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叙事散文(通用十四篇))

马振华

  名家叙事散文 篇1

  我幼小时穿的鞋,是母亲做。上小学时,是叔母做,叔母的针线活好,做的鞋我爱穿。结婚以后,当然是爱人做,她的针线也是很好的。自从我到大城市读书,觉得“家做鞋”土气,就开始买鞋穿了。时间也不长,从抗日战争起,我就又穿农村妇女们做的“军鞋”了。

  现在老了,买的鞋总觉得穿着别扭。想弄一双家做鞋,住在这个大城市,离老家又远,没有办法。

  在我这里帮忙做饭的柳嫂,是会做针线的,但她里里外外很忙,不好求她。有一年,她的小妹妹从老家来了。听说是要结婚,到这里置办陪送。连买带做,在姐姐家很住了一程子。有时闲下来,柳嫂和我说了不少这个小妹妹的故事。她家很穷苦。她这个小妹妹叫小书绫,因为她最小。在家时,姐姐带小妹妹去浇地,一浇浇到天黑。地里有一座坟,坟头上有很大的狐狸洞,棺木的一端露在外面,白天看着都害怕。天一黑,小书绫就紧抓着姐姐的后衣襟,姐姐走一步,她就跟一步,闹着回家。弄得姐姐没法干活儿。

  现在大了,小书绫却很有心计。婆家是自己找的,定婚以前,她还亲自到婆家私访一次。定婚以后,她除拼命织席以外,还到山沟里去教人家织席。吃带砂子的饭,一个月也不过挣二十元。

  我听了以后,很受感动。我有大半辈子在农村度过,对农村女孩子的勤快劳动,质朴聪明,有很深的印象,对她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可惜进城以后,失去了和她们接触的机会。城市姑娘,虽然漂亮,我对她们终是格格不入。

  柳嫂在我这里帮忙,时间很长了。用人就要做人情。我说:“你妹妹结婚,我想送她一些礼物。请你把这点钱带给她,看她还缺什么,叫她自己去买吧!”

  柳嫂客气了几句,接受了我的馈赠。过了一个月,妹妹的嫁妆操办好了,在回去的前一天,柳嫂把她带了来。

  这女孩子身材长得很匀称,像农村的多数女孩子一样,她的额头上,过早地有了几条不太明显的皱纹。她脸面清秀,嘴唇稍厚一些,嘴角上总是带有一点微笑。她看人时,好斜视,却使人感到有一种深情。

  我对她表示欢迎,并叫柳嫂去买一些菜,招待她吃饭,柳嫂又客气了几句,把稀饭煮上以后,还是提起篮子出去了。

  小书绫坐在炉子旁边,平日她姐姐坐的那个位置上,看着煮稀饭的锅。我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你给了我那么多钱。”她安定下来以后,慢慢地说,“我又帮不了你什么忙。”

  “怎么帮不了?”我笑着说,“以后我走到那里,你能不给我做顿饭吃?”

  “我给你做什么吃呀?”女孩子斜视了我一眼。

  “你可以给我做一碗面条。”我说。

  我看出,女孩子已经把她的一部分嫁妆穿在身上。她低头撩了撩衣襟说:

  “我把你给的钱,买了一件这样的衣服。我也不会说,我怎么谢承你呢?”

  我没有看准她究竟买了一件什么衣服,因为那是一件内衣。我忽然想起鞋的事,就半开玩笑地说:“你能不能给我做一双便鞋呢?”

  这时她姐姐买菜回来了。她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只是很注意地看了看我伸出的脚。

  我又把求她做鞋的话,对她姐姐说了一遍。柳嫂也半开玩笑地说:

  “我说哩,你的钱可不能白花呀!”

  告别的时候,她的姐姐帮她穿好大衣,箍好围巾,理好鬓发。在灯光之下,这女孩子显得非常漂亮,完全像一个新娘,给我留下了容光照人,不可逼视的印象。

  这时女孩子突然问她姐姐:“我能向他要一张照片吗?”我高兴地找了一张放大的近照送给他。

  过春节时,柳嫂回了一趟老家,带回来妹妹给我做的鞋。

  她一边打开包,一边说:

  “活儿做得精致极了,下了功夫哩。你快穿穿试试。”

  我喜出望外,可惜鞋做得太小了。我懊悔地说:

  “我短了一句话,告诉她往大里做就好了。我当时有一搭没一搭,没想她真给做了。”

  “我拿到街上,叫人家给拍打拍打,也许可以穿。”柳嫂说。

  拍打以后,勉强能穿了。谁知穿了不到两天,一个大脚趾就瘀了血。我还不死心,又当拖鞋穿了一夏天。

  我很珍重这双鞋。我知道,自古以来,女孩子做一双鞋送人,是很重的情意。

  我还是没有合适的鞋穿。这二年柳嫂不断听到小书绫的消息:她结了婚,生了一个孩子,还是拼命织席,准备盖新房。柳嫂说:

  “要不,就再叫小书绫给你做一双,这次告诉她做大些就是了。”

  我说:“人家有孩子,很忙,不要再去麻烦了。”

  柳嫂为人慷慨,好大喜功,终于买了鞋面,写了信,寄去了。

  现在又到了冬天,我的屋里又升起了炉子。柳嫂的母亲从老家来,带来了小书绫给我做的第二双鞋,穿着很松快,我很满意。柳嫂有些不满地说:“这活儿做得太粗了,远不如上一次。”我想:小书绫上次给我做鞋,是感激之情。这次是情面之情。做了来就很不容易了。我默默地把鞋收好,放到柜子里,和第一双放在一起。

  柳嫂又说:“小书绫过日子心胜,她男人整天出去贩卖东西。听我母亲说,这双鞋还是她站在院子里,一边看着孩子,一针一线给你做成的哩。眼前,就是农村,也没有人再穿家做鞋了,材料、针线都不好找了。”

  她说的都是真情。我们这一代人死了以后,这种鞋就不存在了,长期走过的那条饥饿贫穷、艰难险阻、山穷水尽的道路,也就消失了。农民的生活变得富裕起来,小书绫未来的日子,一定是甜蜜美满的。

