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夜雨十年灯散文随笔

马振华

江湖夜雨十年灯散文随笔

  一个人在乡下呆久了,会不会呆出一身侠气?乡下人粗野,有着侠的生猛,头脑简单了,四肢却像蜘蛛一样异常地发达起来。

  农人真不斥于侠呢,打他们从娘胎儿生下来,便像一蛋土坷拉落了地,从此饱经风吹,雨打,日晒,他们的身上自然而然地就有了侠的那股韧劲儿,皮糙肉厚,格外禁得起磕打。他们从小到大都有师父相伴,纵横乡间的老农以及家中的老父都堪称是功夫把势,堪称是他的授业恩师,他们毫无保留地把通身的一十八般武艺传授给他,他因而习得了周身的武功,驰骋村庄和田野。随便手使着钩杆铁尺,亦或是一柄锄,一张锨,一把镰,在庄子里,于田间地头,便可豪无套路地作旋风舞。武林人言:无招胜有招嘛。个别,钳于指掌里的弹丸,乃暗器,盯准枝桠间的鸟雀足可百步穿杨。

  长到过了三十岁,我开始厌弃老守田园,我开始放马跨入城市,我开始目眩神迷。从而惊觉,曾经的民间原来乃处处江湖。江湖,有太多的诱惑,也有着更多的痛。我浪迹的江湖,被密密匝匝的雨雾弥漫,我纵马泥泞,步步须挑灯夜行,而我的天涯,不知何处。在天涯尽头,“醉里挑灯看剑”等着我的人,会是谁的一肩柔情,两卷诗书。

  江湖的远僻,注定了江湖从来陌生,侠们是惯享了寂寞的。他们总能在一生地安然居住,似一客,来去萍踪,因而那“侠”字后就多了一个“客”字,是为侠客。把自己活成一个貌似侠客的人,不知是我辈之幸,亦或是不幸。要想把这城住得像那个曾经的村庄一般谙熟是不大可能的,往往是城中这里的山没上过,那里的水没下过。而在那个村庄,我熟悉它的每一块巴掌大的'土地,我深知它的每一股活泛的水,我了解庄子里的每一个人。我的足迹结成了一张网,笼络了整个乡间。

  从五六岁起,我就知道在它的南沟畔,有几丛野韭菜,在村西的西河边生着几墩子的野麦子。南山头上有火柴头花、鸡崽花、老头花,在北山上有毛骨朵花、野百合,也有和尚头和白芍。出村土路旁的壕沟里有成片散着幽香的打碗花。鸡崽花的花心里能扒出个小鸟形状的花柱呢;老头花的花心能折下来而由它里面的黏液粘在眉宇间,如此,小孩子都成了土佛;毛骨朵花的骨朵能用手指捏爆出脆响;野百合的根子从土里刨出来,像大蒜头般大,扔在灶底烧熟了,又甜又面;和尚头光溜溜鱼磷状的花头上面总是爬着几只蚂蚁。

  我还知道村里那个叫黄小眼儿的人有多么地滑,那个叫高大脑袋的人有多么地小气和委琐,那两个叫瞎猫和老公鸡的男人有多骚,那个叫大墩牛的胖女人有多么地拖沓。

  我也熟知,在村西有一块地叫偏脸子,村北的山里有一块地叫老山荒,在村东还有一块地叫做张勤地,是我已过世的叫张勤的大爷在生产队之前开荒的,在四架山那还有一块地叫做大弯垄。

  知道这些的,还有村里那个自称“皇上”的单身老男人,他一辈子在那村子里窝着。全村人都知道,他年轻时好喝大酒,烂醉后就耍酒疯,曾打跑了三四个老婆。一次,他打老婆,竟一路穷追到村民的家里,一只大手操起人家饭桌上的饭碗就要砸,并手举了一棵葵花杆在人的屋子里横挑竖撅,故意把人家高挂在墙上的一口石英钟打掉到地上,制造点动静。多年后,他还是贪酒,嗜酒如命,人骨瘦如柴。醉饮后,在村路上,逢人便自诩,他这辈子娶过几个几个老婆。其中有一黑脸的汉子听了就一翻了眼睛,抢白他一句:“哼!就是有十个老婆,你也得给人倒出来。”他便咽得哑了口。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口说:“女人这东西要不得,跟猫似的。你行了,她跟着你,你不行了,她一夹包,去你!”说完,从石墙头上跳下来,丢下句“起驾回宫”,走了。回去他那个冷屋子了。据说,他家的狗连屎都不吃,常年和他一样的吃食待遇,他吃啥,狗吃啥。晚上,狗还在炕上和他一窝睡呢。这就是村里那个李二皇上,我知道他,家里一贫如洗,还牛得邪乎,扬言说什么他睡着也比别人醒着明白,他撒尿都六十度。还说,他要割村大队书记的生殖器。

  我承认对于女人和酒,我没他洞明,醉眼朦胧,雾里看花,花却更显清丽。然而我对乡村有了一种透悟,我像村子的一条手臂,即使闭着眼,我也可以轻易地摸到它的任何一个部位,扣到它的脉门,哪怕是月黑头的夜里,我一样可以穿过一条条土路,绕过一座座七扭八歪的房舍而摸回家去,身上连块皮都擦不到。

  而在异乡,我只能保持着一种客居的姿态,尽管几多回梦里不知了身是客,但那梦里里三层外三层却都是乡村,恍惚还是原来的那个泥土村子,又好象不是了。醒来,心纠纠缠缠,毛毛草草着。我感到我的世界,我的江湖,在大雨如注。可十年,二十年,哪怕是五十年,我的心灵深处都有着一盏灯,它挑起了夜雨的帘幕,伴我踯躅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