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档案、资料的损失,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成华区档案局档案库房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置。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成华区档案局档案库房防火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对我局档案库房火灾事件,实行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1、发现火情时,对初始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并立即切断火场电源,当火势较大时,应立即向119报警,并向局领导报告。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管理科工作人员应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
3、根据火灾情况,现场作出档案及设备是否需要抢救转运的决定,并组织人员立即实施;
4、抢救出来的档案及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保护,并请武警或公安局配合警卫工作;
5、档案和设备需要撤离时,档案要装袋密封,按编号包装,并请武警或公安局警员武装押运;
6、需要撤离的档案及设备,应疏散到市内各区档案馆或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的场所存放。
一、预案编制目的
为提高对各种档案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档案的损害,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方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利川民族实验中学档案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档案抢险救灾工作队。
(二)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档案保存安全事宜,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三、档案安全救灾应急预案的目标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四、应急灾害的种类
灾害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大类。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现象引起,如地震、雷电、洪水等;人为灾害是指来自于人类的失误,如漏雨、跑水、起火(包括蓄意纵火、爆炸、战争等)。
五、抢险求灾的重点
(一)重点监控区:二楼档案库房、荣誉陈列室、阅文室。
(二)档案资料抢救顺利:
1、文书、会计档案
2、科技档案
3、声像电子档案
4、实物档案。
六、备灾工作
(一)建立灾情预警联络系统:安全责任人负责与公安消防、水文、气象、地震、人防等部门联系,建立有关突发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档案室列入我校重点安全管理部门,及时沟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二)完善抢险救灾的日常训练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熟悉自己的抢险岗位、职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抢救迅速。
(三)办公室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具应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处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四)档案室、荣誉室配备钥匙两套,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一套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以备急用。
(五)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得转到事前防范上来,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库房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室、荣誉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七、对灾害采取的行动
(一)现场第一人应立即警报并向消防部门报警,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保护未受损的档案。
(二)办公室应协调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性灾险、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性灾险的操作步骤:
(1)凡发现档案室、荣誉室内任何部位有被烧烤异味或墙面、地面、暖气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找险源。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处,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
(2)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报告领导。
(3)进一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室、荣誉室灾险情况较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抢险救灾工作队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员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拨叫消防电话及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
(2)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
(3)及时向消防队简介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4)发现档案室、荣誉室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或安全责任领导,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并采取一切措施排水,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灾、洪灾、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如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到医校进行抢救,同时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然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热力及污水管线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八、非工作时间责任人及责任
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求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迅速拨打电话报警。
(二)电话通知校领导或其他责任人。抢险求灾工作队员接到救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三)可能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四)在消防车、供电抢险车及其他抢险人员到来后,及时指明灾险位置。
(五)抢险结束后,向领导报告发生灾情情况。
九、灾后工作
(一)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
(二)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
(三)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消极冷漠、贻误战机、不听指挥者给予处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