  那里的大自然风光,女孩子们的纯朴美丽的素质,也许是永存的吧。

  名家叙事散文 篇2

  我在十八九岁的时候,遇见一位国文先生,他给我的印象最深,使我受益也最多,我至今不能忘记他。先生姓徐,名锦澄,我们给他取的绰号是“徐老虎”,因为他凶,他的相貌很古怪,他的脑袋的轮廓是有棱有角的,很容易成为漫画的对象。头很尖,秃秃的,亮亮的,脸形却是方方的,扁扁的,有些像《聊斋志异》绘图中的夜叉的模样。他的鼻子眼睛嘴好像是过分地集中在脸上很小的一块区域里。他戴一副墨晶眼镜,银丝小镜框,这两块黑色便成了他脸上最显着的特征。我常给他画漫画,勾一个轮廓,中间点上两块椭圆形的黑块,便惟妙惟肖。他的身材高大,但是两肩总是耸得高高的。鼻尖有一些红,像酒糟的,鼻孔里藏着两筒清水鼻涕,不时地吸溜着,说一两句话就要用力的吸溜一声,有板有眼有节奏,也有时忘了吸溜,走了板眼,上唇上便亮晶晶地吊出两根玉箸,他用手背一抹。他常穿的是一件灰布长袍,好像是在给谁穿孝,袍子在整洁的阶段时我没有赶得上看见,我看见那袍子的时候即是油渍斑烂我很难得看见他笑,如果笑起来,是狞笑,样子更凶。

  我的学校是很特殊的。上午的课全是用英语讲授,下午的课全是国语讲授。上午的课很严,三日一问,五日一考,不用功便被淘汰,下午的课稀松,成绩与毕业无关。所以每天下午上国文之类的课程,学生们便不踊跃,课堂上常是稀稀拉拉的不大上座,但教员用拿毛笔的姿势举着铅笔点名的时候,学生却个个都到了,因为一个学生不只答一声到。真到了的学生,一部分是从事午睡,微发鼾声,一部分看小说如《官场现形记》、《玉梨魂》之类,一部分写“父母亲大人膝下”式的家书,一部分干脆瞪着大眼发呆,神游八表。有时候逗先生开玩笑。国文先生呢,大部分都是年高有德的,不是榜眼,就是探花,再不就是举人。他们授课不过是奉行公事,乐得敷敷衍衍。在这种糟糕的情形之下,徐老先生之所以凶,老是绷着脸,老是开口就骂人,我想大概是由于正当防卫吧。

  有一天,先生大概是多喝了两盅,摇摇摆摆地进了课堂。这一堂是作文,他老先生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两个字,题目尚未写完,当然照例要吸溜一下鼻涕。就在这吸溜之际,一位性急的同学发问了:“这题目怎样讲呀?”老先生转过身来,冷笑两声,勃然大怒:“题目还没有写完,写完了当然还要讲,没写完你为什么就要问?……”滔滔不绝地吼叫起来,大家都为之愕然。这时候我可按捺不住了。我一向是个上午捣乱下午安分的学生,我觉得现在受了无理的侮辱,我便挺身分辩了几句。这一下我可惹了祸,老先生把他的怒火都泼在我的身上。他在讲台上来回地踱着,吸溜一下鼻涕,骂我一句,足足骂我了我一个钟头,其中警句甚多,我至今还记得这样的一句:“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这一句颇为同学们所传诵。谁和我有点争论遇到纠缠不清的时候,都会引用我一句:“xxx,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当时我看形势不妙,也就没有再多说,让下课铃结束了先生的怒骂。

  但是从这次起,徐先生算是认识我了。酒醒之后,他给我批改作文特别详尽。批改之不足,还特别的当面加以解释,我这一个“一眼望到底”的学生,居然成为一个受益最多的学生了。

  徐先生自己选辑教材,有古文,有白话,油印分发给大家。《林琴南致蔡孑民书》是他讲得最为眉飞色舞的一篇。此外如吴敬恒的《上下古今谈》,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以及张东荪的时事新报社论,他也选了不少。这样新旧兼收的教材,在当时还是很难得的开通的榜样。我对于国文的兴趣因此而提高了不少。徐先生讲国文之前,先要介绍作者,而且介绍得很亲切,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样的话是相当的可以使学生们吃惊的,吃惊的是,我们的国文先生也许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吧,否则怎样会能够和张东荪一桌上吃过饭?徐先生于介绍作者之后,朗诵全文一遍。这一遍朗诵可很有意思。他打着江北的官腔,咬牙切齿的大声读一遍,不论是古文或白话,一字不苟的吟咏一番,好像是演员在背台词,他把文字里的蕴藏着的意义好像都给宣泄出来了。他念得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情感,有气势,有抑扬顿挫,我们听了之后,好像是已经理会到原文的意义的一半了。好文章掷地作金石声,那也许是过分夸张,但必须可以琅琅上口,那却是真的。

  徐先生最独到的地方是改作文。普通的批语“清通”“尚可”“气盛言宜”,他是不用的。他最擅长的是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一行一行的抹,整页整页的勾;洋洋千余言的文章,经他勾抹之后,所余无几了。我初次经此打击,很灰心,很觉得气短,我掏心挖肝的好容易诌出来的句子,轻轻的被他几杠子就给抹了。但是他郑重的给我解释一会,他说:“你拿了去细细的体味,你的原文是软爬爬的,冗长,懈啦光唧的,我给你勾掉了一大半,你再读读看,原来的意思并没有失,但是笔笔都立起来了,虎虎有生气了。”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在这删削之间见出他的功夫。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

  徐先生教我许多作文的技巧。他告诉我:“作文忌用过多的虚字。”该转的地方,硬转;该接的地方,硬接。文章便显着朴拙而有力。他告诉我,文章的起笔最难,要突兀矫健,要开门见山,要一针见血,才能引人入胜,不必兜圈子,不必说套语。他又告诉我,说理说至难解难分处,来一个譬喻,则一切纠缠不清的论难都迎刃而解了,何等经济,何等手腕!诸如此类的心得,他传授我不少,我至今受用。

  我离开先生已将近五十年了,未曾与先生一通音讯,不知他云游何处,听说他已早归道山了。同学们偶尔还谈起“徐老虎”,我于回忆他的音容之余,不禁地还怀着怅惘敬慕之意。

  名家叙事散文 篇3

  我小时候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小时不曾养成活泼游戏习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地。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麇先生”。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麇先生了。即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有一天,我在我家八字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麇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的面红耳热,觉得太失了“先生”身份!

