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作挽歌:陶渊明用生命写出第一流文字
[导读]陶渊明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挽歌诗》是最纯粹的生命感悟,是用生命写出的文字,是渊明第一流的文字。
一般人都能记得陶渊明《挽歌诗》中的最后几句,这是因为中学的教材中一直都选有的鲁迅《记念刘和珍君》,文中有这样著名的一段: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我还记得,上中学时,因为鲁迅很多文字都需要背诵,所以非常不喜欢他。但读到这里,也被渊明这几句感动。若干年后,再看这一段文字时,觉得鲁迅如果不引渊明这四句诗,恐怕感人的力量就要弱很多了。
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秋冬之际,陶渊明去世,享年六十三岁(这是一个说法)。在去世前不久,渊明自己写了《挽歌诗三首》和《自祭文》。诗与文孰先孰后,已不可考,应该是很近的同一时期的作品,诗与文互为补充,写尽了临终前的心情与对生命的思考,所以说这两篇都是渊明的绝笔。祁宽说:
昔人自作祭文挽诗者多矣,或寓意骋辞,成于暇日。宽考次靖节诗文,乃绝笔于祭挽三篇,盖出于属纩之际者,辞情俱达,尤为精丽,其于昼夜之道,了然如此。古之圣贤,唯孔子、曾子能之,见于曳杖之歌,易篑之言。嗟哉!斯人没七百年,未闻有赞及此者。因表而出之,附于卷末。(元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卷四引)
这段意思是说,过去很多人也给自己写祭文挽诗,但有不少人并不是临终时写的,而是在健康闲暇时写的,有的是有些寓意,有的是显摆显摆辞藻——道理就想韩愈说的.那样:“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荆潭唱和诗序》)因此,晋时有些名士是有喜好挽歌的风气的。曾端伯说:“晋桓伊善挽歌,庾晞亦喜为挽歌,每自摇大铃为唱,使左右齐和。袁山松遇出游,则好令左右作挽歌。类皆一时名流达士习尚如此,非如今之人例以为悼亡之语而恶言之也。”(元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卷四引)不过渊明自作祭文挽歌与此不同,他是真正在“属纩”(zhǔkuàng指临终。古代汉族丧礼仪式之一。即病人临终之前,要用新的丝絮(纩)放在其口鼻上,试看是否还在气息。属,放置。这一仪式称为“属纩”。《礼记·丧大记》:“属纩以俟绝气。”)时写的,所以那种对生命即将终了的情感与体悟,是那些暇日作祭的人无法体验,也无法表达出来的。甚至祁宽认为,只有孔子和曾子在生命终结时的话能有此境界:
孔子病,子贡请见。孔子方负杖逍遥于门,曰:“赐,汝来何其晚也?”孔子因叹,歌曰:“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因以涕下。(《史记·孔子世家》)
曾子寝疾,病。乐正子春坐于床下,曾元、曾申坐于足,童子隅坐而执烛。童子曰:“华而睆,大夫之篑与?”子春曰:“止!”曾子闻之,瞿然曰:“呼!”曰:“华而睆,大夫之篑与?”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篑。”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幸而至于旦,请敬易之。”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礼记·檀弓下》)
孔子与曾子不是我们讲的重点,也就不细解释了。但孔子和曾子临终前的话,侧重点是不一样。孔子之歌更多是表达一个人临终时的悲伤,曾子则是至死也守礼不苟且。一个偏重情感,一个偏重理智。而渊明之诗则兼而有之。
从祁宽那段话来看,历代对渊明《挽歌诗》《自祭文》推崇的不多。这是为什么呢?恐怕还是与国人“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的生活态度有关。中国古人活着的时候,很少去考虑死亡问题,再加上世俗对死亡的忌讳,因此对《挽歌》《祭文》一类的文字很少关注。但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挽歌诗》则是最纯粹的生命感悟,是用生命写出的文字,是渊明第一流的文字。我们把这几篇作品完整地摘录于此,这是渊明为自己的人生点上的一个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