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遗嘱与去世时细节
【导读】1973年,张爱玲定居洛杉矶,1995年9月8日,适逢中秋节,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逝世于加州韦斯特伍德市罗彻斯特大道的公寓,因动脉硬化心血管病而去世,终年75岁,被发现的时候她已经过世一个星期。9月30日,生前好友为她举行了追悼会,追悼会后,骨灰被撒入太平洋。
从宋春舫到张爱玲
现在我来说说张爱玲的晚年,因为外面实在有太多错误的信息。我手边有几十本张爱玲的传记,有些内容错得非常离谱。通常来说,都是大家互相参考,结果一个弄错,其他人都跟着犯同样的错误,以讹传讹。我不是一个“辟谣控”,我没有恒心天天去澄清、改正每一篇有关张爱玲的新闻报道、微博或论坛帖子。但有些话却不得不说,因为事情已经对张爱玲以及她身边的人有负面影响。例如不久前,夏志清推出了一本《张爱玲给我的信件》,结果一些报章以“生活拮据”、“生活狼狈不堪”、“像狗一样工作”形容之。如果到了这个地步知情者还不回应,这些就都会被当成事实。
张爱玲立遗嘱将遗产留给宋淇夫妇
1992年2月14日,张爱玲在美国加州洛杉矶市比华利山立了一份遗嘱,在法定公证人与其他三位证人面前宣誓完成,一切依照当地法律。遗嘱很简单,只有三点事项:
“第一,我去世后,我将我拥有的所有一切都留给宋淇夫妇。第二,遗体立时焚化———不要举行殡仪馆仪式———骨灰撒在荒芜的地方———如在陆上就在广阔范围内分撒。第三,我委任林式同先生为这份遗嘱的执行人。”
1992年2月25日,她把这份遗嘱原本以及一封信寄给我爸爸妈妈。这封信开头很婉转,说托了李开第(张爱玲姑丈)去处理大陆版权,需要去文具店买授权表格,顺便买了遗嘱表格。以前由于遗失了证件,所以一直不可以办这些公事,最近补领了公民证就可以办授权与立遗嘱了。然后她又跳到了一句:“现代医疗费是一个无底洞”。她又写:“如果我的钱有剩,那么,(一)用在我的作品上,例如请高手译,没出版的出版,如关于林彪的一篇英文,虽然早已明日黄花。(《小团圆》小说要销毁)这些我没细想,过天再说。(二)给你们俩买点东西留念。即使有较多的钱剩下,也不想立基金会作纪念。”其实张爱玲想表达的是,她知道我爸爸妈妈的身体都不好,叫他们拿钱去用,但她又不好意思直接说出来,所以变成吞吞吐吐。
林式同是谁?张爱玲如此介绍:“他本来是土木工程师,因为此地不景气,要回大陆谋发展。他太太是日本人,不去,还住在这里,他预备两头跑。”林式同是庄信正在美国大学时期的同学。庄信正是文学评论家,毕业于台湾大学外文系,与张爱玲是朋友,曾编《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庄信正当时在纽约,林式同在洛杉矶,而张爱玲在洛杉矶。当张爱玲需要帮忙的时候,庄信正就让林式同去帮忙照顾一下。林式同未必知道张爱玲是谁,也没看过她的文章,只是受朋友所托来照顾张爱玲罢了。例如,张爱玲要找新的居住地方,林式同就给予帮忙。
什么是遗嘱执行人?一个美国人生前可以立遗嘱,但不一定要这样做。如果没立遗嘱,遗产归配偶;配偶不在则归子女;没有子女则归父母;父母不在则归兄弟姊妹;没有任何直系亲属则充公。如果另有想法就要立遗嘱说明如何处理自己的身后事。立好遗嘱后可以指定一个遗嘱执行人来执行,但也可以不要。以我为例,我已经立了遗嘱,我会把我的东西交给我最亲的人———我姐姐宋元琳,但我没有委任遗嘱执行人。我告诉姐姐我的遗嘱放在哪里。如果我过世,我姐姐会拿着我的遗嘱到法庭申请做遗产继承人,法庭会委派一个遗嘱执行人,通常是一个专门办理遗产的注册律师,依照法律来执行我的遗嘱要求。