  大人们鼓励我装先生样子,我也没有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又因为我确是喜欢看书,故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过儿童游戏的生活。每年秋天,我的庶祖母同我到田里去“监割”(顶好的田,水旱无忧,收成最好,佃户每约田主来监割,打下谷子,两家平分),我总是坐在小树下看小说。十一二岁时,我稍活泼一点,居然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做了一些木刀竹枪,借得了几副假胡须,就在村口田里做戏。我做的往往是诸葛亮,刘备一类的文角儿;只有一次我做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倒下去,这算是我最活泼的玩艺儿了。

  我在这九年(一八九五-一九零四)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一次我们村“当朋”(八都凡五村,称为“五朋”,每年一村轮着做太子会,名为“当朋”)筹备太子会,有人提议要派我加入前村的昆腔队里学习吹笙或吹笛。族里长辈反对,说我年纪太小,不能跟着太子会走遍五朋。于是我便失掉了学习音乐的唯一机会。三十年来,我不曾拿过乐器,也全不懂音乐;究竟我有没有一点学音乐的天资,我至今不知道。至于学图画,更是不可能的事。我常常用竹纸蒙在小说书的石印绘像上,摹画书上的英雄美人。有一天,被先生看见了,挨了一顿大骂,抽屉里的图画都被搜出撕毁了。于是我又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

  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便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眠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的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我母亲二十三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家中财政本不宽裕,全靠二哥在上海经营调度。大哥从小便是败子,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便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便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便拿出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定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中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大厅的两排椅子上满满的都是灯笼和债主。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一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做好做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他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他们还不曾有公然相骂相打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她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服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不听见。有时候,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子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便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一扇房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到我母亲床前,劝她止哭,请她喝口热茶。我母亲慢慢停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的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

  我母亲待人最仁慈,最温和,从来没有一句伤人感情的话;但她有时候也很有刚气,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我家五叔是个无正业的浪人,有一天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总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这句话传到了我母亲耳朵里,她气得大哭,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什么好处。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

  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零两三个月)便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名家叙事散文 篇4

  灵感是环境的酝酿、氛围的烘托、激情的催化,是滋生在日常生活中,阅历与经验的积累,从而造就出来的小精灵、小机灵、小古怪,堪称金点子。

  解剖灵感,灵感里面是一种精神元素,这个精神元素体现于机制的转换,是感触的萌生,是兴致的蓬勃,是灵动的爆发。

  灵感虽是小意思,却是大创造,是一种突发的奇思妙想,也是成就一番大制作的鬼精灵。

  不论是名人、伟人还是领袖,不论是作家、诗人还是导演,他们的成就,一半来自于自身的后天努力,一半来自于自身的灵感体现,是灵感的发挥,让他们耀眼,让他们恢弘,让他们出人头地。

  生活丰富的人,灵感的系数会多一些,阅历丰厚的人,灵感的几率会高一筹,因为灵感是日积月累的沉淀物,是一个人素日里对事物的细微观察和发掘,寄存于脑海里的不安分因素,这些沉淀物一旦碰到机遇,就会陡然萌生或拼发出来,给人一种难以预料的惊喜或惊呀,灵感貌似很小,却作为很大。

  每个人都有灵犀,都会创造灵感,只是处于环境的不同,萌发出来的灵感自然不同,灵感是灵性的发作,灵性是一种敏锐的东西,大有一触即发的可能性,灵感往往处在一瞬间,是一闪而过的念想,是见异思迁的反哺,是触景生情的连惯,是举一反三的扩张,是别人少根筋,你却多根筋的作祟。

  说白了,灵感也是睿智的体现、小聪明的升华,这些小聪明可以让你得志,也可能会带给你一念之差。受思维的牵制,情绪的蒙然,行为的措施,灵感因地制宜、随机生成,形成一股思潮,一点就燃。灵感的背后潜伏着一股动力,这股动力会不经思考,随灵感的膨胀而一并爆发出来,换句话说,灵感会让你一步登天,也会让你一落千丈。

  生活中,科学家的灵感是一种财富,艺术家的灵感是一种魅力,平民百姓的灵感是一种更新,大人有大人的灵感,小孩有小孩的灵感,不同阶层、不同层次,产生的灵感也不尽相同,灵感有高智商和底智商之分,高智商的灵感属于智慧,底智商的灵感属于小聪明(灵长类动物都具备底智商灵感,如猿,大猩猩,海豚,包括有灵性的宠物也有微智商,如狗、猫、猴子等等)。

  灵感也是灵性,灵性就是睿智,睿智就是机遇,机遇就是机会,机会就是成功,这是一个连环机制,反之,也是一个失败的连带。

  一个好的灵感,会带给你愉悦,一个坏的灵感会带给你懊悔(悲剧)。

  灵感就是一个小精灵,它不定时、不定期、不定义,但它定性,随时待命,随时待发,只要你对事物有感触、有感觉、有感应,灵感都在恭候您的邀请,随时为您效力。

  从灵感的萌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智慧,从灵性的频发,可以确定一个人的才情,从灵活的角度,可以肯定一个人的智商。

  灵感不刻意、不蓄谋、不策划,是临时发挥,即兴发作的产物,灵感发挥到极致时,是一份可喜(臆想成功),灵感发疯到极度时,是一种灾难(钻牛角尖)。

  灵感是突如其来的遐想,抓住了灵感,就是抓住了机遇,利用了灵感就是利用了时机,发挥了灵感就是创造了价值。

  好的灵感可以扭转乾坤,可以逢凶化吉,可以事半功倍,还可以促成一桩婚姻,当然,一个错误的灵感,也可能带给你牢狱之灾,让你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小小的灵感,可以成就一个大大的智慧,让你一举成名,比如欧洲人爱因斯坦创建的牛顿定律,美国人莫克利发明的计算机,中国人领先的原子弹、高铁、人造卫星,以及古猿人发现的击石取火,非洲原始部落宗族的传承秘籍,以及日本人的狼子野心,都是灵感的产物。

  有威望的伟人,有成就的名人,有价值的科学家,产生的灵感概率,累计值比常人高一倍,甚至更多,是他们的灵感成就了他们的事业。

  所谓灵感,就是一个创造性的胚胎,这个胚胎就是一个小精灵。

  灵感是一种精神,一种真谛。有精神、有朝气、有志向的人都会缔造灵感,萎靡不振的人永远不会产生灵犀。

  如果每个人把灵感集中起来,世界一定丰富多彩,因为灵感是颇有价值的金点子。

  名家叙事散文 篇5

  桃花不声不响地红了,疯疯癫癫咧着嘴在春风里傻笑,天空明净,是谁撑开了伞子多情的梦。云儿扯了一绺纱,遮遮掩掩地变成了雨,羞答答地飘呀洒呀,把压抑了一冬的矫情挥洒尽兴,江南又活在飘逸缱绻的伞里。无论晴天雨天伞是江南梦的全部内涵……

  伞儿就是雨的梦,伞醉在羞答答的雨里。软软的风,带着人们所有的遐想,味道让鼻子清鲜嗅得到,眼睛清晰看得到,心里清楚猜得到,清洁记忆忘不掉。伞儿如舞蹈着的荷儿,让人梦里也能生出担心来。那份担心,真能长出瓷儿般脆生生的嫩芽芽儿来了,让人们多了几分关心和担忧。透过玻璃一样的透明天空,雨冰冷的唇印在伞热情的脸蛋上。一根清冷凄婉的笛子,如一帘幽梦,在伞的世界里荡漾开来,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伞就是雨的情人,伞就是江南的情人。不知是雨绑架了伞的感情,还是伞绑架了江南的感情。就这样,无论今后走到何地,是朝夕相处,还是远隔天涯,伞都留下一个梦,一个让人忘也忘不掉的梦。

