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龄是哪个朝代

孙小飞

  王昌龄是哪个朝代

  王昌龄(公元698-756年)字少伯,汉族,山西太原人。盛唐著名边塞诗人,后人誉为“七绝圣手”。早年贫贱,困于农耕,年近不惑,始中进士。初任秘书省校书郎,又中博学宏辞,授汜水尉,因事贬岭南。开元末返长安,改授江宁丞。被谤谪龙标尉。安史乱起,为刺史闾丘所杀。其诗以七绝见长,尤以登第之前赴西北边塞所作边塞诗最著。他的边塞诗气势雄浑,格调高昂,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世称王龙标,有“诗家天子王江宁”之称,存诗一百七十余首,作品有《王昌龄集》。

  王昌龄的籍贯,有太原、京兆两说。《旧唐书》本传云王昌龄为京兆(即唐西京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大概是因为他在《别李浦之京》诗中说:“故园今在霸陵西”,又有《霸上闲居》之作。唐代许多山西诗人因为洛阳、长安为当时文化中心,多游洛阳、长安,有的甚至多年住于京城,不能因为居住在京城便说他们为京城人。《河岳英灵集》为唐人殷璠所编著的唐人诗集,载王昌龄为太原人,《唐才子传》也认为王昌龄为太原人。

  王昌龄成就

  唐代著名边塞诗人王昌龄,所作之诗气势雄浑,格调高昂,尤其是将七绝推向高峰,故人称“七绝圣手”。其诗歌体裁很大一部分是易于入乐的七言绝句。内容基本上选用乐府旧题来抒写战士爱国立功和思念家乡的心情。他善于捕捉典型的情景,有着高度的概括和丰富的想象力。其诗歌语言圆润蕴藉,音调婉转和谐,意境深远,耐人寻味。他的许多描写边塞生活的七绝被推为边塞名作,《出塞》一诗被推为唐人七绝的压卷之作。由于王昌龄的诗歌最专于七绝,并且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后人称其为“七绝圣手”。

  王昌龄评价

  王昌龄是盛唐时享有盛誉的一位诗人。殷璠《河岳英灵集》把他举为体现“风骨”的代表,誉其诗为“中兴高作”,选入的数量也为全集之冠。这些都可见他在诗坛上的地位。王昌龄的诗以三类题材居多,即边塞、闺情宫怨和送别。 《全唐诗》对昌龄诗的评价是“绪密而思清”,他的七绝诗尤为出色,甚至可与李白媲美,故被冠之以“七绝圣手”的名号。尤其是他的边塞诗,流畅通脱,高昂向上,深受后人推崇。

  边塞诗的源头可追溯到先秦时期。《诗经》中的边塞诗作品就相当丰富了(如《小雅出车》《六月》等)。唐朝的边塞诗发展到了顶峰,仅就其数量就有近2000首,达到了各代边塞诗数量的总和。以高适、岑参与王昌龄为主的'边塞诗派,是浪漫主义中的一个重要流派。他们的边塞之作,表现了驰骋沙场、建立功勋的英雄壮志,抒发了慷慨从戎、抗敌御侮的爱国思想,还描写了西北边疆奇异壮丽的景色。同时也反映了征夫思妇的幽怨和战士的艰苦,各民族之间、将军和士卒之间的矛盾。边塞诗反映了这个时代中有关战争各方面的现实,产生了许多优秀杰出的诗篇。

  王昌龄的边塞诗充分体现了他的爱国主义,英雄主义精神,另外还深深蕴含了诗人对下层人民的人文关怀,体现了诗人宽大的视野和博大的胸怀。王昌龄在写作方式上擅长以景喻情,情景交融。这本是边塞诗所最常用的结构,但是诗人运用最简练的技巧,于这情境之外又扩大出一个更为广阔的视野,在最平实无华的主题之中凝练出贯穿于时间与空间中永恒的思考;最具代表的是《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

  《从军行(其五)》王昌龄唐诗鉴赏

  【原文】

  从军行七首

  其五

  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

  前军夜战洮(tao)河北,已报生擒吐谷(yu)浑。

  【赏析】

  读过《三国演义》的人,可能对第五回“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有深刻印象。这对塑造关羽英雄形象是很精彩的一节。但书中并没有正面描写单刀匹马的关羽与领兵五万的华雄如何正面交手,而是用了这样一段文字:(关羽)出帐提刀,飞身上马。众诸侯听得关外鼓声大振,喊声大举,如天摧地塌,岳撼山崩,众皆失惊。正欲探听,鸾铃响处,马到中军,云长提华雄之头,掷于地上,其酒尚温。

  这段文字,笔墨非常简练,从当时的气氛和诸侯的反应中,写出了关羽的神威。论其客观艺术效果,比写挥刀大战数十回合,更加引人入胜。罗贯中的这段文字,当然有他匠心独运之处,但如果就避开正面铺叙,通过气氛渲染和侧面描写,去让人想象战争场面这一点来看,却不是他的首创。王昌龄《从军行》组诗第五首,应该说已早著先鞭,并且是以诗歌形式取得成功的。

  “大漠风尘日色昏”,由于中国西北部的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均呈自西向东或向东南走向,在河西走廊和青海东部形成一个大喇叭口,风力极大,狂风起时,飞沙走石。因此,“日色昏”接在“大漠风尘”后面,并不是指天色已晚,而是指风沙遮天蔽日。但这不光表现气候的暴烈,它作为一种背景出现,还自然对军事形势起着烘托、暗示的作用。在这种情势下,唐军不是辕门紧闭,被动防守,而是主动出征。为了减少风的强大阻力,加快行军速度,战士们半卷着红旗,向前挺进。这两句于“大漠风尘”之中,渲染红旗指引的一支劲旅,好像不是自然界在逞威,而是这支军队卷尘挟风,如一柄利剑,直指敌营。这就把读者的心弦扣得紧紧的,让人感到一场恶战已迫在眉睫。读者会悬想:这支横行大漠的健儿,将要演出怎样一种惊心动魄的场面呢?在这种悬想之下,再读后两句:“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吐谷浑。”这可以说是一落一起。读者的悬想是紧跟着刚才那支军队展开的,可是在沙场上大显身手的机会却并没有轮到他们。就在中途,捷报传来,前锋部队已在夜战中大获全胜,连敌酋也被生擒。情节发展得既快又不免有点出人意料,但却完全合乎情理,因为前两句所写的那种大军出征时迅猛、凌厉的声势,已经充分暗示了唐军的士气和威力。这支强大剽悍的增援部队,既衬托出前锋的胜利并非偶然,又能见出唐军兵力绰绰有余,胜券在握。

  从描写看,诗人所选取的对象是未和敌军直接交手的后续部队,而对战果辉煌的“前军夜战”只从侧面带出。这是打破常套的构思。如果改成从正面对夜战进行铺叙,就不免会显得平板,并且在短小的绝句中无法完成。现在避开对战争过程的正面描写,从侧面进行烘托,就把绝句的短处变成了长处。它让读者从“大漠风尘日色昏”和“夜战洮河北”去想象前锋的仗打得多么艰苦,多么出色。从“已报生擒吐谷浑”去体味这次出征多么富有戏剧性。一场激战,不是写得声嘶力竭,而是出以轻快跳脱之笔,通过侧面的烘托、点染,让读者去体味、遐想。这一切,在短短的四句诗里表现出来,在构思和驱遣语言上的难度,应该说是超过“温酒斩华雄”那样一类小说故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