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校园欺凌应急预案

孙小飞

  校园欺凌应急预案1

  为了认真落实山东省学生欺凌防治落实行动精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幼儿园防欺凌工作,努力打造和谐、平安的园所。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幼儿园的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构建平安和谐幼儿园

  1、全面落实幼儿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党政一把手牵头的幼儿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园长担任总指挥,副园长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各班主班教师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落实。实行“层层把关,防范第一,定人定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各园区签订组织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使得全园人人都有安全防范意识,人人都有监督岗,人人都懂得安全防范措施,人人都是安全卫士。

  2、幼儿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总指挥:于笑川

  副组长:黄芙华、郭双江

  组员:各班班长及配班教师、保育老师及后勤行政人员。

  3、组建幼儿园执勤岗。早晚各班轮流由家长自愿组成执勤队伍,帮助行政值班人员及保安进行安全防护及秩序疏通。

  二、周密部署,防控措施得力

  1、取得辖区警方的支持。利用共建单位的有效资源,密切与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警务室、派出所的联系,共同维护幼儿园内外的安全稳定。

  2、发现幼儿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孩子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孩子发现了欺凌现象,应立即报告教师、保安,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3、加强幼儿园周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门卫值班制度,把好入口关,坚决把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人和事堵在园门外,规范填好出入登记,落实来访人员门房接待制度,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到其孩子所在班级老师处办理交接手续等措施。严格落实幼儿接送制度、一日常规管理、保安巡查登记制度、行政值班巡视制度,特别关注重点时段(入园、离园和午休)和重点场所(拐角和僻静处等)的安全防护措施。

  4、强化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是全体教师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召开教师大会,组织安全培训,告知全体教职工,一经发现暴力恐怖倾向,应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紧急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教育局安全保卫处报告。同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暴力防控,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件发生的局面,把事件的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

  5、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幼儿园集中开展以幼儿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安全、法制专题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幼儿园开展法制教育。班级老师要对孩子进行品德、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幼儿园各园区主管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幼儿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三、强化工作要求,制度落实到位

  为确保防控工作万无一失,幼儿园强化各部门各责任人工作要求,严格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1、及时收集信息。各园区各部门要针对各自的的任务和特点,适时分析本园的安全形势,重视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关爱特质学生,对于有心脏病、癫痫、哮喘、伤残以及其他严重疾病或心理问题的,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跟踪管理,及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

  2、畅通信息渠道。全体师生员一旦发现暴力恐慌苗头,须及时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杜绝隐情不报,截留信息的现象发生。

  3、各方配合默契。当暴力恐怖现象发生后,各方须无条件快捷配合,把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摆在如何工作的首位,平息事态、稳定秩序,其他部门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许推诿、拖拉、扯皮,要第一时间到位、履责、防暴、维稳。

  4、落实纪律责任。凡在处置暴力恐慌事件过程中,因工作延误、失职、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产生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者,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置。

  校园欺凌应急预案2

  为了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与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我校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治理目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组织领导

  根据教育局要求,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市教育局、公安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成立以陈金为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四、处置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安全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本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年级部主任对本年级学生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已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五、平时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邀请专家和公安人员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的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2、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及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突发预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见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4、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5、排查建档。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六、欺凌事件的处置流程

  1、一般欺凌,未造成显著伤害的事件,由年级主任负责调查处理,班主任进行协助,主要对受害人进行宽慰,疏导,告知家长等,对实施欺凌行为人进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长,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结合其他欺凌事件,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预防再次发生。

  2、校外欺凌及校内严重欺凌,造成伤害的事件,由德育处负责调查处置,年级处进行协助,首要是对受伤人进行医治,告知家长,由心理老师进行心理疏导,对实施欺凌行为人,告知家长,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涉及违法的事件要报公安机关处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发生或刚刚发生,造成严重伤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负责人:办公室、政教处、团委)。

  (2)、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进一步施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必要时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负责:政教处、团委、学校保卫人员)。

  (3)、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负责人:医务室、班主任)。

  (4)、马上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稳定学生情绪,并把情况报联络组和校长(负责人:政教处、团委、当日行政值班领导和班主任)

  七、每学期要开展的具体工作

  1、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负责部门:办公室、政教处)

  2、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负责部门:团委)

  3、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个别进行党支部安排党员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负责部门:政教处)

  4、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普及(负责部门:政教处)

  5、举办法制讲座,让学生知法懂法(负责部门:政教处)

  八、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的后续事宜和责任追究

  (1)、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要不断的加强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隐患。

  (2)、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被欺凌人实施跟踪关注,防止被报复、心理扭曲、自我放弃等行为的发生。

  (3)、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体教职员工都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在我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