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全《朱自清重返北京》练习及答案

黄飞

陈孝全《朱自清重返北京》练习及答案

  白云悠悠,人世悠悠。

  朱自清离开北京整整五年,想不到如今又回来了。举目无亲,只好先住在朝阳门边一位朋友的家里。他在北大读了四年书,虽也玩过几回西山,但多在城圈子里呆着,始终没到过清华,对它很是陌生。

  清华设在北京西北部的清华园,环境幽静,风景优美,原是端王载漪的王府。清华大学前身为“清华留美预备学校”,于1911年正式开办,它的任务就是培养留美学生。1925年清华进行改革,增设大学部,朱自清就是因此而被聘的。

  那时清华大学的教务长是张仲述,朱自清不认识他,于是和那位朋友商量写一封信去,约定第三天上午前往拜访。那天几经周折,看表已经12点了,才到达清华大学。坐在客厅等一忽儿,出来一个高个子长脸的,样子很能干的人,这就是他所要会见的教务长张仲述,谈到12点过,宾主才客气地分手了。

  过了两天,朱自清带着简便的行李,从朝阳门朋友家搬出,住进了清华园古月堂。清华园很美,绵密的绿树丛中,蜿蜓着清清的溪流,郁葱的伞松,青青的草地,宽敞的教室,巍峨的礼堂,小小的荷池晃荡着岸边小树的倒影,池莲迎风起舞,散发出阵阵幽香。这样的风味和南方自不相同,别有一番气韵。但朱自清孤身一人,刚来乍到,没有什么朋友,心里十分寂寞。在江南时,他晚上睡眠极好,照例是一觉到天明,北来之后,却睡不安稳,夜夜有梦,而且从来没有一个是清清楚楚的,醒来不知所云,恍然若失。

  最难堪的是每早将醒未醒之际,残梦依人,腻腻的不去;忽然双眼一睁,如坠深谷,万象寂然——只有一角日光在墙上痴痴地等着!我此时决不起来,必凝神细想,欲追回梦中滋味于万一;但照例是想不出,只惘惘然茫茫然似乎怀念看些什么而已。纷乱的梦境反映的是不宁的心绪。其实,朱自清到北京之后,一直强烈地怀念着南方那段生活.。

  一天,他实在闷得慌,乃决意进城去,在海淀下了汽车,找了一个小饭馆,拣了临街的一张小桌子,坐在长凳上,要了一碟苜蓿肉,两张家常饼,二两白玫瑰,自斟自酌,不由又想起在江南的生活,情动于衷,从袋里摸出纸笔,在桌上写了一首《我的南方》:

  我的南方,

  那儿是山乡水乡!

  那儿是醉乡梦乡!

  五年来的跋徨,

  羽毛般的飞扬!

  呵!他怎能忘了南方的山山水水,乡土人情?那里有他的亲朋故友,有他年老的父母和弱妻稚子。在那里,他有过快乐,也有过痛苦,南方毕竟是他耕耘过的土地,汗水洒过的地方啊!

  10月的一天,他接到南方来的一封信,是父亲寄的,其中写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看到这里,朱自清不禁悲从中来,泪如泉涌,想到父亲待自己的种种好处,特别是八年前料理祖母丧事完毕,父子同车北上,在浦口车站分别的情景,犹如电影镜头一样历历在目。又想到,父亲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东奔西走,可家中光景竟一日不如一日,以致老境如此颓唐。又想到,他近来情郁于衷,常常动怒,但始终惦念着自己和自己的儿子。哀伤和想念之情如滔滔潮水,铺天盖地而来,在晶莹的泪光中,他仿佛又看见父亲肥胖的,穿着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我与父亲不相见已是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他含着泪水,伏案疾书,以朴实的笔调细致地叙写那次和父亲别离的情景,透过父亲的一言一动,揭示了他对儿子的无限怜惜、体贴、依依难舍的深情。心灵在纸上疾走,他对父亲的刻骨思念之情,如涓涓流水,倾泻于字里行间,溶注于父亲的背影之中。写到最后,他深情地呼告道:“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平淡一语,蕴蓄着他对年迈父亲的刻骨相思。

  22年后,当《文艺知识》编者问他写作这篇《背影》的情况时,他答道:“我写这篇文章只写实,似乎说不到意境上去。”这种从表面上看起来简单朴素,而实际上却能发出极大的感动力的文章,最可以作为朱先生的代表作品,因为这样的作品,正好代表了作者之为人。由于这篇短文被选为中学国文教材,在中学生心中“朱自清”这三个字已经和《背影》成为不可分的一体。

  这是由文品论及人品了。

  (节选自《朱自清传》)

  1.划线部分有何特点?请加以赏析。(4分)

  2.李广田说:《背影》一篇,廖廖数十行,不过千五百言,它之所以能历久传诵而有感人至深的力量者,只是凭了其中所表达的真情。请结合文本分析朱自清的“真情”所在。(6分)

  1.划线部分都用整句,生动地描写了清华园优美的景致,(2分)反衬朱自清内心的寂寞,(1分)为下文写梦境做铺垫。(1分)

  2.(1)《背影》是从表面上看起来简单朴素,而实际上却能发出极大的感动力的文章,凭借的是他对父亲的真情;(2)小饭馆里点的菜和情不自禁而写的小诗《我的南方》,是他真情的流露;(3)重返北京后,更加热爱故土,思念家乡与亲人,感情真挚感人。 (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