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银川市民生街投资皇室假日美容院,项目周期为 五年。
其中:甲方投资占双方投资总额的 50 %,贰拾万元;乙方占双方投资总额的 50 %,贰拾万元。
第二条 投资方式和时间
乙方应在本投资投资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投资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第三条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其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项目的利润的50%,分担投资项目50%,的亏损。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负责投资项目相关证照的办理;
4.2 甲方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事务执行和管理;
4.3 甲方有权按照本投资合同协议书约定分配利润。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乙方应保证按照本投资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将投资甲乙方拟总投资 肆拾万 万元人民币,在
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5.2 乙方不得擅自干涉甲方对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但有权对财务信息进行查询和质问;
5.3 乙方有权按照本投资合同协议书约定参与投资项目的利润分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启动,乙方有权终止投资合同协议书,视同甲方违约。
6.2 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将投资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迟延一天汇款,应按照乙方投资款总额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6.3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致使投资合同协议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应在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经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投资合同协议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投资合同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投资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工 程 地 址:
为共同地更好地完成 楼外墙粘贴:经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
1. 外墙砖粘贴及勾缝项目;
二、 工程质量等级:项目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三、 工期要求:外墙面砖在年 月 日之前全部完成。
四、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施工材料及井架、斗车、水管、瓷洁精、工人住宿用电)其他相关工具等乙方负责。
五、 工程计算方式: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
六、 承包价格
1. 外墙面砖粘贴每平方米为 元,规格为砖,包括粘贴、勾缝、外墙清洗等镶贴完整工序。
附注:乙方应严格对工人进行交底,在施工前自检已搭设好的脚手架是否达到安全施工条件,若没所造成的事故的乙方自负。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按每月月底完成的项目预付85%工资款。由乙方报送完成的工程清单需经过现场施工员审核过。
2、项目完工款:乙方在其承包项目完工10天内,经甲方自检通过,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全部结清。
争议与纠纷处理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当地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北京朗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方购买的LTR-01-S-800自动售水机的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下条款。
一.甲方购买乙方系统产品的名称号`数量`单价`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LTR-01-S-800
数量: 台;
单价: 元/台 合计: 元
二.系统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送货方式:
1.交货及安装地点 。
2.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将甲方购买的产品在甲方所在地安装调试。
三.安装系统:
1.甲方负责提供安装地点。
2.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该产品。
3.甲方安排一名电工负责安装供电线路及协助乙方进行布线。
四.货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五.售后服务:
1.乙方配合甲方培训技术人员及后期维护,(产生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售给甲方的产品提供终身配套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包括系统产品耗材供应`定期清洗等,产生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合同生效条件及份数:
1、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盖公单、双方合同签订代表签名时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郎泰牌售水机在华池县区域获得的效益及产生的费用均属甲方,与乙方无关。
甲方:
代表:
地址:
签约日期:乙方: 代表: 地址: 签约日期: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 .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要与第三人
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12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提高员工的物流管理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培养从事港口物流工作的基层管理人员,特委托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培训,现双方就委托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对象:甲方公司基层管理人员38人。
二、培训时间:XX年3月上旬---7月上旬共四个月650学时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三、培训内容:现代物流概论、物流实务、港口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物流信息技术、物流设施与设备、统计基础与物流统计物流常用法律法规等课程,以及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目标管理、质量管理、水运实务等专题讲座。
四、培训地点:
五、培训形式: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拟定培训要求;
(2)负责组织参训员工;
(3)配合乙方搞好参训学员的日常纪律管理;
(4)负责按本协议书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经费。
2、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的培训要求设计培训方案(计划),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计划)组织合适的教师实施;
(2)保证授课教师按本协议书规定按时授课,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授课教师或变更培训内容;
(3)配备班主任对班级进行日常管理;
(4)学员考试合格,发给结业证书;
(5)负责组织学员参加全国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七、培训经费:
1、培训费总额为捌万元整(80000元);
2、学员教材费按实际发生额另行支付给乙方;
3、学员参加全国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费用(550+68=618元/人)由甲方承担并在规定的日期内交给乙方,由乙方支付给认证主管部门。
4、甲方在培训班开始十个工作日内先支付四万元培训费给乙方,余款在培训班结束前付清,乙方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正规收据给甲方。
八、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年 xx 月xx 日 XX年xx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