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榜的慈善散文

黄飞

被标榜的慈善散文

  古言:大道希声,大善无言。这是众人皆知的常理。现实生活中如果谁做了好事,再大肆喧传自己的所做所为,那一定会被世人噗之以鼻,不屑一顾,一定会被世人认为:“他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所以,功德全无,灰鼻子土脸的全不上像。好可怜啊!比常人还不如,还会遭到许多人的功击和抵毁。

  现今网络上,有少数人在苦思撰文功击或批评中国大陆的“第一善人” 陈光标先生。他是著名企业家,据他自己说,他每年要拿出经营净利润的百分五十来做社会公益事业,而且,他慈善捐助不分国界,不分种族,不分信仰,现今捐款已达六亿元以上。在我看来他是“纯碎的善人”。可是“少数人”却认为他的善行有不可告人的目地,或在行为上有不妥之处。甚至,有人为他的慈善行为注解上了“暴力慈善” 的“美誉”。

  其实,我个人认为这种功击(或说批评)有不妥之处:中华民族自古有含蓄,不居功的美德没错,但如果出于感化宣传引导为目地,大肆宣传渲染自己的善行,对社会有正面效应,那样会更好。没错,陈光标先生每次慈善捐赠都要大肆宣传,拍照留影。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做了好事不让人知道不行。”在常人看来,他有故意张杨的成份在里面,那又怎么样呢?就在今天,我还看到一篇文章,指责陈光标先生在地震盈江村寨,每人发两百元钱合影宣传,是一种“暴力慈善”,或说至少是对受捐者的人格不尊重,我看未必!从寨民同陈光标先生流泪挥手惜别的情景可以看出,寨民们是非常感激的。如果我是寨民,知道捐款者与我合影是为了宣传引导更多的有钱人来向灾民们捐款,怎么会感到他不尊重灾民呢?相反,会觉得他很高尚,很聪明,很伟大。

  人的层次和境界差别是很大的,对于一个准备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留资产,死后连躯体都决定“裸捐” 的慈善者,我认为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没有私心的人,一个完全脱离了低极趣味的人。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还会把个人的名与利放在心上,他的慈捐怎么可能还有不可告人的目地性?至于言行不当之处是可能会有的,“人非圣贤”! 对于许多讲求“圆融”,“ 随大流”, 不求层次,不愿标新立异的人来说,怎么可能会理解陈光标先生这种标榜慈善的'目地与情怀呢?他们都是从私利的目地与角度出发,当然不会知道“鱼在想什么?”,正如陈光标先生所说的:“有钱人来捐款的,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看到现在的中国社会,富人越来越多,在灾难面前,每个人都能够知道感恩社会,拿出利润百分五十来标榜自己的慈善,那么,某些文人就用不着来猜忌慈善的目地和动机了,方法是否得当也没太大关系。

  我也没见过陈光标先生,他的故事和事迹都是电视或网络上所见,但我认为他标榜自己的慈善或许是另一种功德巨大的创举,人有的时候是应该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的,只要行为目标所指合乎社会的道德准则就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