  当燕子飞回来的时候,不管有雨无雨,为了我自己,也为了你,我把你的红雨伞撑开了。从此也撑开了现在,也撑开了未来。一朵云就是一把伞,伞下却是两个人。在伞的下面,你还是不难说出一百个陌生原因,但是也能讲出一万个熟悉的理由来。不许别人去猜,别人想些什么我们都默认了。西湖断桥上的那只伞儿,千年才等了一回呢!当我撑开雨伞的那一刻,我明白了雨是为伞而来的,我是为你而来的。

  一个寂寞的男人,撑着一把寂寞的油纸伞,寂寞地走在长长的雨巷里。那个丁香一样芬芳结着愁怨的姑娘呢?那个会写愁怨的诗人呢?他还在撑着那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他还能逢着那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她是否还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那长长的雨巷,走过的只是一个寂寞的男人!伞和雨哪个才是男人的孤独的伴侣呢?那油纸伞真的永远只是个梦吗?

  当当山花红了的时候,那大晴天里,阳光斜斜的照过来,比泉水还要清澈,照亮每一片绿,每一片红,每一片紫。绿中就有一个你,红里就有两个你,紫间就有万个你了!伞就在和煦的阳光里撒娇。整个江南都在粉红的记忆里,伞就是记忆里的风景。伞曾经无奈地穿过古老的长安的宫殿,踌躇满志地踏上年轻北京的舞台,才走进江南唱晚的小舟上,行云的街道里,流水的小桥中,豁然的小道旁。伞在江南每飘过的一处地方,都有一个悠然多情的梦。

  在江南,等雨,不再是伞的宿命。

  名家叙事散文 篇6

  一九〇〇年五月二十六日,王道士从一个姓杨的帮工那里得知,一处洞窟的墙壁里面好像是空的,里边可能还隐藏着一个洞穴。两人挖开一看,嗬,果然一个满满实实的藏经洞!

  王道士完全不明白,此刻,他打开了一扇轰动世界的门户。一门永久性的学问,将靠着这个洞穴建立。无数才华横溢的学者,将为这个洞穴耗尽终生。因此,从这一天开始,他的实际地位已经直窜而上,比世界上那些著名的遗迹博物馆馆长还高。但是,他不知道,他不可能知道。

  他随手拿了几个经卷到知县那里鉴定,知县又拿给其他官员看。官员中有些人知道一点轻重,建议运到省城,却又心疼运费,便要求原地封存。在这个过程中,消息已经传开,有些经卷已经流出,引起了在新疆的一些外国人士的'注意。

  当时,英国、德国、法国、俄国等列强,正在中国的西北地区进行着一场考古探险的大拼搏。这个态势,与它们瓜分整个中国的企图紧紧相连。因此,我们应该稍稍离开莫高窟一会儿,看一看全局。

  就在王道士发现藏经洞的几天之前,在北京,英、德、法、俄、美等外交使团又一次集体向清政府递交照会,要求严惩义和团。恰恰在王道士发现藏经洞的当天,列强决定联合出兵。这就是后来攻陷北京,迫使朝廷外逃,最终又迫使中国赔偿四亿五千万两白银,也就是每个中国人都要赔偿一两白银的“八国联军”。

  时间,怎么会这么巧呢?

  好像是,北京东交民巷的外国使馆里一作出进攻中国的决定,立即刺痛了一个庞大机体的神经系统,西北沙漠中一个洞穴的门刹时打开了。

  更巧的是,仅仅在几个月前,甲骨文也被发现了。

  我想,藏经洞与甲骨文一样,最能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化自信,因此必须猛然出现在这个民族几乎完全失去自信的时刻。

  即使是巧合,也是一种伟大的巧合。

  遗憾的是,中国学者不能像解读甲骨文一样解读藏经洞了,因为那里的经卷的所有权,已经被悄悄地转移。

  名家叙事散文 篇7

  斯坦因终于取得了九千多个经卷,五百多幅绘画,打包装箱就整整花了七天时间。最后打成了二十九个大木箱,原先带来的那些骆驼和马匹不够用了,又雇来了五辆大车,每辆都栓上三匹马来拉。

  那是一个黄昏,车队启动了,王圆箓站在路边,恭敬相送。斯坦因“购买”这二十九个大木箱移世文物,所支付给王圆篆的全部价钱,我一直不忍心写出来,此刻却不能不说一说了。那就是,折合成了银子的一百三十英镑!但是,这点钱,对王圆篆来说,毕竟比他平时到荒村野郊去化缘的所得,多得多了。因此,他反而认为这位“斯大人”是“布施者”。

  斯坦因向他招过手,抬起头来看看天色。

  一位年轻诗人写道,斯坦因看到的,是凄艳的晚霞。那里,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流血。

  我又想到了另一位年轻诗人的诗,他叫李晓桦,是写给下令火烧圆明园的额尔金勋爵的:

  我好恨

  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

  使我能与你对视着站立在

  阴森幽暗的古堡

  晨光微露的旷野

  要么我拾起你扔下的白手套

  要么你接住我甩过去的剑

  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

  远远离开遮天的帅旗

  离开如云的战阵

  决胜负于城下

  对于斯坦因这些的学者,这些诗句也许太硬。但是,除了这种办法,还有什么方式能阻拦他们呢?

  我可以不带剑,甚至也不骑马,只是伸出双手做出阻拦的动作,站在沙漠中间,站在他们车队的正对面。

  满脸堆笑地走上前来的,一定是蒋孝琬。我扭头不理他,只是直视着斯坦因,要与他辩论。

  我要告诉他,把世间文物统统拔离原生的土地,运到地球的另一端收藏展览,是文物和土地的双向失落、两败俱伤。我还要告诉他,借口别人管不好家产而占为己有,是一种与军事掠夺没有什么区别的文化掠夺……

  我相信,也会有一种可能,尽管机率微乎其微,我的激情和逻辑终于压倒了斯坦因,于是车队果真被我拦了下来。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当然应该送缴京城。但当时,藏经洞文物不是也有一批送京的吗?其情景是,没有木箱,只用席子捆扎,沿途官员缙绅伸手进去就取走一把,有些官员还把大车赶进自己的院子里细挑精选,择优盗取,怕到京后点数不符,便把长卷撕成几个短卷来凑数搪塞。

  当然,更大的麻烦是,那时的中国处处军阀混战,北京更是乱成一团。在兵丁和难民的洪流中,谁也不知道脚下的土地明天将会插上哪家的军旗。几辆装载古代经卷的车,怎么才能通过?怎样才能到达?

