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饭作文
有一句话叫十指不沾阳春水,似乎是形容女人不需要怎么做家务的。我大约就是如此。衣服是丢进洗衣机的。现在有各种洗衣袋,还有洗衣液洗衣凝胶,很是好用。特别发现一种不会改变形状的洗衣篮后,我洗衣店都不用去了,把怕皱怕拉的衣服叠好放进去,拉链拉好丢洗衣机,拿出来的时候,没有太多变化。
收拾房间搞搞卫生倒是每日会的,我负责收拾,有需要拖的地方是男生干的。三口之家,白日基本没有人在家,挺干净的,不需怎么费心。
嗯,似乎离题了。我只是想说,洗衣与做饭都是我很讨厌的事情。洗衣有了洗衣机,做饭呢?我基本在母亲那里混饭吃。这就是独女的好处。下班回去,饭菜已在桌上。所以哈士奇雅雯与北美豹猫安凡不但写不出什么老师呕心沥血改作业的情节,也写不出母亲如何辛苦操劳的`细节。毕竟我的手肉乎乎的,仅有的几个茧,不是写字写出来的就是练琴练出来的。
以前,父母还时常会唠叨我该学做点家务什么的,但后来看我用洗衣机洗出来的衣服比母亲用手洗的更耐穿之后,母亲渐渐少了唠叨。现代社会的便利太多,真的是可以懒到连石榴都不需要自己剥的程度。
但不知咋的,在我已经懒了这么多年,他们早该习惯之后,这几天,他俩居然一致要求我学着做些饭菜,甚至将以后孙子会嫌弃我这个奶奶不会做饭都拿出来作为理由了。
我对于女生一定要学做饭是很呲之以鼻的。当时就冲着蚯蚓程宇说以后他来做,很快就披上婚纱。
不是因为懒。刚结婚时,蚯蚓程宇下厨,我帮忙打下手。但我很讨厌碰触到肉的感觉,往往没帮几下,就到一边去呕了,这一餐,自然是毫无胃口。几次下来,我俩分工,我只负责弄些青菜之类,然后是陪着他说话解闷。也百度过一些菜品,什么醋溜土豆之类,也还不错。但很快,没自己弄几天,就被召唤回母亲家吃现成的。我当然乐意之致,上班完还要买菜做菜收拾,虽不是不会弄,可以避免总是好的。
这么耽搁下来,我一直没学做饭。北美豹猫安凡小时有一次非得闹着要吃我煮的,便煮了一锅快熟面打发他俩,俩小朋友很给面子,后来据说在学校吹牛,我妈煮的快熟面最好吃了。
大约是这段日子,我晚上总拉着蚯蚓程宇在外面混小吃,今天客秋包明天馃条后天砂锅,让他俩看了很不习惯。索性说既然你俩晚上不爱回来吃饭,就自己弄点爱吃的吧,别总在外面吃了。
他俩越说越起劲,一向不合的俩人在这点总算是找到了共同点。还特地交代蚯蚓程宇不可包办,要给我动手的机会。
我嘴上态度很好的应着,心里不以为然。这有什么难的,现在超市半成品这么多,我懒怠吃米饭,今晚可以蒸玉米粒拌酸奶,加点芒果粒进去,我非常喜欢吃沙拉,豆子也可以蒸了拌,再加点炼乳,一定美味极了;明天可以煮馄饨;后天鱼丸;哇哦,我还挺想吃快熟面了,好久没有吃了啊;还有偶尔冲杯咖啡配配蛋糕也不错!
你看,果腹而已,何需辛苦整出一桌,吃没怎么痛快,还留下一身的油烟。
也许,某一天,我会很认真的学做菜,但肯定不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