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协议书范文合集九篇

阿林

购车协议书 篇1

  甲方:XX

  乙方:XX

  乙方受雇于甲方,系甲方在职员工,鉴于乙方以往的销售业绩表现优秀,甲方为乙方提供更便利的工作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对乙方购置私车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承诺,购车时本人已取得驾驶证。

  二、乙方以本人名义与汽车销售商签订汽车购销合同。

  三、乙方必须为车辆购买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责险。

  四、乙方承诺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所购车辆为乙方工作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长期不使用,不得将该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

  五、甲方一次性补贴乙方购车款XX万元。乙方选择的车型应以业务或商务型为主,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适当价位的车辆,车价超出购车款补贴款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车价低于购车款补贴款的,购车补贴调整为相应的车价款。

  六、甲方补贴乙方购车款XX万元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车辆购置税费、上牌费用、保险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事件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甲方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损失发生三日内予以赔偿。

  八、乙方在购车后,将购车合同、发票、登记证等所有非必须随车携带的车辆手续交由甲方保管。

  九、乙方在任职期间,除非自费更换新车,并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辆过户给第三方,否则,应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规定立即偿还甲方购车补贴款,同时不得再享受任何车辆方面的补贴。

  十、基于甲方给予乙方的车辆购置资助及补贴,乙方承诺为甲方工作的服务期不低于三年,即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并保证连续三年完成公司下达任务目标。

  十一、乙方在任职期间违反甲方相关规定,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7日内返还甲方购车补贴款XX万元,如乙方不能按时还钱,甲方有权没收车辆,并对车辆任意处置。

  十二、无论何种原因,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三年服务期限届满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需向甲方偿还不足期限的分摊补贴款,具体计算办法为:总补贴款/三年服务期限X不足期限,该款项需在乙方办理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车辆在三年服务期届满前灭失或毁损无法修复的,乙方可自费购置新车代替,如乙方不能自行购置新车代替,则需在车辆灭失或毁损后XX日内按照上述标准偿还不足期限的分摊补贴款。

  十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购车协议书 篇2

  甲方:XX

  乙方:XX

  雅苑小区3#楼车库一间(大户型)价格是:陆万捌仟元整(68000元)经双方协商购买。

  甲方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乙方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双方签字:

  甲方:XX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购车协议书 篇3

  购车方: (以下简称:甲方)

  售车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将其所有的 (车牌号: )转让给甲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车辆转让价款为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元(大写: )。

  第三条 年 月 日前,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登记过户之日,乙方将转让车辆交付甲方。

  第四条 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是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五条 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以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六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七条 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是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转让车辆的转让过户费由 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等)。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由 方承担。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购车方(甲方): 售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购车协议书 篇4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

  汽车品牌: 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 车牌照号:

  汽车颜色: 购车合同号:

  购车价格: 购车用途: 运输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条 提款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4.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 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公司,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 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

  第九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

  (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 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编号为: .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

  (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详见抵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5)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抵押人应予以配合。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公证、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提存、诉讼费用等,贷款人有权从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2)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而抵押物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3)其它约定事项:

  3.质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 (详见质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质权的效力除及于质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质物及其从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交付质权人。

  (5)出质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质人应当将质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6)质物由贷款人占有和保管,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质物。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质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它补救措施。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债权,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得的价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合同债务。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超过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11)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2)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担保人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6、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履约保证保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同时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

  (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 抵押 时间从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贷款未还清,该车要接续购买保险全保险种,由贷款方代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违约保费则从其保证金支付。约定投保公司为梧州中保营业部、梧州太保苍梧支公司。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洲信用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借款人 壹 份、贷款人 壹 份,车管所 壹 份。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购车协议书 篇5

  姓名:XXX(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两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根据甲方乙方的要求,同意购__________汽车壹辆;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计价人民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__),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两方共同出资,出资金额相等,各出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两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首先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申办信用卡,并安不低于所购车辆总价的__%的款项,计入民币____万元存入该账户。剩余款项___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受理购车事宜,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办妥所购车辆信用或保证保险,以及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

  第五条 乙方并将购车发票、合各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替甲方保存,期间不可以将所购车辆转让、变卖、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出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 在乙方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证明条件下,甲方可帮助乙方办理车辆的牌、证、保险手续,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在三保期限内,乙方所购车辆如发生质量问题,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乙方不可以以此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人款。

  第八条 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处理:

  1.乙方逾期还款,乙方经甲方二次书面催讨,在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仍不还款的(逾期5天后,即发出书面催讨,二次催讨间隔为7天,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为文书发出日第7天);

  2.乙方借口车辆质量问题,拒不按期偿还欠款;

  3.发生乙方财产被申请执行,诉讼保全,被申请破产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未偿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各类车辆保险;

  4.其他情况乙方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没有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抵押。

  第九条 乙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发生第八条的事由之一时: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持合同就乙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2.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乙方所购车辆,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全部债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价值(扣作必要费用外)不足偿还全部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如果出售所得超过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应将超过部分的钱款返还给乙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额的利息外,并按逾期总额的5‰/日计付滞纳金。

