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 (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 (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内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 交接验收
在 年 月 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按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 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 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协议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售设备方(简称为甲方):
购设备方(简称为乙方):
为了明确设备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转让双方协商自愿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海德堡五色印刷机转让给乙方。
二、双方达成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整),此金额仅为设备的售价,不包括设备的拆装费和运输等费用。
三、由于该设备为厂机旧设备,因此甲方对该设备的转让不出具发票,也无保修义务。
四、设备提货方式为乙方自提,交接地点为甲方车间,乙方在提货前须将设备的全部货款打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拆卸机器。
五、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签定本转让协议后,本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随车工具以本设备现有为准。
六、因双方交易为旧设备,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本设备工作状况表示认同和接受。协议签订后,甲方对该设备所发生的任何故障和不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售方(甲方): 购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受让方: (下称甲方)
转让方: (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七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交接验收 在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
第五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____日后,未及时交付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每天支付1%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内不交付设备,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签订合20天内未支付设备款的,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交付资产中,如因乙方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生效、其它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2份(传真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小松—270,经双方约定价格为85万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金额,其余转让款人民币55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30万元后,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设备一经转让,由此设备引发的一切事宜包括维修、安全事故、经济事件等由甲方完全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_日期:
____日期: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第5、6、7条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塑料编织设备一套(包括圆织机十台、印刷机一台、拉丝机一套、涂膜机一套、缝包机两台、缝纫机台。)转让给乙方,转让费30万元整。
二、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1、乙方分二次付清转让费。
2、价款按等额方式支付,即每次支付15万元。
3、协议生效之日乙方支付转让费,即_________年支付15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15万元。
三、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其付款限期为十日,经甲方催告,乙方未付清应付款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设备,乙方前期所付款项折抵为设备租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若甲方违约,除应支付本协议约定总价款20%的违约金外,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并按设备实际使用期限退还乙方所付款项。
五、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所负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财务、人事及企业法人变更等相关手续。
七、甲方现有原材料、半成品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一并出让给乙方,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付清该材料款。
八、以上协议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