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莉落

  大学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为了加强对学校环境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环境安全事故,是指由于违反了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及放射源物品储存、使用和处置的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直接或间接向周边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污染物或能量,并在全校(或某个校区)范围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群中毒,危及公共安全、公共财产,破坏生态环境、产生化学危险品、放射性污染影响的突发性环境事件。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上述所列举的与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影响环境安全的突发性事故。

  第三条我校在科学研究及教育教学中可能引发环境安全事故的单位:

  1、涉及到化学危险品的单位有:化科院、生科院、地科院、金女院、医院和分析测试中心;

  2、涉及到放射性同位素物质的单位有:化科院、生科院和物科院;

  3、涉及到放射线装置的单位有:物科院和医院。

  第二章预防和处理环境安全事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科研、行政和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分别担任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校长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和校园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处长(主任)、学校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以及化科院院长为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第五条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保卫处。保卫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科研实验室工作的科技处副处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教务处副处长和分管治安工作的保卫处副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物科院、金女院、生科院、化科院、地科院、分析测试中心、保障中心、医院、师豪公司的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第六条各有关学院(部门)应组织本部门的环境安全工作小组,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学院(部门)领导任组长。

  第七条预防和处理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运作机制是:学校统筹,单位负责,职责分明,预防为主,制度管理,确保安全,奖优罚劣。

  第三章环境安全事故的预防机制

  第八条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平时应认真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尽力避免和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1、制定校园环境安全工作的工作方针和发展战略。

  2、审定校园环境安全办公室的环境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和提出工作要求。

  3、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后,决定环境安全事故的预警等级以及是否进入本预案应急处置程序;决定向上级汇报的内容以及向相关专业部门求援的有关事项。

  4、校园环境安全事故警报解除后,听取校园环境安全办公室的事故善后处理汇报,决定处理意见。

  5、决定对学院(部门)及个人的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校园环境安全办公室平时应认真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尽力避免和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1、制定校园环境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2、配合相关学院(部门)宣传环境安全知识,预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相关学院(部门)对环境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并予以考核。

  4、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后,负责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

  5、校园环境安全事故警报解除后,负责调查、起草环境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十条各有关学院(部门)平时应认真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尽力避免和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1、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预案。

  2、成立本单位的环境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并进行专业训练。协助相关专业部门的工作。

  3、在日常工作中检查有关环境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

  4、配合校园环境安全办公室监督和检查,按照职能部门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5、在本单位范围内宣传环境安全事故预防知识和发生事故后的自救知识。

  6、做好环境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中涉及到的人员、车辆、检测仪器及有关防护用具、药品等的日常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有关使用、保管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线装置的人员,应切实加强责任心,平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熟悉环境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工作岗位的要求。

  2、在教学、研究及科学实验中认真执行专业工作制度,严格按工作规程操作。

  3、对有关机械设备(仪器)运行及放射性物质、化学危险品等的领取、使用和归还,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建立工作台帐,以备查验。

  4、对废液、固体废弃物等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禁止违禁乱放乱倒,防止出现直接的环境安全事故。

  5、化学危险品及放射性物质的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保管制度,严禁丢失被盗、误领和冒领,确保安全。

  6、按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尽全力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第四章环境安全事故的认定划分和预警等级

  为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校园环境安全事故进行预警等级和事故等级划分。

  第十二条根据已发生的环境安全事故,确定其事故等级

  1、凡可能危害全校范围的环境安全事故为一级。

  2、凡可能危害某一校区范围的环境安全事故为二级。

  3、凡可能危害某一单位或建筑范围的环境安全事故为三级。

  第十三条根据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环境安全事故来确定预警等级。

  1、凡可能造成全校范围内环境安全事故或威胁人员生命健康的事故为一级。

  2、凡可能造成某一校区范围内环境安全事故或威胁人员生命健康的事故为二级。

  3、凡可能造成某一单位或建筑范围内环境安全事故或威胁人员生命健康的事故为三级。

  第五章环境安全事故的处置程序

  为有效和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特制定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四条事故接报

  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可能产生严重污染后果的事故(件)报告后,应准确了解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现场情形、污染特征等情况,并立即向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小组组长根据实际需要和校长授权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向专业部门请求支援。

  第十五条应急启动

  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后,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指令校长办公室按预案通知预案相关各部门和人员按预案启动,进入应急状态,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指定的现场指挥同志在接受任务后10分钟内要到达事故现场,展开现场指挥。

  第十六条污染清理

  污染得到控制后,环科所应根据监测结果和咨询专家意见,向事故现场指挥部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由发生事故单位或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去污、洗消和清理,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事故评估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按有关规定,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指派专业人员和灾情评估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工作。了解具体情况,确定事故等级和损失;并确定评估受事故污染的范围;汇总事故中人员伤亡数目;填写各种表格,绘制图表,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对事故区师生能否进入提出意见。