正常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在立遗嘱的人过世后会执行遗嘱里面的要求。实际上只不过是去找律师代办,因为有关工作都需要专业资格与知识。也有一个可能遗嘱指定了执行人,后来那个人没有履行义务。理由很多,可能是他先去世,或他身体健康不允许,或他们闹翻了(如夫妇离婚)。在这种情形下,遗产继承人也可以申请法庭另外委派一个遗嘱执行人。
林式同对张爱玲去世细节的回忆
林式同是张爱玲晚年接触最多的人,庄信正建议他把所知道的张爱玲尤其是她在洛杉矶晚年的生活状况叙述出来,让大家了解。最后他在1995年11月写了一篇文章《有缘识得张爱玲》,收录在1996年4月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书《华丽与苍凉———张爱玲纪念文集》里。此书主要是纪念张爱玲,找上与张爱玲有关系的人来写纪念文章,我爸爸当时身体不好,只重发了那篇1976年的旧文《私语张爱玲》。其他作者包括夏志清、庄信正、於梨华、苏伟贞、水晶、王德威、朱西甯、张小红、杨照、蔡登山等。
林式同在《有缘识得张爱玲》里写道:“1992年2月17日,张爱玲寄来一封信,里面有一份遗嘱。”遗嘱里面提及的宋淇夫妇他没见过,并没说明联系方式,该如何联络?信中还写着,如果林式同不肯当遗嘱执行人,张爱玲会另请他人。林式同起初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将信搁在一边,没再答复她。对张爱玲来说,林式同没有回音就等于默认。而后,双方再也没提起这件事,权当默认。根据上面所说,他同意与否其实影响不大。
1995年9月8日,张爱玲在洛杉矶家中逝世了,死因是心血管疾病。当时警察从房东那里得到林式同的联系方式,给林打了电话。“这是L.A .P.D (洛杉矶警察局),你是林先生吗?张女士已经去世了,我们这儿调查一下,请你二十分钟以后再打电话来,我们在她的房间里,你有这儿的电话号码。”警察局要证实他与张爱玲是熟悉的,不然不会有她的电话号码。
下午3点左右,林式同携着遗嘱副本赶到张爱玲住所。在公寓门外,一个女警察拿出一个手提包交给他,里面装满信件及文件,同时交出一串钥匙。后殡仪馆的人来取遗体送给法医检验,然后拿出一张纸让林式同签字确认死者。林式同认为他没有看到张爱玲的遗体怎么可以签字,于是警察放行,让他进了房间。当时先是房东看到张爱玲的遗体,随后报警,林式同也来了,殡仪馆的人来了让黑厢车运走遗体。林式同写:“她要马上火葬,不要人看到遗体。自她去世至火化,除了房东、警察、我和殡仪馆的执行人员外,没有任何人看过她的遗容,也没有照过相。”所以真正看到张爱玲遗体的就只有这些人,其中只有林式同写过回忆文章,其他人都没有在意。那就是说,一本张爱玲传记如有相互抵触的说法,就应当是灌水成分偏高。
林式同在文中写道:“张爱玲是躺在房里唯一的一张靠墙的行军床上去世的。身下垫着一床蓝灰色的毯子,没有盖任何东西,头朝着房门,脸向外,眼和嘴都闭着,头发很短,手和脚都很自然地平放着。她的遗容很安详,只是出奇的瘦,保暖的日光灯在房东发现时还亮着。”
林式同描写房子:“门旁靠墙放着那一张窄窄的行军床,上面还铺着张爱玲去世时躺的那床蓝灰色的毯子,床前地上放着电视机、落地灯、日光灯,唯一的一张折叠床倚在东墙靠近门的地方,厨房里搁着一把棕色的折叠椅,一具折叠梯,这就是全部的家具了。”又写:“对门朝北的床前,堆着一叠纸盒,就是写字台,张爱玲坐在这堆纸盒前面的地毯上,做她的书写工作。”
传记作者们的“想象”
现在看看传记作者们是怎么样写同一件事的。最直接简单的办法是像刘川鄂(《张爱玲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0年)和刘聪(《在这个世上我可以投向谁》山东画报出版社2009年)那样,他们引用了林式同的原文,所以没有相互抵触。
