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抗洪抢险应急预案范文(精选三篇)

李盛

  乡镇抗洪抢险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科学实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镇一切积极因素,团结抗洪。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家防总办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应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杨米涧镇范围内各村委、辖区各单位洪水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汛指挥部

  指挥长:林泽

  副指挥长:闫晧东、米世强

  成员:尤国、尤晨光、李海江、侯亚东、马瑞波、朱慧媛、张建军、王清、曹振飞、米文涛

  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清同志兼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林泽

  副组长:闫晧东、米世强

  成员:米军、殷海亮、张立鹏、李兴瑞、

  杜青俊、白启宏、李贵成、赵海洋、

  孙洋、刘小兵、崔凯渊、陈颖

  职责:负责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2、安全保卫组

  组长:李体贞

  成员:刘锦强、白宇、杨明、韩晓、张虎

  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凤美

  成员:郭振乾、邢小宁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海江

  成员:赵录兵、王应龙、杜少华、王飞

  李建玲、张婕、延晓慧、马亚楠

  职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三、相关单位防汛抢险救灾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抢险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预案,并报镇防汛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安全责书。

  2、各村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3、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民政站: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农综站: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计生站、卫生院: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6、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四、防汛分片包干检查

  包村镇干部要及时组织村、队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汛前、汛期、汛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一)汛前检查。各包村镇干部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校点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汛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五、防汛抢险的义务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镇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

  六、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乡时,应向防汛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有电话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防汛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镇人民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工作。立即将我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上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

  (二)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其它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县救灾指挥部。

  八、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乡镇抗洪抢险应急预案2

  防汛安危,事关大局,为了全面做好我镇防汛工作,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防汛工作安排,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和防汛工作目标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洪除涝并重,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是要做好粮区防汛、交通防汛、其他行业的防汛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

  1、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降雨天气和可能造成的暴洪灾害,切实加强领导,紧急动员,立即行动,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行好防汛抗洪工作职责。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演练,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防汛抗洪抢险措施落实到实处。

  2、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全局防洪意识。加强舆论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3、严明纪律,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防汛值班交接制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报预警信息,科学合理调度,保障防汛安全。及时主动搜集掌握汛情、灾情动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上报汛情灾情信息,为防汛抗洪救灾提供可靠依据。遇有暴雨洪水,发生重大情况的,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要验收岗位,保证所有防汛通信设施畅通无阻,手机要24小时开机,不能擅自离岗。对因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或指挥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加强沿河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的防洪安全工作。对我镇沿河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加强监视,认真排查,及时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对于受洪涝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等要制定防洪预案,逐一落实预警、避险和转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镇防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长江志伟为组长,梅松立为副组长,其余副科级干部及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全镇防汛、抢险工作,对防汛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做出决定,发布相关命令;及时贯彻执行上级防汛工作的命令、指示;同时负责向上级及时报告汛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四、实施方案

  防汛总原则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挂帅,责任到人,层层负责,部门分工,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1、实施时间:从3月1日到9月30日

  2、值班巡查:在实施时间内关键时刻,镇、村实行昼夜值班,水库巡查员在每天上午10时到水库上巡查一次,下雨天,上午8时,下午2时各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大雨、暴雨、水库高水位时,水库大坝上昼夜有人值班、巡查,确保安全。

  3、汛、险情报告:在水库巡查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向镇政府防汛值班室汇报。

  4、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

  (1)应急小分队的组成:镇政府成立防汛应急小分队,队长由凌峰担任,人数为50人,各村也要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2)有水库的村,在汛前备足编织袋、毛竹和松木,以备抢险急用。

  乡镇抗洪抢险应急预案3

  、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我镇防汛抢险、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突发性风、雨、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洪涝灾害、台风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洪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防汛抗洪以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防汛抗洪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依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洪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设立前线防汛指挥部。有关单位、部门应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业、本单位防汛抗洪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防汛抗旱指挥部

  设立旧县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防汛抗洪工作,办事机构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镇防指组织机构

  镇防指由镇长任指挥,分管农业工作的分管领导、武装部长任副指挥,各包片领导、党政办、财政所、安全办、民政办、派出所、水利站等相关单位为指挥部成员。

  3、镇防指职责

  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洪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定防汛抗洪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洪工作具体部署,及时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洪减灾措施,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防汛抗洪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4、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洪重大事件协调,负责防汛有关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

  镇水利站:负责防汛抗洪排涝督导及镇属重点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全镇抗洪、防台风灾害各项应急预案,当好领导的参谋,及时给行政首长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洪水预报。负责所辖防洪工程运行安全,搞好洪水调度,负责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计划。

  镇武装部:负责防洪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抗洪抢险等工作。紧急情况下要担负起抗洪抢险、营救群众、抢救国家财产和群众财产等重大抗洪任务。

  镇安全办:负责全镇工矿企业的防洪抢险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企业防洪抢险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防洪抢险安全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抢险救灾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全镇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使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和调拨工作,确保抗洪抢险物资、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镇民政办: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分配,做好洪涝灾害的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工作,严厉打击抗洪抢险中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火打劫等不法分子,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镇防指组织好群众撤离和转移,对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抗旱、供水工程的犯罪分子,要进行严厉打击。负责全镇交通干线、公路、桥涵及防汛道路的畅通,做好台风暴雨时道路清障工作,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人员、物资、设备顺利抵达灾区。紧急抢险时,保障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和紧急撤离群众车辆的调度。

  镇农技中心:负责农业防汛、抗洪、排涝的督导工作。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镇林业站:协助清除河道防洪区内阻水林木和危及水库、渠堤、塘坝安全的林木,做好林区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控制疫情的发生。

  镇教办:负责全镇校舍、教育系统的防汛排涝和重点危舍改造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学生防汛、抗洪、自救知识教育及、河道、池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洪和抢险救灾工作。

  旧县电信所:负责为重点防汛通讯提供保障服务,确保汛情及防汛指令的及时准确传递。

  镇供电所:负责汛期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重点工程的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镇防指、重点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所有成员单位要在镇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服从大局,明确责任,齐心协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时机。

  5、镇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指示,承办镇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洪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辖区内主要河流防洪预案的编制、审查;编制完善防台风暴潮预案,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各单位实施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镇防汛抗洪部署和决策意见,供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洪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要求

  进入汛期,各级各部门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镇防指负责防洪调度。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在镇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政府和镇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镇防指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指。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镇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2、指挥和调度

  出现洪涝灾害后,镇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防指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镇防指要立即派出技术指导组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请上级防指派出专家组协助,并成立前线指挥部。

  3、抢险救灾

  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镇防指或包工程责任人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镇防指和包工程责任人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镇政府或区防指指挥决策。镇防指应迅速调集全镇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主要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订的抢险预案进行,主要由专业抢险队实施。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镇政府和镇防指要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护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措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出现洪涝灾害后,镇政府以及相关各村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镇防指和相关各村应按照镇政府和上级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对转移的群众,由镇政府和有关村负责提供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出现洪涝灾害后,镇政府和镇防指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镇政府可紧急动员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洪涝灾害后,镇防指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镇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镇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6、防洪工作评价

  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洪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洪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