  第十八条责任认定

  校长办公室、科技处、保卫处和有关学院负责环境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专家对事故区师生伤亡、道路、建筑物受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划定事故等级;对污染范围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对受污染严重的区域环境进行调查分析和鉴定,明确事故责任人。

  第六章主要类型环境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化学危险品和放射性物质安全环境事故制定如下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后,应按照专业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抢救前期工作。将现场无关人员向安全处疏散、防止事故蔓延;事后还要负责现场危险品洗消工作。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校长办公室应调配抢救所需车辆和各方面的协调联络。

  2、保卫处由保卫干部带领保安队员在事故中心区设置警戒线,对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并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态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及时组织人员向安全处撤离。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

  3、科技处应按照专业预案派专业人员进入现场,指导现场抢救人员切断泄漏源,通过关闭阀门或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4、环科所应按照专业预案后应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并保留数据。一方面可以指导如何消除污染或把污染程度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可以为后期事故评估和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5、资产处要保证救援行动所需的专用防护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在救援人员之前到达现场。

  6、后勤管理处应及时保障救援行动中,水、电等能源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控制以及撤离疏散人群生活必需品的及时供应。

  7、教务处、学工处要协助组织师生撤离事故发生场所并对师生进行情绪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8、校医院应按照专业预案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在现场组织伤员救护和伤员转移。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后,应按照专业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并决定是否请求消防队救援,在第一时间利用预先准备的正确消防器材进行灭火。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蔓延;火灾扑灭之后,还要负责现场洗消工作。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校长办公室应调配抢救所需车辆和各方面的协调联络。

  2、保卫处应由保卫干部带领保安队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尽快到达现场并立即在失火地点及周边设置警戒线,对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3、科技处应按照专业预案迅速派专业人员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物是否有毒等情况、搜集证据并做好相关记录,配合消防人员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迅速扑灭火源。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做出判断,并发出统一的撤退信号,通知及时撤退。

  4、环科所要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如何消除污染或把污染程度降到最低;并为后期事故评估和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5、资产处应按照专业预案,保证救援行动所需专用防护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在救援人员之前到达现场。

  6、后勤管理处要保障救援行动中,水、电等能源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控制以及撤离疏散人群生活必需品的及时供应。

  7、教务处、学工处协助组织师生撤离事故发生场所并对师生进行情绪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8、校医院应按照专业预案,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和车辆,现场组织伤员救护和转移。

  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带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第二十一条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后,应按照专业预案立即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组织疏散人员,并保护现场,其他人既不要接触,也不要擅自移动这些物品,更不要因为好奇而打开容器,等待配合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评估和处理。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校长办公室应调配抢救所需车辆和各方面的协调联络。

  2、保卫处应由保卫干部带领保安队员组织人员撤离,将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人群集中,等待救援。并在放置放射源四周较大范围内设置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靠近,并对现场进行治安管理。

  3、科技处应通知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并收集相关的标签、标识和包装等证据。必要时要请市环保局专家进行指导和处置。

  4、教务处、学工处要协助组织师生撤离事故发生场所并对师生进行情绪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5、后勤管理处要对撤离人员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6、环科所应按照专业预案密切关注被污染地区的环境,要对其进行实时、动态监测,保留监测数据

  7、资产处应保证救援行动所需专用防护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在人员处置前到达现场。

  8、校医院应按照专业预案及时对接触过污染物的人员进行检查和治疗,必要时帮助联系转到专业医院医治。

  我校放射性污染主要来源于放射性元素和各种带辐射源的装置。放射源发射出的射线看不见、闻不到、摸不着。识别放射源,除了根据标签、标识和包装以外,一定要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采用专用的仪器来确认。

  第七章预防和处置环境安全事故的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二条考核

  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责成办公室对有关学院(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并作为奖励和处罚依据。考核内容为:

  1、制定、健全并严格执行污染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污染源使用台帐。

  2、制定、健全污染源发生污染时的具体专业处置预案并成立具体实施的专业处理小组。

  3、各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学院(部门)要对相关人员宣传预防污染发生知识和污染发生后的自救知识。

  4、相关单位、职能部门和专业队伍要做好包括人员、车辆、检测仪器及有关防护用具、药品等的日常准备工作。

  5、因制度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或工作失责而发生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单位,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二十三条奖励

  学校对在校园环境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表扬和必要的奖励。

  1、对所有考核项目优秀的单位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2、对及时发现环境安全事故隐患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3、对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并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四条处罚

  学校对在校园环境安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处罚。

  1、对考核项目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对所有考核项目不合格的单位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2、对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有关制度造成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3、对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反应迟缓,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危害扩大的,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4、对造成的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触犯国家相关法律的,移送国家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解释权归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

