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王之涣《登鹳雀楼》译文评析
王之涣《登鹳雀楼》一诗是古今传诵的名作,全诗形成了一幅粗犷明快、意境深远的山水画。
一、
译事难,译诗更难。因为诗是文学最优美的表现形式,不仅具备一般的文学体裁特征,还兼备神韵和意境等特点。除了语言的转换外,译诗更重要的是传递原作的神韵与意境。中国传统诗歌历来讲求格律,重押韵,讲平仄,求对仗,用典故,字里行间以含蓄为美,以意境为上,忌直白。虽然传统英语诗歌也讲究格律,押韵,节奏,用典等,但终因两种语言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异,使得汉语格律诗英译尤为困难。一部分翻译家尝试着用散文诗译中国传统诗歌,但在传达原诗神韵与意境方面却不尽如人意,少了诗味。因此许多翻译家主张“以诗译诗,尤其要以格律诗译格律诗”。在这些知难而进的中国翻译家中,有一位就是有“书销中外五十本,诗译英法惟一人”之说的北京大学教授、著名翻译理论家、实践家许渊冲先生。他的“诗体译诗”被著名学者钱钟书称为“戴着音韵和节奏的镣铐跳舞,跳得灵活自如,令人惊奇”。许渊冲教授在《毛主席诗词四十二首》英法文格律体译本的序言中,首次提出诗词翻译的“三美”论:“译诗不但要传达原诗的意美,还要尽可能传达它的音美和形美。”本文将运用“三美”理论来评析许渊冲先生所译的《登鹳雀楼》一诗。
二、
《登鹳雀楼》是盛唐诗人王之涣的不朽之作。该诗为五言绝句,雄奇豪迈、气势磅礴、意境深远。前两句写景,景中含情,抒发了诗人对祖国大好河山的无限热爱和赞美;后两句抒情,情中见理,表现了诗人不凡的胸襟与抱负以及无限进取与探索精神。短短二十字,有景,有情,有理。以下是《登鹳雀楼》原诗及许渊冲先生译文。
登鹳雀楼On the Stork Tower
王之涣 Wang Zhihuan
白日依山尽,The sun beyond the mountain glows;
黄河入海流。The Yellow River seawards flows.
欲穷千里目,You can enjoy a grander sight;
更上一层楼。By climbing to a greater height.
原诗之义象美。义象美是指“诗歌字词句或整首诗的意蕴、义理作用于大脑而产生的美感。”(辜正坤)原诗首句写遥望一轮落日向着楼前一望无际、连绵起伏的群山西沉,慢慢消失在视野的尽头。次句写目送流经楼前下方的黄河奔腾咆哮,在远处转向,流归大海。这两句诗把上下、远近、东西景物全都容进诗笔之下,画面宽广,意境深远,组成了一幅宏伟壮丽的图画,创造了一种意境之美。后两句寓情于景,揭示出“观景,需登高才能望远;而人生也只有站的高才能望得远,看得全”的哲理。使读者并不觉得它在说理,而理自在其中。
译诗之意美。意美是译出“原诗的意境和诗味之美。”(郭著章)许渊冲先生的译诗完美再现了原诗所创造的意境美。用“ the sun, the mountain, the river and the sea”勾勒了一幅美丽画卷,而 “beyond”和 “seawards”这两个词则直接点明了诗中几个意象的空间位置关系,把“几个画面并置而产生相互对立但又相互补充的张力审美效果。”(辜正坤)这样,便在审美主体的脑中产生意想不到的审美效果。译诗后两句以 “a grander sight”译“千里目”,“ By climbing to a greater height”译“更上一层楼”准确传达出了原诗的哲理。“千里目”和“一层楼”实为写虚,是在头两句实景的基础上作者尽想象之能事,表现出一种高瞻远瞩的气魄。许渊冲先生在深刻理解了原诗意义的基础上采用了模糊翻译法,这种翻译却更准确的传达了原诗的意境与韵味。
原诗之音象美。音象美是指诗歌的听觉形象,诗歌的音乐性,包括诗歌的节奏和韵式。汉语一个字一个音节,元音音节出现在辅音之后,再加上汉字的四个音调,便可奏出变化跳跃的音乐。由于汉字单音节的特点,诗人可以游刃有余地安排诗歌的节奏。例如,一首五言诗即五个音节,两字为一顿,一行为三顿,结合汉字的平、上、去、入四声的巧妙运用,会给整首诗带来一种强烈的节奏感和音乐性。《登鹳雀楼》为五言绝句,每行五个音节,可划分为三顿,即:白日-依山-尽0-/ 黄河-入海-流0-/ 欲穷-千里-目0-/ 更上- 一层-楼0-/ 而该诗的格律为: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二者结合,构成了原诗的节奏美,使原诗读起来铿锵有力。汉诗的押韵能增添音乐感,让人读起来琅琅上口。汉诗可押头韵或尾韵。《登鹳雀楼》押尾韵,韵式为x a x a 押/ou/韵和/iu/韵。该韵为阳性音,读音嘹亮、浑厚,双唇发音时开口度比较大,使人感到一种强有力的声音在耳畔回荡,能营造出一种宏伟壮观的景象。
