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康桥》的悲剧精神

李盛

《再别康桥》的悲剧精神

  1928年11月6日于回国途中的中国海上写下了著名诗作《再别康桥》。

  在胡适等人倡导写新诗、实践写新诗的时代,《再别康桥》臻于至美的外形使无数人倾倒,诗中吟唱着的是诗人理想中的生命,即对爱、自由和美的追求。“淡到几乎没有的内容”有时却是最生动的,爱、自由和美构成了徐志摩的全部生命,他爱得自由,爱得轰轰烈烈,这才是活在这个世界!说到“感伤的情绪”,诗人从小就有多愁善感的气质,仿佛从母体里继承下来某种对生命自身的悲剧预感,心里常常会无端地悲哀。他认为诗人中很少寻得出一个圆满快乐的人,有的甚至一生不得志。他平生最崇拜英国的雪莱,尤其奇怪的是他一天到晚羡慕雪莱覆舟的死况。他希望将来能得到雪莱那样刹那的解脱,让后世人说起来就寄以无限的同情与悲悯。因此,“不外乎感伤的情绪”可以理解为诗中寓有浓郁的悲剧情绪。

  徐志摩在《吸烟与文化》中说,自己早想谈谈康桥,对它有无限的柔情,但又怕亵渎了它似的,始终不曾出口。1922年他突然决定回国时所写的诗歌《康桥再会罢》,也称康桥是他难得的知己。《再别康桥》内蕴丰富,从诗歌内容分析,诗人诵美康河的自然景物,既有对往昔求学时期康桥生活的留恋,也有对在康桥情感历程的回忆纪念,再联系诗人生平,还有对生命的热烈礼赞,有“吻火”似的视情如命,并为了这样的爱情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的悲剧精神。

  《再别康桥》写于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以后。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海结婚,11月夫妇二人回到硖石,年底因兵乱回到上海。当初在北京,徐志摩和有夫之妇陆小曼相恋的事搞得沸沸扬扬。1923年1月2日,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曾写长信对他进行恳切的劝导:“恋爱神圣……可遇而不可求……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徐志摩回信,承认爱情可遇而不可求,但自己却不得不去追求,并坚定地表白:“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以致梁启超在为他们证婚时所说的证婚词很不中听,称徐陆之结合为“恶例”,是“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这件婚事也遭到了徐志摩父亲徐申如的强烈反对。陆小曼会交际、会花钱、会唱戏,在徐父看来,这些都是不务正业。徐父震怒痛心之余,决定将幼仪收为寄女,仍在徐家理财持家,教养阿欢;儿子既然不尊重家庭和父母,可永不返家,从今起停止供给一切费用。

  即便如此,徐志摩依然坚持自己追求爱、自由和美的人生观。诗篇《再别康桥》是“绣我理想生命的鲜花”,“散香柔韵节,增媚河上风流”(《康桥再会罢》),是爱、自由和美的颂歌。诗人将河畔的柳树称为“金柳”,因为它们沐浴在夕阳的光辉中,像一位“新娘”,而“新娘”是一个女子一生最光艳美丽的时刻,新郎拥有新娘,也就拥有了生命的锦绣年华。“新娘”投在“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诗人完全陶醉了。“软泥上的青荇”似乎在和诗人打招呼,“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康河的波纹也像充满了柔情蜜意,以至于诗人也“甘心做一条水草”与青荇为伴。“那榆荫下的一潭”泉水,应该就是有名的“拜伦潭”,倒映着天空的彩虹,掩映在浮藻间,如梦似幻。

  徐志摩在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作于1927~1928年间)中对康桥也有描写:“桥的两端有斜倚的垂柳与灰窕ぷ 是澈底的清澄,深不足四尺,匀匀的长着长条的水草。这岸边的草坪又是我的爱宠,在清朝,在傍晚,我常去这天然的织锦上坐地,有时读书,有时看水;有时仰卧着看天空的行云,有时反仆着搂抱大地的温软。”“在康河边上过一个黄昏是一服灵魂的补剂。啊!我那时蜜甜的单独,那时蜜甜的闲暇。”他在这里享受生命,享受花季,享受孤独,享受爱情,他追求了,他将自己的理想付诸行动。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诗人是爱寻梦的,梦里是什么都有的。在此,诗人没有虚度春天,他的生活自然、愉快,虽然那时他也感受了人生痛苦,但他还是尽情享受闲暇、自由,驻足于星月、青草、花香和流水之间,听鸟语,迎朝阳,看星星,那个春天已然融入了他的生命。原来诗里描写的是鲜活生命、美好生活的再现,也是所寻的梦。开头的“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连用三个“轻轻的”,是唯恐惊扰了这一切,因为这里有他的生命和爱。