  大学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组织校内活动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团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学生校内活动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学校、学院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

  外出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活动前周密筹划,详细制定方案,尽量充分考虑到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因素,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做好事前安全教育工作;准备所需常备药品;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要在最短的时间做出决策,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突发事件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作好各项善后工作。

  二、预案措施

  1、安全预防措施

  (1)实行学生大型活动上报审批制度。学生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报院团委、保卫科备案方可实施,未经批准的学生组织不得擅自举办活动。

  (2)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范。每次活动前要做好对学生组织负责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举办大型体育比赛(足球、篮球等)前必须签订文明比赛承诺书,由球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球队队长、球队成员全体签字后方能参加比赛。比赛时辅导员、校内保安需全程在场。

  (4)举办大型晚会时必需安排校内保安到岗,维护晚会现场秩序、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

  2、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活动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生组织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准确全面,要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院副书记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2)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人必须主动承担起责任,在场人员必须立即实施处置工作。

  ①立即检查学生的受伤程度,拨打110、120请求援助。

  ②立即组织、实施力所能及和切实有效的抢救措施。

  ③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突发事故现场,清点统计人数。

  ③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对现场实施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④及时通知家长,并告之学生的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现送往的医院。

  (3)现场勘查取证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合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报告人及现场目击证人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文字记录、现场拍照,掌握好知情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为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4)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学院。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现场、受伤人数发生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情况补报。

  (5)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做好学生家长和受伤教师家属的思想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澄清事实,引导舆论以正视听,防止师生的惊恐和社会上的谣言等,维护社会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请与学校宣传部联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6)做好保险理赔和各种善后工作。

  (7)事件平息后,应急领导小组要汇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切实采取各项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大学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校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校园安全事故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关于建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等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的火灾、交通、水面冰面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以及自然灾害引起的安全事故和险情的防范应对与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把握主动、正确引导,加强保障、重在建设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5校园安全事故分级

  校园安全事故按照伤亡人数、事故损失、形成规模、影响程度等,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事故分级标准见附件3。

  2.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

  2.1应急领导组

  组长:薛东平孟小平

  副组长:韩宝森任云青王建世陈振文

  成员:王秉泽李玉明李荣江卢厚全范军军

  2.1应急工作组

  学校各系部、各部门负责人

  2.3职责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响应、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3.风险防控

  各系部、各部门要强化“预防为先”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安全事故风险点、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检查、监控:

  (1)通过课堂教学、讲座培训、网络宣传等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知识和处置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模拟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范处置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各系部、各部门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系部、各部门要加强对所辖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3)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认真防范;对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整治,必要时向我校应急领导组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4)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机制,每年对校园安全事故形势和事故趋势进行分析,加强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适时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监测预警

  4.1监测

  各系部、各部门发现可能引发校园安全事故与事件发生的险情或重要信息时,要及时报告我校应急领导组,并安排专人全天候监测监控,及时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和变化情况。

  4.2预警

  (1)确定预警级别。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我校应急领导组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风险进一步扩大,并根据事故险情排查、监测情况,及时报请事发地政府进一步核实和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预测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级别,确定预警级别。根据国务院对突发事件的划分标准和预警要求,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一般)、三级(较大)、二级(重大)、一级(特别重大)4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发布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级别,我校应急工作组要按照规定程序、以适当方式向应急领导组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险情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警示事项、信息联络办公室及地点、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通过电视、手机、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校园广播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通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系部、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选择采取有关预警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校园安全事故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处室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校园安全事故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校园安全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校园安全事故危险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由预警发布机构宣布解除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报告

  (1)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我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2)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应急领导组要及时汇总上报校园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指示批示要求,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5.2先期处置

  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组立即派人员赶到现场,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5.3应急响应

  省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校园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措施见附件4。

  符合响应条件时,我校应急领导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事发地县级政府的指挥组织下,开展应急处置。省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应急响应,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5.4响应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事故险情得到控制后,一级、二级响应由省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三级、四级响应由省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响应结束,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各系部、各部门负责校园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做好人员安置、救助抚慰、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消理、疫病防治、保险理赔、灾后重建等善后工作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教学秩序。

  6.2调查评估

  学校应急领导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组,开展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评估工作,并作出响应评估结论。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组建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系统,由校级负责人为组长,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咨询、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安全事故应急组。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保障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与工作风险匹配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要加强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学生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7.2经费保障

  学校要把校园安全事故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对校园安全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应对突发校园安全事故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7.3物资保障

  应急工作组做好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4公共设施

  各系部、各部门在应急领导组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学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保持应急信息传输设施和通信设备完好、运行畅通。

  8附则

  8.1宣传培训

  各系部、各单位做好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掌握预案要求,明确自身职责,熟知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程序。