  那么,不如叫住斯坦因,还是让他拉到伦敦的博物馆里去吧。但我当然不会这么做。我知道斯坦因看出了我的难处,一次次回头看我。

  我假装没有看见,只用眼角默送他和蒋孝琬慢慢远去,终于消失在黛褐色的山丘后面。然后,我再回过身来。

  长长一排车队,全都停在苍茫夜色里,由我掌管。但是,明天该去何方?

  这里也难,那里也难,我左思右想,最后只能跪倒在沙漠里,大哭一场。

  哭声,像一匹受伤的狼在黑夜里嚎叫。

  名家叙事散文 篇8

  那天,成吉思汗要在克鲁伦河畔的宫帐里召见一个人。

  这个人住在北京,赶到这里要整整三个月。出居庸关,经大同,转武川,越阴山,穿沙漠,从春天一直走到夏天。抬头一看,山川壮丽,军容整齐,叹一声“千古之盛,未尝有也”,便知道到了目的地。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已经十二年。这十二年,一直在打仗,主要是与西夏和金朝作战。三年前在与金朝的战争中取得巨大胜利,不仅攻占了金朝的中都(即北京),还分兵占领了大小城邑八百多个。中都的一批金朝官员,投降了蒙古军。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王朝,为的是要反抗和推翻他们头上的统治者——契丹人的辽朝。金朝后来确实打败了辽朝,却没有想到蒙古人后来居上,又把它打败了。

  长年的征战,复杂的外交,庞大的朝廷,使成吉思汗的摊子越铺越大。每天都有内内外外的大量问题要面对,成吉思汗急于寻找有智慧、有学问的助手。他原先手下的官员,几乎都是没有文化的莽将。连他自己,也没有多少文化。

  他到处打听,得知四年前攻占金朝中都时,有一位投降过来的金朝官员很智慧,名字叫耶律楚材。

  这个名字使成吉思汗立即作出判断,此人应该是契丹族,辽朝的后裔。耶律家族是辽朝显赫的王族,后来由于金朝灭辽,也就一起“归顺”了金朝。这应该是耶律楚材祖父一辈的事,到耶律楚材父亲一辈,已经成了金朝的高官了。但成吉思汗知道,这个家族在内心对金朝还是不服的,企盼着哪一天能够报仇复国。早在蒙古统一之前,当时还没有成为成吉思汗的铁木真曾经遇见过作为金朝使节派到蒙古部落来的耶律阿海,两人暗中结交,还立下过共同灭金的志愿。

  想到这里成吉思汗笑了,心想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家族,被金所灭而降金,金被蒙军打败后又降蒙,如此两度投降,是不是真的始终保持着复兴契丹之梦呢?好在,今天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的话题,那就是分别从契丹和蒙古的立场,一前一后一起笑骂曾经那么得意的金朝。

  随着一声通报,成吉思汗抬起头来,眼睛一亮。出现在眼前的人,二十七、八岁光景,高个子,风度翩翩,声音宏亮,还留着很漂亮的长胡子,非常恭敬地向自己行礼。

  成吉思汗高兴地叫了一声:“吾图撒合里!”

  这是蒙古语,意思是长胡子。

  这一叫,就成了今后成吉思汗对耶律楚材的习惯称呼。

  寒暄了几句,成吉思汗便说:“你们家族是辽朝的皇族。尽管你做过金朝的官,但我知道辽和金是世仇。你们的仇,我替你们报了!”

  这话说得很有大丈夫气概。接下来,理应是耶律楚材代表自己的世代家族向成吉思汗谢恩。

  但是,耶律楚材的回答让成吉思汗大吃一惊。

  他说:“我的祖父、父亲早就在金朝任职为臣了,既然做了臣子,怎么可以暗怀二心,仇视金朝君主呢?”

  这话听起来好像在反驳成吉思汗,而且公然表明了对成吉思汗的敌人金朝君主的正面态度,说出来实在是非常冒险。但是,成吉思汗毕竟是成吉思汗,他竟然立即感动了。

  一个人,对于自己服从过的主人和参与过的事业,能一直表示尊敬,这已经很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在表示尊敬的时候,完全不考虑被尊敬对象的现实境况,也不考虑说话时面对着谁。这样的人,成吉思汗从来没有见过。

  成吉思汗看着耶律楚材点了点头,当即向左右表示:这个人的话要重视,今后把他安排在我身边,随时以备咨询。

  这在后来的《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上记为:“上雅重其言,处之左右,以备咨访。”

  名家叙事散文 篇9

  姜晓文山水小品展开展的当天,手头有些事,没有能一睹盛况,过几天联系晓文,说是想过去学习学习,于是就相约到了无盖堂艺术沙龙,是一家茶社,展出晓文山水小品三十余帧,上下楼看了一回,颇是有些感触,就和晓文在二楼的画案旁说了很多的话。下得楼来,与茶舍主人喝茶期间,晓文接到懒园电话,说是晚餐请到费秉勋先生处一聚,北京柯文辉老先生要来。

  柯先生是参加当天在省美术博物馆举办的卫俊秀逝世十周年遗作展从北京专程赶过来的,一脸花白的大胡子,似乎很有些于右任先生的风采,颇为健谈,所说的话,几乎句句是经典,两、三个小时竟持续不断,这是很少见的,后来我和在座各位朋友说,如果用录音笔整理出来,应该是很精彩的讲话稿。席间,懒园两瓶八三年的茅台云散之后,场面就有些乱,大家轮番着去和两位老先生合影留念,两位老先生也像是年轻了一样,淡然地配合着,满足着一帮年轻人的念想。茂林拿了新创刊的《煤界》的清样让大家传了看,他已是作了执行主编的人。翟旭鹏带了一册柯先生的新著《陪画散步》,请老先生签名,书看起来是不一般的厚。柯先生还出版过《刘海粟传》、《旷世凡夫----弘一大师传》,据说那本《龚贤画论臆解》很有看头。

  柯先生说,这年头啊,诺贝尔奖,这位矜持的贵妇人也不得不向莫言求爱,而高尚如托尔斯泰,直到老死,也没有得到诺贝尔奖的青睐;我留胡子,唯一的想法就是上公交车能有人给我让座位;放下,不只是要放下成功,还要放下失败,两者都能放下,才是真正的放下;来到西安,能看得到的,都平平常常,看不到的,才是真正的不平常;有人说他是西安第五,我说就他说话的态度看,他还是谦虚了,他应该是西安第一;大家都在下海,海却在岸上。我清晨起来,断断续续地记起了他说的一些话,就大致作了以上的记录,当然风采是和原版没有办法比较了,实在是接受了一次睿智对谈的洗礼。

