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的阶梯电价,按户月均用电量分三档。
第一档月用电量0千瓦时-230千瓦时,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4983元,
第二档月用电量231千瓦时- 420千瓦时,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483元,
第三档月用电量421千瓦时及以上,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7983元
(例:一个月用电300千瓦时,则按第二档价格算电费,则当月需交电费164.49元)
合表用户为每千瓦时0.5330元。
(例:一个月用电600千瓦时,则当月总共需交电费319.8元)
2020福州电费分档怎么算?
福建省福州市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分为三个档,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高峰时段为8 : 00- 22 : 00 ,其余时段为低谷时段,具体价格为:
第一档,电量在0到230度,高峰电价为每度0.5283元,低谷电价为0.2983元;
第二档,月电量在231度到420度,高峰电价、低谷电价在第一档的基础上均提高5分;
第三档,月电量在401度以上,高峰电价、低谷电价在第一档的基础上均提高3毛。
此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将安排15度的免费电量,先征后返,委托民政部门统一发放。
备注: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自愿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一旦申请执行,需执行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退出。高峰时段8:00-22:00,其电价在各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3元;低谷时段8:00-22:00以外时间,其电价在各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
(一)单一制
1.单一制(不满1千伏 ),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959元;
2.单一制(10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759元;
3.单一制(35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559元;
(二)两部制
1.两部制(10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802元;
2.两部制(35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602元;
3.两部制(110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402元;
4.两部制(220千伏及以上)三农业用电,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202元;
其中:氯碱生产用电:
1.氯碱生产用电(10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102元;
2.氯碱生产用电(35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4902元;
3.氯碱生产用电(110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4702元;
基本电价:
1.最大需量:36元/千瓦·月
2.变压器容量:24元/千伏安·月
1.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0.6206元/千瓦时
2.农业生产用电(10千伏),0.6006元/千瓦时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
1.农业排灌用电(不满1千伏),0.2477元/千瓦时
2.农业排灌用电(10千伏),0.2277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