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生若只如初见散文
遇见他是在我十六岁的夏天。我一个人去打暑假工。他很开朗,就像那天的阳光让人温暖。我还扎着一个马尾辫,还是可以肆意的时光。
青春。莞尔。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喜欢,我把它定义为不讨厌。应该是不讨厌他的,所以很喜欢吧。
他是羽,名字是我常写的字,我从小就认定自己有一双白色的翅膀。所以我觉得我应该可以和他一起飞。
第一次见他,是在公司外面,他比我先来几天,不过他是小保安。那天太阳很毒,我在门口看着他指引来往车辆停放,后来阳光越来越刺眼,我就那样看他,一直到眼睛被太阳晒疼了。
时间恍若静止。
到现在我依然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也许太阳的光晕折射了我看他的.视线。
总有一个人,你不明所以还是喜欢上了他。
那种单纯的好感应当,不叫作,爱情。
第二次,我们在一张大圆桌上面吃饭。他吃的很快,然后说我怎么这么慢。全桌人都笑了。
其实,我也笑了。
第三次,是分别的时候,学校要开学了,他问我什么时候走,我说29号吧。
最后,我是28号走的。
那时,距离是一整个白天和黑夜。
真的不太记得了呢,过去四年了,仅有的三次好像是我对他所有的回忆。
回忆,好似不再陈列在玻璃柜里,而是真真切切涌上了心头。
看秒五的时候,贵树说的一句话狠狠压在我的心头,就算我们来往一千条短信,心的距离也不过一厘米。
那么,我们距离多远。
你看,窗外又开始下雨,连着几天下着无尽的暴雨,我还是喜欢撑伞出门,买一大堆零食开始看电影。不会丢掉伞了,不会想念一个人了。
后来,我告诉自己,我对他真的只是喜欢,因为我连他的姓都想不起来了。我怀念的,只是那时的自己,怀念的是可以专注一个人的时光。
我们的关系。我说是最初的我们。
淡淡的,淡淡的,雨,又开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