  这段日子是有些忙乱,去年秋天里,成都晓剑兄来西安的时候,文川发来清末民国的火花图片二百余幅,几个人商讨着说是今年上半年合伙出一个有关火花的集子,前些天文川又询问了一回,还真是有些挑战,大致都在进行着,自己就有些压力了。手里收集了一些资料,前些天翻出贾先生《小石头记》来看,觉得似乎不能写成那个样子,于是就找来沈从文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以及施蛰存的《唐诗百话》间或翻一翻,大致有了思路,终于动笔了,写了三、五篇,看来确是还有一段路程要走。

  名家叙事散文 篇10

  相信蜻蜓飞舞的旷野里有一首歌,这首歌跟碧碧的荷粉粉的莲无关,但是跟青春相关,因为春天把那个小秘密留在了夏季火辣辣的娇媚里;相信蜂蝶翩翩的花丛里有一首诗,这首诗跟默默的绿淡淡的紫无关,但是跟青春相关,因为颜色所能表达的情感都是青春的底色;相信彩虹的绚丽光环里有一个梦,那个梦和明媚的日皎洁的月无关,但是跟青春相关,因为光环里有那座繁华的城,那方熟稔的禾,那汪肆意流淌的水,那里有青春五色的魂魄。当心扉尽情敞开,空旷得把大地之外的大海也揽入了怀里时,一切美好都顺其自然地被接纳了进来。

  那个可以用来任意挥霍的年纪,人们叫它——青春。上苍给予了抱负,也给予了理想,所以有胆识让劝告走开,让折腾进来,幸福和灾难不屑一顾,尝尝苦痛,碰碰壁,折腾累了,大不了转一个大圈儿回到原地。没有什么可后悔的,更没有什么可埋怨的,转这个圈儿,就是为了给青春抒写波澜壮阔的诗篇。

  前些日对面那个穿着破破烂烂牛仔裤的男孩突然离家出走,为了梦想不辞而别,如今空空如也地归来了,几朝不见似乎成熟了许多。看到我一边问好,一边若无其事甚至有点幸灾乐祸轻唱着:“归来哟,归来哟,归来却空空行囊......”我想这是唱给我听的还是唱给他自己听的呢?噢,是唱给自信的青春听的,这是我悟出的最终答案。我不得不深深的感叹:丢掉负担、包袱过日子除了青春,还有哪一段光阴呀?孩子是不是离开家才能长大?

  北上广漂泊的眼泪有苦有甜,染上诗意的梦总在青春的记忆里。

  还记得那个不施粉黛的北漂女孩任月丽吗?出生于河北涿州一个农村家庭,父亲患有小儿麻痹症,行动不便,母亲是智障患者,来人不打招呼,有时候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认识,奶奶患上了老年痴呆症,家的重担就落到了16岁的女孩身上。她义无反顾背着吉他闯荡,带着青春上路,染着诗意地北漂。西单地铁的地下通道那首《天使的翅膀》还在网络里回旋,富有诗意的神话使她登上了中央电视台的音乐圣殿。还有那从建筑工地走向舞台的旭日阳刚,还有那个从田头地间走出来的无冕之王王二妮......青春的诱惑总是在富有诗意的故事里传唱。

  再说说那个草根创业者马云吧,之所以能成为当今拥有青春梦者的崇拜偶像,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青春里有一个诗意的梦想。他高考、事业屡战屡败、屡败屡战,那愈挫愈奋的精神来源于,染上诗意的不变的青春梦想。试想,如果马云无数次跌倒后,听从了父母的劝告,屈从命运的安排,去学习一门手艺,安安稳稳过他当临时工的生活,那么,还会有今天的马云,还会有今天的阿里巴巴吗?

  爬上高中危险的梯子,依然不忘等待着下课放学的钟声,依然相信山的那一边住着神仙。久久关在心头的无限风光,不会被狭隘无情的生存同化。奋斗饥渴难耐地想早点跳出那几个干瘪的文字,在大风大浪里实干一场,让好高骛远的理想早一点实现天马行空的浪漫。不相信天意,带上刚刚破壳的背叛行走于海之角天之涯。跨越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原来是梦想帮的忙,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的愿望原来是拼搏帮的忙,总是肯用信任的眼光看待如此可爱的世界。相信明媚的阳光平等地洒在每一片叶子上,每一株植物头顶平等地长着一朵花儿,每一朵花儿平等地拥有一个美好的憧憬,一切美好在诗意中应运而生。

  诗歌的美丽,歌声的典雅,舞蹈的轻盈,都是青春的杰作。而青春又要与多个知己遭遇,一个叫明媚,一个叫忧伤,一个叫华丽,一个叫失败,一个冒险,一个叫背叛,一个叫机遇,一个叫成长......

  我想,青春最美的遭遇就是染上了诗意!

  名家叙事散文 篇11

  莫高窟门外,有一条河。过河有一片空地,高高低低建着几座僧人圆寂塔。塔呈圆形,状近葫芦,外敷白色。我去时,有几座已经坍弛,还没有修复。只见塔心是一个木桩,塔身全是黄土,垒在青砖基座上。夕阳西下,朔风凛列,整的塔群十分凄凉。

  有一座塔,显得比较完整,大概是修建年代比较近吧?好在塔身有碑,移步一读,猛然一惊,它的主人,竟然就是那个王圆箓!

  再小的个子,也能给沙漠留下长长的身影。再小的人物,也能让历史吐出重重的叹息。王圆箓既是小个子,又是小人物。我见过他的照片,穿着土布棉衣,目光呆滞,畏畏缩缩,是那个时代到处可以见到的一个中国平民。他原是湖北麻城的农民,在甘肃当过兵,后来为了谋生做了道士。几经转折,当了敦煌莫高窟的家。

  莫高窟以佛教文化为主,怎么会让一个道士来当家?中国的民间信仰本来就是羼杂互溶的,王圆箓几乎是个文盲,对道教并不专精,对佛教也不抵拒,却会主持宗教仪式,又会化缘募款,由他来管管这一片冷窟荒庙,也算正常。

  但是,世间很多看起来很正常的现象常常掩盖着一个可怕的黑洞。莫高窟的惊人蕴藏,使王圆箓这个守护者与守护对象之间产生了文化等级上的巨大的落差。这个落差,就是黑洞。

  我曾读到潘絜兹先生和其他敦煌学专家写的一些书,其中记述了王道士的日常生活。他经常出去化缘,得到一些钱后,就找来一些很不高明的当地工匠,先用草刷蘸上石灰把精美的古代壁画刷白,再抡起铁锤把塑像打毁,用泥巴堆起的灵官之类,因为他是道士。但他又想到这里毕竟是佛教场所,于是再让那些工匠用石灰把下寺的墙壁刷白,绘上唐代玄奘到西天取经的故事。他四处打量,觉得一个个洞窟太憋气了,便要工匠们把它们打通,大片的壁画很快灰飞烟灭成了走道。做完这些事,他又去化缘,准备继续刷,继续砸,继续堆,继续画。

