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项目部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员健康和项目部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XXX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XXX? XXX
成员: XXXXX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项目部内部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一处、二处、试验室、材料室、机械处、财务室。
2、功能部门:项目部消防保卫、通信设备、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
3、现场应急指挥:
⑴ 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⑵ 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
(二)运作机制
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者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法律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文件规定。
(四)应急保障
项目部应急保障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专用应急设备。各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应急设施:项目部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会议室,配备相关的通信设施。
2、消防设施:项目部生生活区配有干粉灭火器16具。
3、医疗救护资源:项目部应急救治设备有急救箱、急救药品等。
4、应急运输工具:项目部可用于应急救援的机动车辆。
五、方针与原则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人员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项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项目部的损失。
(四)大力加强全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各应急功能部门,要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1、突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并拔打火警电话119,说明事故地点和原因,第一时间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援助;同时应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调派消防、医疗等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各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扑灭外围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要迅速打开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至安全地带。立即对现场受伤(困)人员展开救助,对一切可能引发连锁灾情的设备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3、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作好外围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确保事故现场秩序。
4、突发一般性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警,同时拔打火警电话119,并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5、火灾基本扑灭后,有关专业组应派员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物质,要及时进行围堵、收容、清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要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调查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二)机械伤害事故
1、突发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突发一般或较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报告项目经理部。
七、培训与演练
(一)项目部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如何识别危险和危险源。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如何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种基本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护、自救、互救知识。
5、疏散现场人员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应急培训和评估要求:
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每次培训完成后,由项目部功能部门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确保应急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3、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由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保持相关记录。演练内容包括:
⑴ 生产区电器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
⑵ 生活区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⑶ 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隐患较突出的安全生产事故。
一、应急救援组织:
项目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直接由公司组织成立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作指挥。
二、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对伤亡者及时地进行施救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阴止事故的扩大和更多的人员伤亡。
三、使用范围:
当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世主援预案》,以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抢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四、引用的相关文件:
《中化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
1、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拨打报警电话110、120急救电话通知急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
3、负责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调查。
5、按照"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事故处理原则,书面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6、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使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到教育,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查处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六、应急准备:
(一)应急准备:
汽车一辆,担架二付,听诊器一个,血压计一个,氧气袋二个,药棉笺十包,绷带十卷,消毒药水三瓶,消炎药品三种。
(二)急救器材的维护与保养:指定专人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对过期药品及时更换,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洁卫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业场所发生的事故,急救人员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2、项目部急救机构有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红品和器材。
3、施工现场应有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砸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袋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3、一般情况下,止血带缠紧时间不超过2-3H,且每隔40-50min松懈一次。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的时间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三)避免伤口感染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四)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五)搬运伤员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伤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本长轴向直向拖行,不要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动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七)开放气道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颈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运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吸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七、应急响应: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1、处置原则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当救出和撤出伤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作,以免影响伤者的及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伤害;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在险情和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以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7、保护现场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在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折摄下当时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队、搬走一部分结构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 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进的原状。 8、建立应急求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需要消防、救险、医陪等部门支援的,应立即打电话请求支援。
(1)消防部门电话:119
(2)救险部门电话:110
(3)医疗部门电话:120
八、应急救援方案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和的能力。
九、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与确认
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后,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的适应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区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电话:8436110、8447990、8282627。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五、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