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情绪管理》专业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以共同遵守:
授课时间:20xx年9月23-26日;
授课地点:
授课内容:《情绪管理》,乙方需按课程之前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课程大纲完成课程内容;
讲师费用: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分两次支付,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先行支付讲师费用的40%,计人民币32000元(大写:人民币三万贰仟元整),培训课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60%,计人民币48000元(大写:人民币四万捌千元整);
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授课地点选择,课程所需电脑,投影,白板,纸张,书写笔,摄像机,课程奖品,奖券,课程所需茶点,学员食宿等由甲方负责;
课程过程中学员活动和练习的组织协助,讲师助手由甲方负责;
课程所需练习,学员手册,信息单等课程辅助资料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负责复印并带至培训现场;
课程相关讲义由乙方按双方课程开课前协商一致的内容进行准备,并在规定课时之内讲授;
课程活动的组织由乙方负责,甲方助手协助;
费用结算:
讲师费用汇入乙方账户:
收款人:王一川
收款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
争议解决:课程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