  这些记述的语气都很平静,但我每次读到,脑海里也总像被刷了石灰一般,一片惨白。我几乎不会言动,眼前一直晃动着那些草刷和铁锺。

  “住手!”我在心底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困惑不解。我甚至想低声下气地恳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呢?我脑中依然一片惨白。

  名家叙事散文 篇12

  产生这个结果,是因为莫高窟里三个男人的见面。

  第一个就是主人王圆箓,不多说了。

  第二个是匈牙利人斯坦因,刚加入英国籍不久,此刻受印度政府和大英博物馆指派,到中国的西北地区考古。他博学、刻苦、机敏、能干,在考古专业水准上堪称世界一流,却又具有一个殖民主义者的文化傲慢。他精通七、八种语言,却不懂中文,因此引出了第三个人,翻译蒋孝琬。

  蒋孝琬长得清瘦文弱,湖南湘阴人。这个人是中国十九世纪后期出现的“买办”群体中的一个。这个群体在沟通两种文明的过程中常常备受心灵煎熬,又两面不讨好。我一直建议艺术家们在表现中国近代题材的时候不要放过了这种桥梁式的悲剧性典范。但是,蒋孝琬好像是这个群体中的异类。他几乎没有任何心灵煎熬。

  斯坦因到达新疆喀什时,发现聚集在那里的外国考古学家们有一个共识,就是千万不要与中国学者合作。理由是,中国学者一到关键时刻,例如在关及文物所有权的当口上,总会在心底产生“华夷之防”的敏感,给外国人带来种种阻碍。但是,蒋孝琬完全不是这样,那些外国人告诉斯坦因:“你只要带上了他,敦煌的事情一定成功。”

  事实果然如此。从喀什到敦煌的漫长路途上,蒋孝琬一直在给斯坦因讲述中国官场和中国民间的行事方式,使斯坦因觉得比再读几个学位更重要。到了莫高窟,所有联络、刺探、劝说王圆箓的事,都是蒋孝琬在做。

  王圆箓从一开始就对斯坦因抱着一种警惕、躲闪、拒绝的态度。蒋孝琬蒙骗他说,斯坦因从印度过来,是要把当年玄奘取来的经送回原处去,为此还愿意付一些钱。王圆箓像很多中国平民一样,对《西游记》里的西天取经故事既熟悉又崇拜,听蒋孝琬绘声绘色地一说,又看到斯坦因神情庄严地一次次焚香拜佛,竟然心有所动。因此,当蒋孝琬提出要先“借”几个“样本”看看,王圆篆虽然迟疑、含糊了很久,终于还是塞给他几个经卷。

  于是,又是蒋孝琬,连夜挑灯研读那个几经卷。他发现,那正巧是玄奘取来的经卷的译本。这几个经卷,明明是王圆箓随手取的,居然果真与玄奘有关,王圆箓激动地看着自己的手指,似乎听到了佛的旨意。洞穴的门,向斯坦因打开了。

  当然,此后在经卷堆里逐页翻阅选择的,也是蒋孝琬,因为斯坦因本人不懂中文。

  蒋孝琬在那些日日夜夜所做的事,也可以说成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破读,因为这毕竟是千年文物与能够读懂的人的第一次隆重相遇。而且,事实证明,蒋孝琬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广博的知识、不浅的根底。

  那些寒冷的沙漠之夜,斯坦因和王圆箓都睡了,只有他在忙着。睡着的两方都不懂得这一堆堆纸页上的内容,只有他懂得,由他作出取舍裁断。

  就这样,一场天下最不公平的“买卖”开始了。斯坦因用极少的钱,换取了中华文明长达好几个世纪的大量文物。而且由此形成惯例,其他列强的冒险家们也纷纷踏来,满载而去。

  有一天王圆箓觉得斯坦因实在要得太多了,就把部分挑出的文物又搬回到藏经洞。斯坦因要蒋孝琬去谈判,用四十块马蹄银换回那些文物。蒋孝琬谈判的结果,居然只花了四块就解决了问题。斯坦因立即赞扬他,这是又一场中英外交谈判的胜利。

  蒋孝琬一听,十分得意。我对他的这种得意,有点厌恶。因为他应该知道,自从战争以来,所谓的“中英外交谈判”意味着什么。我并不奢望,在他心底会对当时已经极其可怜的父母之邦产生一点点惭愧,而只是想,这种桥梁式的人物如果把一方河岸完全扒塌了,他们以后还能干什么?

  由此我想,那些日子,莫高窟里的三个男人,我们还应该多看几眼。前面两个一直遭世人非议,而最后一个总是被轻轻放过。

  比蒋孝琬更让我吃惊的是,近年来中国文化界有一些评论者一再宣称,斯坦因以考古学家的身份取走敦煌藏经洞的文物并没有错,是正大光明的事业,而像我这样耿耿于怀,却是“狭隘的民族主义”。

  是“正大光明”吗?请看斯坦因自己的回忆:

  深夜我听到了细微的脚步声,那是蒋在侦察,看是否有人在我的帐篷周围出现。一会儿他扛了一个大包回来,那里装有我今天白天挑出的一切东西。王道士鼓足勇气同意了我的请求,但条件很严格,除了我们三个外,不得让任何人得知这笔交易,哪怕是丝毫暗示。

  从这种神态动作,你还看不出他们在做什么吗?

  名家叙事散文 篇13

  一九四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八十二岁的斯坦因在阿富汗的喀布尔去世。

  这是中国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日子。中国,又一次在生死关头被他人认知,也被自己认知。

  第二天,也就是斯坦因去世的那一天,伦敦举行“中国日”活动。博物馆里的敦煌文物,又一次引起热烈关注。

  在斯坦因去世的同一天,中国历史学会在重庆成立。

  我知道处于弥留之际的斯坦因不可能听到这两个消息。

  有一件小事让我略感奇怪,那就是斯坦因的墓碑铭文:

  马克·奥里尔·斯坦因

  印度考古调查局成员

  学者,探险家兼作家

  通过极为困难的印度、中国新疆、波斯、伊拉克之行,扩展了知识领域

  他平生带给西方世界最大的轰动是敦煌藏经洞,为什么在墓碑铭文里故意回避了,只提“中国新疆”?敦煌并不在新疆,而是在甘肃。

  我约略知道此间原因。那就是,他在莫高窟的所作所为,已经受到文明世界越来越严厉的谴责。

  阿富汗的喀布尔,是斯坦因非常陌生的地方。整整四十年一直想进去而未被允许,刚被允许进入,却什么也没有看到就离开了人世。

  他被安葬在喀布尔郊区的一个外国基督教徒公墓里,但他的灵魂又怎么能安定下来?直到今天,这里还备受着贫困、战乱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包围。而且,蔓延四周的宗教极端主义,正好与他信奉的宗教完全对立。小小的墓园,是那样孤独、荒凉和脆弱。

  我想,他的灵魂最渴望的,是找一个黄昏,一个与他赶着车队离开时一样的黄昏,再潜回敦煌去看看。

  如果真有这么一个黄昏,那么,他见了那座道士塔,会与王圆箓说什么呢?

