口香糖也许不错,可是喜欢的怕是女人孩子居多;男人很少赏识这种玩意儿的;除非在美国,那儿怕有些个例外。一块口香糖得咀嚼老半天,还是嚼不完,凭你怎么斯文,那朵颐的样子,总遮掩不住,总有点儿不雅相。这其实不像抽烟,倒像衔橄榄。你见过衔着橄榄的人?腮帮子上凸出一块,嘴里不时地滋儿滋儿的。抽烟可用不着这么费劲;烟卷儿尤其省事,随便一叼上,悠然的就吸起来,谁也不来注意你。抽烟说不上是什么味道;勉强说,也许有点儿苦吧。但抽烟的不稀罕那“苦”而稀罕那“有点儿”。他的嘴太闷了,或者太闲了,就要这么点儿来凑个热闹,让他觉得嘴还是他的。嚼一块口香糖可就太多,甜甜的,够多腻味;而且有了糖也许便忘记了“我”。
抽烟其实是个玩意儿。就说抽卷烟吧,你打开匣子或罐子,抽出烟来,在桌上顿几下,衔上,擦洋火,点上。这其间每一个动作都带股劲儿,像做戏一般。自己也许不觉得,但到没有烟抽的时候,便觉得了。那时候你必然闲得无聊;特别是两只手,简直没放处。再说那吐出的烟,袅袅地缭绕着,
也够你一回两回地捉摸;它可以领你走到顶远的地方去。--即便在百忙当中,也可以让你轻松一忽儿。所以老于抽烟的人,一叼上烟,真能悠然遐想。他霎时间是个自由自在的身子,无论他是靠在沙发上的绅士,还是蹲在台阶上的瓦匠。有时候他还能够叼着烟和人说闲话;自然有些含含糊糊的,但是可喜的是那满不在乎的神气。这些大概也算是游戏三昧吧。
好些人抽烟,为的`有个伴儿。譬如说一个人单身住在北平,和朋友在一块儿,倒是有说有笑的,回家来,空屋子像水一样。这时候他可以摸出一支烟抽起来,借点儿暖气。黄昏来了,屋子里的东西只剩些轮廓,暂时懒得开灯,也可以点上一支烟,看烟头上的火一闪一闪的,像亲密的低语,只有自己听得出。要是生气,也不妨迁怒一下,使劲儿吸他十来口。客来了,若你倦了说不得话,或者找不出可说的,干坐着岂不着急?这时候最好拈起一支烟将嘴堵上等你对面的人。若是他也这么办,便尽时间在烟子里爬过去。各人抓着一个新伴儿,大可以盘桓一会的。
从前抽水烟旱烟,不过一种不伤大雅的嗜好,现在抽烟却成了派头。抽烟卷儿指头黄了,由它去。用烟嘴不独麻烦,也小气,又跟烟隔得那么老远的。今儿大褂上一个窟窿,明儿坎肩上一个,由他去。一支烟里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个小麻雀,也由它去。总之,蹩蹩扭扭的,其实也还是个“满不在乎”罢了。烟有好有坏,味有浓有淡,能够辨味的是内行,不择烟而抽的是大方之家。
1933年10月11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