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安全防范的应急预案

马振华

广播电视台安全防范的应急预案

  为严格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台令第62号)的有关要求,按照总台、省、市台关于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指示精神,建立一个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调度灵活的安全防范应急指挥系统、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体系。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广播电视设施搞破坏活动,确保我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和播出。特制订本预案。

  一、机房应急方案:

  (1)、为确保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安全传输和播出,中央一套节目必须准备两套以上备份源,各机房首先用光纤传输信号,卫星信号作为备份源。有主备机要检查切换是否正常,无备份的要做好应急措施。

  (2)、各机房要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流程图、领导带班表等资料张贴在醒目位置。值班人员要对信号源时时监听监看,发现黑屏等异常情况,立即关闭该套节目,遇有突发事件通知有关人员,按照应急处置流程,根据“边处理、边汇报”的原则,及时向市台值班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3)、台值班室设在安全播出调度中心,其他机房遇有异常情况,立即向台值班室汇报,机房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传输网络应急方案:

  (1)城区有线电视网络:将应急人员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大有线电视网络巡查的力度和密度,绘出简要干线网络图,熟练掌握处置流程。一旦发现异常,接到通知后应急处置人员要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熟练地处置问题,通知分管领导及台主要领导尽快到达现场,并做好记录。保护好现场,迅速拨打“110”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以确保案件的快速侦破。

  (2)、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对分配网各个光节点及放大器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主、支干线路的巡查。绘出各光节点及放大器的工作位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广电站长、农网办的有关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及时、熟练地处置问题,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拨打“110”和当地派出所联系,做好记录并向台值班室汇报,台将尽快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指挥调度。

  三、异常情况处置安排:

  (1)、每天18:00—次日8:00,由有线台网络安全运行应急小分队值班人员在有线台机房值班;8:00—18:00有线台网络安全运行应急小分队全体人员均为应急人员,车辆无条件服从调用。

  (2)、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按应急流程图处置,同时按要求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①有线机房: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处置人员,再通知带班领导。

  ②城区网络: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处置人员,再通知带班领导。

  ③农村网络:第一时间通知农网办应处置工程人员及发生异常情况镇的站长。

  ④系统外企网:通知有线台网络安全运行应急小分队。

  四、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组织。按照上级要求,台成立了以台长为组长,分管台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防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单位也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成立一个应急小分队(两名工程技术人员1名司机),配备车辆和通信工具。各有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案件,确保能够调度灵活,反应快捷,及时处理。

  2、将城区及各镇的有线电视网络绘成图,标清各个放大器的具体位置,加大有线电视网络的巡查力度,对每个放大器分支器及光缆的光节点,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城区能在10分钟内,农村也应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保护好现场,做好处置情况记录。

  3、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演练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岗位操作水平,以确保能熟练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敏感日和非常时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双人双岗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特别要保证每天18:00—22:00重要时段安全播出,一般情况下,由当天带班领导处理,负责20:00—20:30向市台值班汇报当天的安全播出情况并做好记录,遇有突发事件,通知台主要领导,共同处理。

  5、各镇站要设立值班室,24小时值班,遇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第一时间向台值班室汇报。同时,要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积极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的支持,在每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举报点,逐步完善举报体系。

  6、台积极与县无委办、县610办、公安等部门联系,动员社会力量,加强有线电视网络巡查与保护。

  五、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和传输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台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播出责任状,同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责任人,有关部室主任,直接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明确各自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各播出机房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技术部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值班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2、城区有线网络由有线台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台长、工程部主任及各小分队队长为直接责任人。

  3、农村网络部分由台分管领导、各镇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4、对单位内部的要害部位、节目制作、播出、发射和网络设施管理等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仔细的排查,切实把好人员关,一旦发现有异常的,或工作不认真、马虎的,坚决调离要害岗位,杜绝不法分子从内部搞破坏的可能性,确保无任何事故发生。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严格执行非播出带不得进入机房;重播带必须重审;播出带必须贴封条专人专送的工作纪律。

  6、台保卫部门要加强值班制度,严禁外单位车辆或人员擅自进入播出重地。

  六、坚持报告制度

  发生任何形式的非法插播或干扰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将当时掌握情况电话报告台值班室,经台长或分管台长批准后,向市台值班室、县委、县政府及县610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报告,4小时内上报简单书面报告,12小时内上报详细书面报告,各单位要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谎报、迟报任何形式的安全播出事件或事故,不得阻断信息的上报,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和主管领导。

  插播事件或非法干扰事件包括:1、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受到非法干扰;2、有线电视插播事件(包括未遂事件)、在有线电视频道接收到非法节目;3、无线广播电视频道(频率)接收到非法节目;4、干扰破坏广播电视播出的其他事件。

  第一时间报告内容包括: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件发生时间或时间段、地点或区域、当时了解的事件情况等。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按应急预案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把它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严格管理、强化措施,抓好职工的业务和政治学习,提高其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要认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面临的严峻形势,不要有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