  我想,王圆箓不会向他抱怨什么,却会在他面前稍稍显得有点趾高气扬。因为道士塔前,天天游人如潮,虽然谁也没有投来过尊重的目光;而斯坦因的墓地前,永远阒寂无人。

  至于另一个男人,那个蒋孝琬的坟墓在哪里,我就完全不知道了。

  有知道的朋友,能告诉我吗?

  名家叙事散文 篇14

  这是公元1218年的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很偶然的事件改变了成吉思汗的军事方向,也改变了世界的命运。

  天下最大的烈火,总是由最小的草梗点燃。

  据记载,那年成吉思汗派出一个四百五十人的商队到中亚大国花剌子模进行贸易。不料刚刚走到今天哈萨克斯坦锡尔河边的一座城市,就出事了。商队里有一个印度人是这座城市一位长官的老熟人,两人一见面他就直呼其名,没有表示应有的尊敬,而且还当场夸耀成吉思汗的伟大。那个长官很生气,下令拘捕商队,并报告了国王摩诃末。国王本来就对成吉思汗送来的国书中以父子关系形容两国关系十分不满,竟下令杀死所有商人、没收全部财产。

  成吉思汗从一个逃出来的骆驼夫口中知道了事情始末,便强忍怒火,派出使者质问事件真相。结果,使者被杀。成吉思汗泪流满面,独自登上一个山头,脱去冠冕,跪在地上绝食祈祷了整整三天三夜。他喃喃地说:“战乱不是我挑起的,请佑助我,赐我复仇的力量!”

  于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征服战,开始了。

  耶律楚材,跟在成吉思汗身边。他会占卜,这在当时的军事行动中非常重要。除了占卜,他还精通天文历法,可以比较准确地提供天气预报,成吉思汗离不开他。

  他是积极支持成吉思汗的这一重大军事行动的。这从他一路上用汉语写的诗中可以看出来。他写道:

  关山险僻重复重,

  西门雪耻须豪雄。

  定远奇功正今日,

  车书混一华夷通。

  阴山千里横东西,

  秋声浩浩鸣秋溪。

  猿猱鸿鹄不能过,

  天兵百万驰霜蹄。

  这些诗句表明,他认为成吉思汗西征的理由是“雪耻”,因此是正义的,他还认为这场西征的结果有可能达到“华夷通”的大一统理想。这个理想,他在另外一首诗中表述得更明确:“而今四海归王化,明月青天却一家。”

  看得出来,他为成吉思汗西征找到了起点性理由“雪耻”和终点性理由“王化”。有了这两个理由,他心中也就建立了一个理性逻辑,跨马走在成吉思汗身后也显得理直气壮了。

  除此之外,我觉得还有两个更大的感性原因。

  第一个感性原因,是他对成吉思汗的敬仰。他曾在金朝任职,看够了那个朝廷的外强中干、腐败无效、沮丧无望。现在遇到了成吉思汗,只见千钧霹雳,万丈豪情,一切目标都指日可待,一切计划都马到成功。不仅如此,耶律楚材又强烈地感受到成吉思汗对自己这个敌国俘虏的尊重、理解和关爱。这种种因素加在一起,他被彻底溶化了,无条件地服从和赞美成吉思汗的一切意志行动。

  第二个感性原因,是他作为契丹皇族后裔的本能兴奋。这毕竟是一个生来就骑在马背上纵横驰骋的民族,眼前的世界辽阔无垠,心中的激情没有边界。更何况,作为几代皇族,骨子里有一种居高临下的统治基因,有一种睥睨群伦的征服欲望。尽管这一切由于辽国的败落而长久荒废,但现在被成吉思汗如风如雷的马蹄声又敲醒了。这种敲醒是致命的,耶律楚材很快就产生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回归感和舒适感。因此,参加西征,颂扬西征,有一半出于他的生命本性。

  但是,战争毕竟是战争,一旦爆发就会出现一种无法节制的残酷逻辑。

  例如,这次以“雪耻”、“复仇”为动因的战争,必然会直指花剌子模国的首都;在通向首都之前所遇到的任何反抗,都必须剿灭;所有的反抗都必然以城邑为基地,因此这些城邑又必然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终于打到了首都,国王摩诃末当然已经逃走,因此又必须去追赶;花剌子模国领土辽阔,国王又逃得很快,因此又必须长驱千里;追赶是刻不容缓的事,不能为了局部的占领而滞留,自己的军队又分不出力量来守卫和管理已经占领的城市,因此毁城、屠城的方式越来越残忍;被追的国王终于在里海的一个岛上病死了,但这还不是战争的结束,因为国王的继位者扎兰丁还在逃,而且逃得很远,路线又不确定,因此又必须继续追赶……

  这就是由无数“必须”和“必然”组成的战争逻辑。这种逻辑显得那样严密和客观,简直无法改变。

  在这种客观逻辑之中,又包藏着另一种主观逻辑,那就是,成吉思汗在战争中越来越懂得打仗。军队组织越来越精良,战略战术越来越高明,谍报系统越来越周全,这使战争变成了一种节节攀高的自我竞赛,一种急迫地期待着下一场结果的心理博弈。于是,就出现了另一种无法终止的动力。

  鉴于这些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战争只能越打越遥远,越打越血腥,在很大意义上已经成为一种失控行为。

  这就是说,种种逻辑组合成了一种非逻辑。

  战争,看起来只是运动在大地之间,实际上在大地之上的天际,还浮悬着一个不受人力操纵的魔鬼,使地面间的残杀沿着它的狞笑变得漫无边际。它,就是战神。

  在人类历史上,大流士、亚历山大大帝、凯撒、十字军,都遇到过这个战神。现在轮到成吉思汗了,事情变得更大,超过前面所说的任何战争。

  于是,骑在马背上的耶律楚材不能不皱眉了。

  他的诗句中开始出现一些叹息——

  寂寞河中府,

  声名昔日闻。

  城隍连畎亩,

  市井半丘坟,

  这里所说的“河中府”,就是花剌子模国的首都撒马尔罕,在今天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东部。这么一个声名显赫的富裕城市,经过这场战争,已经“市井半丘坟”了,可见杀戮之重。对此,耶律楚材不能接受,因此深深一叹。他的好些诗都以“寂寞”两字开头,既说明战争留给一座座城市的景象,也表明了自己的心境。

  一个曾经为万马奔腾的征战场面兴奋不已的人,突然在马蹄间感受到了深深的寂寞,这个转变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