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设备严重损坏、主厂房火灾、全厂失压等是电力生产的恶性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若缺乏必要的处理手段,将会扩大事故范围、延长停电时间,给电力企业和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事故预案),是指恶性事故发生时及恢复过程中限制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的特别处理措施。对火力发电厂而言,事故预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电设备事故情况下安全停运;二是事故后机组重新启动,恢复运行。对带有直配负荷的发电厂,发生系统故障时,应能够经继电保护装置,解列1台或部分机组带厂用电和直配负荷。要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保证厂用电安全是关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第23项“防止全厂停电”对此做了专门规定。保厂用电措施是火电厂事故预案的重点内容。
1、事故预案的特点
1.1、针对性强
事故预案是针对某一种事故或某几种事故。就火电厂而言,需要制定事故预案的故障一般有3类。一类是系统故障,如系统振荡、对外输送电线路跳闸;一类是厂内故障,如主蒸汽母管泄漏、主厂房发生严重火(水)灾、厂用母线故障等;一类是自然灾害。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一般最终表现为系统故障和厂内故障2种,因此可以不单独对其拟定事故预案。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设备状况、运行方式、电厂所处的地理位置、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不同而不同。对老机组而言,由于运行时间长,管道设备的蠕变、磨损严重,加之一般属于关停或即将关停的机组,其设备维护、检修差,因此炉外管泄漏、母管泄漏应是其事故预案的重点。老机组一般采用充油式电缆,老化严重,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大,对此也必须制定相应的事故预案。老机组容量较小,在电网所起作用日趋微弱,一次系统安全系数较差,如需继续运行对此必须加以重视。
对新建机组而言,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主要有火灾事故和因设计、安装不合理而形成的先天性缺陷。
不同电厂、不同机组事故预案的重点不同,因此,拟定事故预案时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结合机组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合实际的事故预案,既不包罗万象,又不挂一漏万。
1.2、百分之百正确性
对于所发生的事故,是发展成影响系统稳定、社会安定的重大事故,还是加以抑制,将其影响控制到最小范围,全依赖事故预案的正确性。
要保证事故预案的正确性,首先要确保预案符合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及各大发电集团公司制定的技术法规、管理法规的要求。所制定的火电厂事故预案应将原能源部安保安(1992)40号《防止全厂停电措施》、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作为主要参考文件。
其次,应尽量考虑现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充分发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三结合的'优势,防止闭门造车。要认真考查所拟事故预案热工逻辑、继电保护的正确性。
正确性是事故预案的生命线,因此必须通过广泛调研、严格审查予以确保。
1.3、可操作性、事故预案最终目的是限制事故的范围,降低事故的损害程度。事故预案是在系统或全厂发生重大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与正常操作和一般事故处理有相当大的差别。由于运行人员很难遇到这些情况,在处理此类事故时运行人员不可能进行太多思考。因此,事故预案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在拟定事故预案时必须深思熟虑,详细制定处理程序,先做什么后做什么都要交待清楚。
2、编制时应坚持的原则
2.1、用常规操作方法处理非常情况
事故预案的对象是系统或全厂发生的特、重大事故,是一般情况下不易遇到的。事故预案虽具有特殊性,但所拟的应急操作方法必须是常规的,即“以常规操作方法应对非常情况”,这是编制事故预案应坚持的第一条原则。要防止以非常手段作为应急处理措施,保证运行规程与事故预案很好地衔接,减少事故预案的神秘感,减少运行人员因误操作而扩大事故的可能性,减少由于操作不熟悉而延误处理时间的可能性。
2.2、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
坚持“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是编制事故预案的第二条原则。由于火电机组启动慢、加负荷速度慢、厂用电丧失无法启动,因此在发生系统故障时,对火电机组启动速度要求并不太高。火电厂事故预案很大程度是做“留得青山在”的工作,机组安全停运是其主要内容。
在发生系统或全厂严重故障时,必须坚持在满足设备启动条件后再进行启动,如有特例,必须经过总工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同意。
为使机组顺利启动,火电厂事故预案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保厂用汽,即事故恢复过程中的自用蒸汽。火力发电机组启动过程中除氧器加热需要蒸汽,汽机汽封需要蒸汽,采用射汽抽气器的机组建立真空需要蒸汽,保证厂用汽对火力发电机组安全迅速恢复运行作用很大。
2.3、事故预案完整
事故预案必须完整,应包括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各种异常情况。即事故预案中要设置多条防线,在一项措施失效后还应有后备措施。这是编制事故预案的第三条原则。当系统发生故障,厂用电源中断后,汽轮机组如何安全停运,事故预案中必须有详细完整的处理措施。如果在事故预案中不加以明确,处理事故时临时发挥,或听之任之,或强行盘车,则都可能造成机组损坏。再如,锅炉严重缺水时如何处理等事故预案都应完整。
3、预案执行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3.1、事故预案与设备管理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事故预案不论做得多好,本质上属于事后处理阶段。要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防止电力生产各类事故的发生,必须重视事前预防,重视设备管理。
加强设备管理,不折不扣地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相关规定,对火电厂而言,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引起重视:
(1)、加强对蓄电池、直流系统的管理,这一点对老厂、老机组尤为重要。
(2)、坚持“与发电厂生产无关的负荷尽量不接入厂用电系统”的观念。这一点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因为电厂多经企业的用电大多数都接在厂用电系统。因此,应坚持:一方面尽量不接;另一方面如果接,则必须有完善的继电保护,避免这部分系统发生故障,影响电厂厂用电系统。
(3)、设备是安全生产的主要物质基础,因此要把好设备,尤其是关键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检修等环节的质量关。这里所说的关键设备是指其工作不正常就会发生停机停炉的设备,而不是指价格昂贵的设备。
3.2、事故预案与运行管理
事故预案最终是由运行人员执行的,事故预案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运行人员,因此必须加强运行管理。
(1)、生产管理人员、运行值班员必须认真学习事故预案,熟悉系统、规程及操作步骤。值长及主要值班员应了解电网接线方式,对带直配负荷的发电厂还需熟悉并网线的送出潮流。
(2)、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以事故预想为主要内容的运行分析制度。事故预想是小的事故预案,事故预案是大的事故预想,两者相互结合,构成包括整个生产系统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可以很好地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事故的危害程度。
3.3、事故预案的修订
事故预案的拟定过程,就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事故预案拟定后必须根据电网接线方式、热力系统的改变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