宋明炜《张爱玲传》(花千树2001年):(警察)发现她平躺在卧室的地板上,已经死去。房间里的空调打开着,她的身下铺着一条精致的地毯,她躺的.姿势看上去非常舒适,面容也十分安详。
清秋子《张爱玲私人生活史》(京华出版社2010年):张爱玲躺在房间惟一的一张靠墙的行军床上,溘然长逝。她穿旗袍———是一件赭红色的旗袍。身下垫着的是一张灰蓝色的毯子。
叶伟《风华是一指流砂》(贵州人民出版社2012年):1995年中秋节,一个团圆的美好日子。美国洛杉矶的一间公寓里,房东发现,一个几天没有出现的租客:一个中国老太太,死在了自己的房间里。她躺在地上,身上盖着一张薄毯子。
于清《张爱玲未完》(花城出版社2011年):“公寓经理”用自备的钥匙打开房门。只见老人安静地躺在地毯上,盖着精致的毛毯,像是睡着了。再仔细一看,老人早已去世。墙上的空调机还开着,惟一的家具那张岩石桌子的桌面上摊开着一部尚未完稿的长篇小说:《小团圆》。
潘飞《永远的张爱玲》(中国城市出版社2008年):“房东”用备用的钥匙打开了老人的房门,只见老人静静地躺在她喜欢的地毯上,身上搭着一床精致的毛毯,安详地睡着了。
西岭雪《西望张爱玲》(东方出版社2007年):她死得相当安静,仿佛只是睡着了。衣衫整齐,神态安详,躺在门前的一方蓝灰色地毯上,身边放着装有遗嘱的黑皮包———她把一切都安排好了。而且,她穿的,仍是旗袍,赭红色的旗袍。
任茹文、王艳《张爱玲传》(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0年):洛杉矶警署的官员打开了张爱玲公寓的门,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幅无法形容的凄凉的画面:一位瘦小、穿着赭红色旗袍的中国老太太,十分安详地躺在空旷大厅中的精美地毯上,桌子上,有一沓铺开的稿纸,有一支未合上的笔。
白落梅《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中国华侨出版社2012年):张爱玲穿着赭红色旗袍,安详地躺在空旷大厅中的精美地毯上。身上没有盖任何东西,手脚自然平放,她是那么瘦弱,那么孤独,又那么平静,那么傲然。她的房舍真的很简单,浩白的墙壁没有任何装饰品。狭小的桌儿上,还有几张散落的稿纸,以及一支笔。一个手拎袋里,装着几篇散稿,还有一部永远不能完成的手稿《小团圆》。
林式同描写“一床蓝灰色的毯子”,“一床”是指一张叠着一张的毯子,总共四张,而不是一张,他说得不清楚,所以大家搞错不在意料之外。但无论如何张爱玲都不是躺在地上,也不是身上盖着毛毯,而房间里也没有任何桌子。林式同没有提过什么“赭红色的旗袍”,而晚年奇瘦的隐士张爱玲也不见得会去量身定做新旗袍。
不少人争论张爱玲去世多少天才被发现,现在许多的说法是去世七天。我有一份张爱玲正式的死亡证书,里面写着死因是心血管疾病,死亡时间是9月8日12点半,但这是发现她死亡的日期,并不是死亡当天的日期。其实去世了多少天,由法医来判断,但那份报告从来没有公开过,所以那些说死了三四天甚至七八天的人,是没有证据证明的。以上只不过是一些例子,其他的例子多的是。
内地版《张爱玲全集》主编止庵曾经说过:“我觉得有两个词特别可怕:一个‘想必如此’,一个‘理所当然’。我不想说人云亦云的话。这个世界说话的人太多了,应该少说,如果要说,就应该说些像话的话。但做到这点很难,第一得知道别人说过什么,第二得知道别人说得对不对。不知道肯定不能说话,知道一点也不该说话。”(《止庵:藏拙或补拙,说话或不说话》)目前张爱玲的传记就是有太多这种“想必如此”与“理所当然”的论述,令读者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