  这是徐志摩第三次来到康桥了。现在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于是,诗人诗笔陡然一转:“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不能放歌也就罢了,诗人是沉默的,康桥是沉默的,竟连夏虫也是沉默的!此时诗人已非彼时的诗人,他已是身心疲惫,满心创痛。“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挥别自己年轻的生命,年轻的爱情,让它们永留此间。“此后清风明月夜,当照见我情热狂溢的旧痕,尚留草底桥边,明年燕子归来,当记我幽叹音节,歌吟声息,缦烂的云纹霞彩,应反映我的思想情感,此日撤向天空的恋意诗心,赞颂穆静腾辉的晚景,清晨富丽的温柔。”“我今去了,记好明春新杨梅上市时节,盼望我含笑归来,再见罢,我爱的康桥。”(《康桥再会罢》)

  徐志摩对历尽艰辛、奋斗得来的爱情誓死呵护,然而现实中的爱情和理想中的相比是那么遥远。徐志摩得到了自己心爱的小曼,按说是实现了自己的爱、自由和美的'理想,应该幸福了,可是好景没有几天。小曼是个病美人、交际花,回到上海后,作息时间更是黑白颠倒,使得志摩吃饭休息都受到影响。下面这段话可以让我们了解徐志摩婚后生活的缺憾:“我是个痴子,你素来知道的。你真的不知道我曾经怎样渴望和你两人并肩散一次步,或同出去吃一餐饭,或同看一次电影,也叫别人看了羡慕。但说也奇怪,我守了几年,竟然守不着一单个的机会,你没有一天不是engaged的,我们从没有privacy过。到最近,我已然部分麻木,也不想望那种世俗幸福。即如我行前,我过生日,你也不知道。我本想和你吃一餐饭,玩玩。临别前,我又说了几次,想要实行至(少)一次的约会,但结果我还是脱然远走,一单次的约会都不得实现。”[3]鉴于徐志摩婚后生活的苦恼,朋友恩厚之夫妇愿意资助他和小曼出国,可是又被小曼以体弱不适于长途旅行婉拒。在此之前,忘年交林长民死于战乱;1925年赴欧洲旅行经狄更生介绍见到了他仰慕的老哈代,回国后翻译哈代那些厌世悲观的诗句时,那个硕果仅存的文坛巨星也坠落了;不期一年后,梁启超去世。这使徐志摩变得很忧郁,再加上经济不能独立,使得他感觉受了不少闷气。为了生计,他分别在上海光华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担任教职,并兼任中华书局编辑。1930年底光华大学发生学潮,他被迫离去。1931年2月,他应胡适之邀赴北平,任北京大学英文系教授,由温源宁介绍,兼任北平女子大学教授,住在胡适家,直到11月19日因飞机失事去世。   一向超俗于人间烟火的徐志摩不得不屈服于生计的分文运筹,为钱而焚膏继晷地工作,而对自己的生活却十分苛刻。徐志摩在给小曼的信中提到,在热天,他只有一件白大褂,做一件又无钱。不得已,在蒋百里买房子和孙大雨卖地皮的生意中,徐志摩一再介入,做了“纤手”,从中收取佣金以度家用。此外,从徐志摩的信中还看出,他还通过翁瑞午在做生意。一个诗道中的天才屡屡甘于落入俗道,和平时最厌恶的金钱频频交往,徐志摩只觉得自己形同尸肉,只是苟活而已。他曾一再要求小曼前往北平与他同住,小曼总是不肯,以致他回沪的来回路费都成问题,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举步维艰。好在有朋友送他免费飞机票;可谁又能想到,乘坐免费飞机让诗人送了命。“志摩乘飞机回沪,为探小曼之病,匆促返平,为要听徽音在协和学校之讲演。其南下最真实之原因,则陈小蝶欲购百里叔在上海国富门路之房屋。志摩想赚点佣金以济家用,诚可怜也!”[4]

  徐志摩以三十六岁的英年过早地离开了他所挚爱的世界、亲人、朋友,大家撰文写诗纪念他。温源宁说:“死为诗人,生为赤子,天之厚人还有过于此的么?”[5]刘海粟说:“他又像崇高的山峰,狂风暴雨要摧击他,乌烟瘴气要笼罩他,侵蚀他的心灵,阻碍他的发展,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剧。世间哪有完美的事情?他全部的天才,顺流顺势地尽量开着花结着果,可这不是太完全了吗?虽然志摩已经从不完全的现实中挣扎到他独有的完全了,他如雪莱、格列柯一样,是一个伟大的未成品:本来,宇宙就是一个伟大的未成品……他们给予后人的印象,同是个永远伟大的青年。”[6]

  徐志摩《哀曼殊斐儿》最后两句是:“我洒泪向风中遥送,问何时能戡破生死之门?”至此,是否可以说:诗人已戡破了生死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