  8.2应急演练

  各系部、各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校园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组织能力和实战能力,必要时请专业部门予以指导。

  8.3预案管理

  各系部、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系部、本部门应急预案,向应急领导组备案。同时,定期组织预案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要及时组织修订。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应急领导组负责解释。

  大学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强化我校内部安全突发事件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机制,不断提升学校预防、应对和处理各种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成立遵义医科大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志旭(校党委书记)刘建国(校长)

  副组长:蔡善君(副校长)、田宗远(党委副书记)、李春鸣(副校长)、王子正(副校长)

  成员:学校各二级部门党政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职责:在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指挥和处置各种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将事件相关信息汇总并分析、归纳、上报,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情况,给领导小组当好参谋。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员工根本利益;

  (二)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力争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积极处置,依法治理,防止事态扩大化。

  四、工作目标

  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安全负责人、组成成员做必要培训,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对各类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必要演练,确保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快速应对,及时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保障学校的正常秩序。

  五、安全突发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立即处置的安全突发事件。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安全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活动,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可能引发的影响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学校楼堂馆舍发生的火灾、楼梯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以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学校内突发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突发事件;

  (四)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或教育行政部门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各种破坏、攻击校园网络与校园信息系统的事件;

  (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的对学校建筑以及师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洪水、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大风、强降雨、雷电、冰雹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六)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学院系要建立健全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和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的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如保卫处、设备处、后勤管理处、各实验室等)要建立处置安全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物资充足、设施设备完好可用,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三)人员保障

  学校各部门、教学院系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组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应立即投入事件处置工作中,并保证队员能迅速召集到位。学校应急队伍可以由学生思想教育管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后勤人员、医护人员及学生骨干组成。

  (四)资金保障

  学校应配备一定比例的应急资金,保障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七、各类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当有师生要求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等时,要求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按照要求进行,学校必须全程跟踪,发生情况及时处理;若未经批准进行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的,学校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活动,以防蔓延到社会上,并做好思想工作,劝其解散。

  2.若有师生走出学校参加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等情况的,学校要立即劝阻,劝阻无效则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秩序维护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之人进入队伍寻衅滋事,并要求公安人员到现场协助工作,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校园。

  3.加强学校内的安全巡查,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置及上报,相关部门及教学院系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积极查找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处理引发安全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力恢复教学、生活正常秩序。事件平息后,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处置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发现个人或部门及时拨打119、120救援电话,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人员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相关部门要协助消防、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全力解救被困人员和伤员,密切注意现场的安全状况,以防发生继发性危害;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协助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2.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各教学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拥挤踩踏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学校应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采用有效措施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及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并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学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3.校园恶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时,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4.校园危险物品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要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害的,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有关教育和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检验,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危险或危害排除后,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5.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内发生校舍、围墙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学校其他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6.大型群体活动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员抢救工作;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各教学院系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等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组织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时,要做好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措施,完善通讯体系,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学生外出活动要由辅导员带队,并报学校备案。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时,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校医务室要及时进行抢救、医治食物中毒者,迅速排查其他食用相同食物的师生,同时报有关防疫卫生部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查封有关餐饮部门的所有剩余食品,以备卫生部门检验;有关餐饮部门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同时按照学校的指示,做好用餐保障。学校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对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传染性疫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发生传染性疫情时,校医务室要严格按照职能部门疫情应急预案程序展开工作,并在上级防疫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参与处置疫情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启用隔离室,及时隔离疫情嫌疑人员,防止疫情扩散;保卫部门按照封闭管理模式,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有疫情的区域,防止疫情传播;后勤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和饮食供应。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全校防疫工作。

  (四)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校校园网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网站管理人员应立即负责处置,积极应对网络攻击、及时删除非法信息,并报告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和学校,必要时可先关闭校园网络;认真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学校。

  (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后,学校应根据自然灾害破坏程度及时开展自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教学、生活秩序:一是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办理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二是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学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三是全面检查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八、预防和演练工作

  (一)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教育工作

  1.学校要把师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卫、宣传、团委、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要协助各教学院系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要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特别是节假日和敏感时期,要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防止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3.加强对重点要害问题的检查和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

  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理品质,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做好辅导员谈心工作,特别是对心理困难学生的谈心工作,及时了解心理困难学生的心理状态,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5.建立一支可靠的信息员队伍。培养一支以学生骨干为主的信息员队伍,在学习、生活中宣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从而获得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二)突发性事件的演练工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

  九、应急预案的启动

  学校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

  十、安全突发事件后续工作处理

  在突发事件后续处理阶段,相关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传播和散步各种没有定性的言论信息;及时稳定师生情绪,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混乱;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做好当事人和其他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散;如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学校宣传部则负责接待,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接受采访,避免报道失实;事件平息后,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汇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类式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