译诗之音美。音美是指“译文可以借助译语诗人喜见乐用的格律,选择和原文音似的韵脚,还可以借助双声、叠韵、重复等方法来表达原文的音美”。(郭著章)英语诗以多音节为其音美的基础。多音节词有轻重音节之分,因此英语诗歌往往具有抑扬顿挫、回环往复的音乐感。英诗讲究音步,两个音节的轻重音节为抑扬格,重轻音节为扬抑格,运用恰当能产生如行云流水般的节奏感。在押韵方面,英诗也可押头韵或尾韵。许渊冲先生认为,“在诗歌翻译中,诗歌所装载的信息总量是由语义和文体组成,而语义不过是低层次的信息,而文体(形式)比如音韵、节奏等才是高层次的信息,如果仅仅再现低层次的信息-语义,产生的译文就不再是诗,而变成散文了。”译诗为抑扬格四音步,韵式为aabb,一二句“glows”与“flows”元音相押,三四句“sight”与“height”元音与结尾辅音相押,读起来嘹亮悦耳,琅琅上口。另外,第三行与第四行还运用了头韵。头韵是利用词语音韵的修辞格。它是英语古体诗韵律的基本形式之一。它所产生的音韵效果可“增添文字的音乐感,便于朗读、记忆。有时它还有强化语势或使语句听起来诙谐、俏皮等作用”。(卢炳群)第三行中的“grander”与第四行中的“greater”构成了头韵,有效地增添了全诗的音乐感。
原诗之视象美。视象可分为内视象与外视象。内视象是“诗歌的`具体内容借助审美主体的呈象能力而显示为主体想象世界中看得见的具体物象”;外视象是“诗歌本身的外部形式如诗行排列、特殊的字、词书写形式等物象”。(辜正坤)为了实现诗歌的语意视象美即内视象美,原诗采用了以下几种修辞手法:首先是对比手法。对比,是指“通过并立含义相反或不同的字、词、短语甚至句子来比较、展示事物间的差异。”(卢炳群)因此,对比的主要特点是明快、强烈。原诗的对比有以下几个方面:A.色彩对比:白日、青山、黄河,五光十色,绚烂缤纷,给人营造了一种强烈的色彩视觉之美。B. 动静缓急对比:白日慢慢移动,一个“依”字,体现出其势之缓;黄河之水,奔腾不息,一个“入”字,将其奔泻千里之势托出。景中有动,动中有静,使人身临其境,心情激荡。C、虚实对比:在一二句写实景的基础上,又充分发挥想象,借景抒情,揭示人生真理。“白日”“高山”“黄河”描写的是实景,“千里”“一层”,都是虚数,是诗人想象纵横的空间。“欲穷”“更上”词语中包含了多少希望,多少憧憬。其所望之高,所想之远,虚实结合,寓意早已跃然纸上。其次是衬托手法:从形象上看,太阳之高,山之高,黄河之长,相互映衬;而前两句所描写白日、高山以及奔流不息的黄河,营造了一种高远开阔的境界,为下文说理作了铺垫,使作者自然而然就道出了“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样富有哲理的诗句。通过对比和衬托手法,读者极易展开想象,脑海中仿佛出现了一幅具体而清晰的壮丽画面。从诗歌的语形视象美即外视象美来看,原诗为五言绝句,对仗工整。这首诗,前一联用的是正名对,所谓“正正相对”,语句极为工整,又厚重有力,就更显示出所写景象的壮观雄伟,“白日”和“黄河”两个名词相对,“白”与“黄”两个色彩相对,“依”与“入”两个动词相对;后一联用的是流水对,“欲穷”与“更上”相对,“千里”与“一层”两个数词相对,“目”与“楼”两个名词相对。这就构成了原诗形式上的完美。
译诗之形美。形美是“在诗句长短方面和对仗工整方面,尽量做到形似。”(郭著章)许渊冲先生认为,“译诗除了传达原诗内容之外,还要尽可能传达原诗的形式和音韵。”因此,其译作形式工整,韵律自然,很好地再现了原诗的形美。原诗为绝句,共四行;译诗在建行上与原诗相同,也为四行。原诗为五言三顿,译诗的诗行长度与原诗相仿,为8个音节,抑扬格四音步。原诗采用对仗形式,偶句押韵,行文工整流畅,译文则采用对偶形式,两两相对,韵式为aabb。译文以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方位词对方位词(sun-yellow river,glows-flows,beyond -seawards,grander- greater, sight- height),及其工整协调。另外,译诗中的sun(red)-mountain(green),river(yellow)-sea(blue)也从视角上构成了色彩对比之美;而moutain-river一静一动,形成了强烈的动静缓急对比之美;grander sight-greater height形成头韵,加上押相同的尾韵,使人充分地感受到译诗的形式之美和音韵之美,具有说服、激励、感染读者,引起共鸣的作用。
三、
诗歌,作为文学最高表现形式,是一门艺术,一种美;诗歌翻译,是艺术的再创造和美的再现过程;而诗歌赏析,是审美主体根据某种审美鉴赏标准做出的审美价值判断。许渊冲先生针对诗歌翻译所提出的 “三美”原则现在已经成为译诗优劣的鉴赏标准。理想的译诗,“第一,应当自己也是诗;第二,应传原诗的情绪;第三,应传原诗的内容;第四,应取原诗的形式。”(成仿吾)许渊冲先生坚持以诗译诗,按照“意美”、“音美”、“形美”标准英译中国传统诗歌,其所译《登鹳雀楼》一诗不仅在内容与形式上准确地再现了原诗,而且生动地传达了原诗所创造的意境和诗韵,让读者切身地感受到诗歌的独特魅力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