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光的初中课文文言文
郑光,宣宗之舅,别墅吏颇恣横,为里中患。积岁征租不入,户部侍郎韦澳为京兆尹,擒而械系之。及延英①对,上曰:“卿禁郑光庄吏,何罪 ? ”澳具奏之。上曰:“卿拟如何处置 ? ”澳曰:臣欲寘②于法。“上曰:”郑光甚惜,如何 ? “澳曰:陛下自内庭用臣为京兆,是使臣理畿甸③积弊。若郑光庄吏积年为蠹,得宽重典,则是朝廷之法,独行于贫下,臣未敢奉诏。”上曰:“诚如此,但郑光再三干朕,卿与货法④得否 ? 不然,重决货死可否 ? ”澳曰:“臣不敢不奉诏,但许臣且系之,俟征积年税物毕放出,亦可为惩戒。”上曰:“可也。为郑光所税扰乡,行法自近。”澳自延英出,径入府杖之,征欠租数百斛,乃纵去。
(选自宋·王谠《唐语林》卷二)
[注]①延英:宫殿名。②寘:同“置”。③畿甸:京都周围附近的地区。④货法:免除法律惩处。
①卿禁郑光庄吏,何罪 ?
译文:。
②径入府杖之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