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联系方式: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年租金元整,乙方于每年月份向甲方支付一年或月的租金(请自己选择支付方式,是按月还是按年支付),但甲方必须提供收条或收据。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是否需要支付押金,双方协商)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标的物的水电问题双方自行协商谁承担)
七、租赁期间,甲方或乙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补充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