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墨祭》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是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是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是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是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是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是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是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是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是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是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是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2】《沙原隐泉》
沙漠中也会有路的,但是这儿没有。远远看去,有几行歪歪扭扭的脚印。顺着脚印走罢,但是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只能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新路。回头一看,为自己长长的脚印高兴。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是它是这样的清澈和宁谧。或者,干脆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是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荫下。漫天的飞沙,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
【3】《白莲洞》
写完《柳侯祠》,南去20里,去看白莲洞。
先我30余年两位古人类学家到这里作野外考察。他们拿着小耙东掘掘、西挖挖。突然,他们的手停住了,在长时间的静默中,3万年光阴悄悄回归,人们终于知道,这个普通的溶洞,曾孕育过远古人类的一个重要系脉。
今天,至少亚洲的许多人类学家都在研究他们的种族与白莲洞人的血缘关系。更浪漫的学者甚至把联系的长线拉上了南美洲的地图。
在我看来,诸般学问中,要数考古学最有诗意。难怪不少中外大诗人兼通此道。白莲洞要末不进,进去便是半个诗人。
我走进洞口。
不知是哪一天,哪一个部落,也偶然走进了洞口。一声长啸,一片欢腾。他们惊惧地打量过洞内黑森森的深处,野兽的鸣叫隐隐传出。他们疑虑地仰望过洞顶的钟乳石,不知它们会带来什么灾祸。但是是,不管了,握起尖利的石块朝前走,这里是该我们的家。
洞内的猛兽早已成群结队,与人类争夺这个天地。一场恶斗,一片死寂。一个部落被吞没了,什么也没有留下。又不知过了多少年月,又一个部落发现了这个洞穴,仍然是一场恶斗,一片死寂。终于,有一次,在血肉堆中第一个晃晃悠悠站起来的,是人而不是兽。人类,就此完成了一次占有。
我跌跌撞撞往里走。
有声响了。头顶有吱吱的叫声,那是蝙蝠,盘旋在洞顶;脚下有喇喇的水声,那是盲鱼,窜游在伏流。洞里太黑,它们都失去了眼睛,瞎撞了多少万年。洞边有火坑遗迹,人在这里点燃了火炬,成了唯一光明的动物。深深的黑洞在火光下映入瞳孔,这一人种也就有了乌黑的眼珠。
想起了一篇作品《野古马》,写成吉思汗留下的一个马群始终活着,奔驰游观,直至如今。蝙蝠和盲鱼也该是先民留下的伙伴吧?那末,我是在探寻祖宅。要与蝙蝠和盲鱼对话,实在显得矫情;但是是,我直盯盯地看着它们,确也心事沉沉。
论安逸,是它们。躲在这么个洞子里,连风暴雨雪也没挨到一次,一代又一代,繁衍至今。人类自从与它们揖别,闯出洞口,真无一日安宁。凶猛的野兽被一个个征服了,不少伙伴却成了野兽,千万年来征战不息。在这个洞中已经能够燃起火炬,在洞外却常有人把火炬踩灭,把寥廓的天地变成一个黑洞,长年累月无路可寻。无数的奇迹被创造出来,机巧的罪恶也骇人听闻。宏大的世界常常变成一个孤岛,喧腾的人生有时比洞中还要冷清。
洞中有一石幔,上嵌珊瑚、贝壳、海螺化石无数,据测定,几亿年前,这儿曾是海底。对这堵石幔来说,人类的来到、离去、重返,确实只是一瞬而已。
温软的手指触摸着坚硬的化石,易逝的生命叩问着无穷的历史。理所当然,几万年前的祖先也触摸过它,发出过疑问。我的疑问,与他们相差无几:我们从何处来到这里?又从这里走向何处?
也许是对洞穴的早期占有,使人类与洞穴有了怪异的缘分。据1987年世界民意测验研究所对800万美国人的调查,许多濒死复生的人追述,临近死亡时,人的朦胧意识也就是进入一个黑洞:
它们觉得自已被一股旋风吸到了一个巨大的黑洞口,并且在黑魆魆的洞里飞速向前冲去。而且觉得自己的身体被牵拉、挤压,洞里不时出现嘈杂的音响。这时,他们的心情更加平静。
黑洞尽头隐隐约约闪烁着一束光线,当他们接近这束光线时,觉得它给予自己一种纯洁的爱情。
可见,人类最后还得回到洞穴中的老家。我们的远祖辛辛苦苦找到了这个家,流血流汗经营了这个家,总得回去,也算叶落归根。据天文学家说,茫茫宇宙间也有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神奇地吸纳着万物,裹卷着万物,吞噬着万物。地球和人类,难保哪一天不投入它的怀抱。
依我看,神秘的太极图,就像一个涡卷万物的洞口。一阴一阳呈旋转形,什么都旋得进去。太极图是无文字的先民的隆重遗留,人类有文字才数千年,而在无文字的天地里却摸索了数十万年。再笨,再傻,数十万年的捉摸也够凝结成至高的智慧。
不管怎么说,走向文明的人类,深层意识中也会埋藏着一个洞穴的图腾。
芝麻,开门!一个巨大的宝库就在洞穴之中。几乎是各民族的民间传说,都把自己物欲乃至精神的理想,指向一个神秘的洞穴。无数修道者在洞穴中度过一生,在那里构造着人生与宇宙的平衡。嫉世愤俗的基度山伯爵,会聚着新兴资产者的理想,向一个洞穴进发,然后又在那里,指挥若定,挥洒着人性的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