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游戏散文
在今天,环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已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环保要从娃娃抓起!”口号喊得震天响,老师们也耳提面命,校内教育、校外监督,不许孩子们捕蛙捉鸟。然而老师们(尤其是男老师们)心里都清楚:捕蛙捉鸟其实也正是他们儿时钟情的游戏。
捕蛙一般在晚春和夏季,在天气暖和、可以下到水里的时候;捉鸟则在初春蛰虫复苏和入冬后鸟儿无处觅食的时节。各有各的捉法,也各有各的趣味。
那时候不像现在这样旱情严重,而是到处都有水沟、水池和水泡子。有水就有青蛙,有青蛙就有孩子们捕蛙的身影。孩子们都有一套捕蛙的本领。只要在岸边走上一遭,草丛中的青蛙就“扑通扑通”纷纷跳进水里去了。一般的蹬几下后腿,向前猛游几下,就躲起来一动不动——它们并不晓得那并不是安全的所在。如果水清见底,只要轻轻地把手伸到水面上——青蛙眼睛尽管很大,却是根本看不见的——再突然探进水去,就会手到擒来了。如果水混浊了些,看不见青蛙,但它在水底游时会搅起污泥,顺着那一带污泥在尽头处同样地探手,小小的青蛙依然逃不出五指山的围剿。
一般说来,孩子们捉青蛙也只是为了玩玩儿,有个别年龄太小、自己捉不到的孩子,别人就会给他一两个。大家都各自拿着回家去。路远时,中途也不忘沾沾水,怕它们太过难受了。(青蛙要靠皮肤辅助呼吸,这是上初中后才学到的,但是孩子们从小就知道这么帮助它们了。)带回去,有的放在自家的园子里了,由着它去捉虫或是逃掉;有的则养在大水盆里;更有的喜欢握住青蛙的肚子,青蛙一生气肚子就胀得鼓鼓的,稍一用力捏它,就会“呱呱呱”地叫起来了——孩子们就这么听它们的叫声取乐。这也是一种虐待吧?但最终玩够了,也就不知随手把它们扔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正会把它们弄死再吃掉的只有少数几个大孩子,或是他们的家长,大批屠戮用来解馋的也只有他们。
孩子们捉青蛙就只是为了好玩儿,如同“醉翁之意不在酒”、“钓翁之意不在鱼”一样。而且他们也是有选择性的:最招人喜爱的是“绿豆官儿”,一身草绿,新鲜可爱;其次是“绿苘个儿”,绿背上有三条纵向灰黑色条纹,蛮有个性的;而一种叫“大花鞋”的,个头儿特别大,背上三道黑纹,兼一身灰色的斑点儿,白肚皮则显得特别突出,太小的孩子都不大敢拿它,更没人会喜欢;另一种被馋嘴者称为“田鸡”的“蛤什蚂”,个头儿稍小,灰背、灰纹,肚皮上有红色斑点儿,孩子们都讨厌它,更没人去抓它们;而一种草丛中常见的“阎王爷小舅子”,个头儿更小,一身翠绿,嘴角各有一块棕斑,平时不在水里,爱在草地上活动,大概不属于青蛙一种,因为名称不好,则叫人避之唯恐不及了。
与捉蛙类似的是捕鸟,而捕鸟技术性更强,更要有相应的工具,乡下的男孩子们都是天生的捕鸟好手。鲁迅小说《故乡》里那位少年闰土就是最好的`例证。
东风渐暖,柳枝发芽,鸟儿们就开始忙起来了。捉虫、搭窝、育雏,都是最佳时期,当然也成为孩子们捕鸟的好时候。
捕鸟最常用的工具是“夹子”,是用铁丝弯成的两个半圆,连环扣在一起,如一个蚌壳;用钢丝做动力装置,称为“攀条”,一条绳子拴一条竹棍儿,抵住一小截小木棍儿上的缺口,棍头则拴一条小虫子,这就是整套的设备了。一个爱打鸟儿的孩子往往有十几、二十几盘“夹子”,到村外的树壕里,隔着三五米依次摆好了,用细土将下面的半环和小木棍儿都埋住,只露出小虫儿在那儿挣扎。随后人跑到远处,几个合作着一起哄鸟儿,直赶进事先设下的圈套里,听见哪里“叭”的一声响,那一定是有鸟儿机关触动,闯进牢笼了。
当然,这样打住的多是死的,“夹子”力量大的还可以把小虫子换成一串米粒儿,用来打老鼠。如果要捉活的,就要做一番处理。简单的是垫上一截蒿秆儿或是木棍儿之类的东西,中间隔了这一下,鸟儿的生命就有保障了;更好的办法是叫“攀条”的劲儿小些,再给两个半环缠上铁丝网,称为“扣网”,鸟儿一但触动机关,就如同被装进了笼子里,毫发无损,完全可以养起来的。
还有用弹弓打鸟的,可是命中率太低,一般只把它当做一种玩具,收获常常不是很多。
还有一种“滚笼子”,用秫秸扎成,很费工夫,只有十七八岁的大孩子或是成人才可以做到。“滚笼子”与一般鸟笼无异,只是分为两层,上面插上谷穗儿做诱饵,下层先装两只鸟儿以引诱同类,诱饵处有一个类似翻板的装置,鸟儿一旦落上去,就会失足翻滚到里面,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恐怕是再也没有出来的希望了。
还有用马尾巴做成套子,放在鸟窝口,待鸟儿回家自投罗网的。据说这是对付鹌鹑的最好办法,不过没有几个孩子会用。
这是在春天,冬天冷时则去捕“家雀儿”,又叫“家贼”,也就是麻雀。这东西狡猾得很,不易捉住;但到了晚上就成为很容易的事儿了。过去多住草房、平房,房檐下就是麻雀们过夜的好地方,所以才叫它们“家雀儿”。天黑后,只要拿着手电筒在房檐下一照,发现有了,随手抓来就是,所谓探囊取物,大概也就是这么简单。《故乡》里少年闰土里支竹扁的方法也是用的,不过要等下了大雪才好;而且对付家雀也不是好办法。这东西太“贼”了,宁可跟家里的鸡鸭争食,给老公鸡啄得满地乱跳,也不轻易上当受骗,要不怎么叫“家贼”呢?
捕来的鸟儿,冬天的多是扔进灶堂里烧吃了;春天的不过为了养几日或得几根好看的鸟毛。当然,无论如何,生命总是残害了。
那时节——也不是很遥远,不过二十几年的事儿——孩子们年年捕蛙捉鸟儿,可年年也抓不尽。水里的青蛙好像总是那么多,每到夜晚总能听见“蛙声一片”;天上的鸟儿似乎也总是那么多,所以每到麦子、稻、谷的收获季节,总要竖上几个稻草人吓吓成群结队的偷食者,更要不时的去哄赶它们。而今,这麻烦是省下了。一般的孩子,即使老师不教育,也不会再有几件应手的工具,更没有多少游戏的时间,这技艺恐怕也要面临失传了。近两年,普法活动蓬勃开展,孩子们也知道捉几只野生鸟儿就可以治安拘留了。捉鸟儿则不再是游戏,反而成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无论是什么,到了要用法律来保护的时候,一定是少得可怜了。如今,群鸟翔集的景色不见了,蛙鼓齐鸣的声音也不见了,这罪责又该归到谁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