  第十条 在分期还款过程中,乙方所购车辆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灭失,保险公司赔款应保证首先偿还尚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条 除车款外,乙方尚须向甲方交纳担保费,金额以借款额为基数,随贷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还清车款,从还清日起,甲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配偶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购车人,须就此合同内容签署同意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乙方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分期付款购置汽车担保,须就此合同的内容签署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保险公司、公让处各执一份。

  供 车 方 购 车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购车协议书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核心真实情况确认。

  1、交易前车主名称:车牌号码:具体厂牌型号:____

  2、车辆VIN号码:发动机号码:登记证书号码:____

  3、车辆出厂日期:车辆登记日期:最近一次交易日期:____

  4、车辆是否有外转京历史:车辆是否有抵押历史:车辆是否有营运历史:____

  5、目前车辆仪表显示里程:KM乙方是否确认里程准确:____

  6、车辆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车辆保险记录是否齐全:车辆是否有改色历史:车辆是否有改色历史:____

  7、乙方承诺对车辆涉及安全的车身骨架结构性损伤本次交易前无重大事故。

  8、乙方承诺对车辆发动机、变速箱本体本次交易前无重大事故。

  9、乙方承诺车辆本次交易前没有水泡、火烧历史。

  10、乙方承诺,对于此次出售的车辆进行年万公里延保服务,相关保险范围以延保附件为准。

  11、乙方承诺,对所售出的车辆进行回购,并承诺回购价格不低于以该品牌车辆4S店回购协议为基准的价格(厂家补贴部分不计)。

  简单购车协议分期购车协议二手车购车协议简单购车协议分期购车协议二手车购车协议。

  12、甲乙双方对车辆真实情况的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元)。

  车款支付方为甲方。车辆过户相关费用支付为方。

  甲方支付方式为:甲方本次交易指定银行卡以及开户行相关信息。

  2、支付时间、方式。

  签订本协议日期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车辆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定金有效期为天,逾期则甲方订金乙方不予退还二手车购车协议,乙方可继续交易该车辆。期间内如乙方出售该车辆则退还甲方双倍定金,如因指标问题造成无法过户则视同指标问题方违约,按照上述约定处置定金。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以及相关,并将甲方今后使用车辆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凭证(见附件一)交给甲方。如甲方支付车款、提供相关甲方所需手续出现延误等,则相应顺延。

  在车辆交付甲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甲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在车辆交付甲方之前车辆乙方不得进行非甲方书面许可的车辆维修、改装、翻新、更换配件等内容,否则视同乙方违约,应无条件退款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二手车购车协议简单购车协议分期购车协议二手车购车协议简单购车协议分期购车协议。

  甲方如进行车辆异地转籍过户二手车购车协议,则甲方车辆转籍地区为省市,该地区对迁入车辆环保要求竖标准,且迁入当地的年限要求是年以内登记的车辆,该项由甲方确认,如甲方确认后不能迁入当地落档则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交付车辆。

  2、乙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乙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订金、车辆价款,以及车辆过户转籍所需的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甲方购买且过户交付之日起100天内,如甲方在购买的本品牌车辆厂家指定的4S店提供的合法书面证明中,可以证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本协议中第一条中所包含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其中如存在第一条中影响车辆价值10%以上的项目,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车或赔偿损失金额的下限为本协议车辆成交价格的10%。

  2、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甲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承担损失上限为车价款的5%。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损失,承担损失上限为车价款的5%。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分期购车协议二手车购车协议简单购车协议分期购车协议二手车购车协议简单购车协议。

  6、在甲方购买12个月内,乙方承诺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书面确认后,该车辆公里里程表确存在作假行为,按照与实际相差每1公里赔付甲方车辆价值十万分之一价格标准赔付。(不低于1元每公里,不超过10元每公里)或乙方有条件退车。但甲方在此使用期间车辆每行驶1公里需折算为十万分之一车辆价值折旧。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车辆交易场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3份,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保留一份。

  第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购车协议书 篇7

  合同编号:

  购 车 合 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 。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一) 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二) 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

  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 。

  (二)乙方选择下述其中一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

  (2) 余款计人民币,大写:,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年%,计人民币写: ;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月

  (二)交车地点: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四)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购车协议书 篇8

  甲方(售车方):

  乙方(购车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购买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车辆名称、车型及价格:

  2

  3、交车时间:

  二、乙方定金缴纳金额、时间及余款缴纳金额、时间:

  三、违约责任

  1、车辆按照乙方要求订单采购的高价商品,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交车通知后及时提车,现款提车的客户需在3日内交付剩余车款后提车;办理按揭分期付款的客户,须在办理完银行及其他金融公司的所需手续后7日内提车否则,甲方有权利视乙方为毁约,放弃本协议中所具有的法律权益,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定车辆进行处理,乙方所交订金不再退还。

  2、甲方应最大努力保证车辆的及时交付,如确实因为生产商资源不足问题、运输问题或外界不可抗因素所造成延误车辆交付,甲方因及时向乙方协商,及时变更车辆交付日期。

  3、如乙方所订购选装版车辆,请乙方注意选择,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4、乙方提车时,一并将本合同交于甲方,车辆交付完成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5、其他约定事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使用有效。

  销售顾问:________________ ; 销售经理:________________; 财务: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购车协议书 篇9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拥有北京市小客车指标,乙方需要购车使用,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义,占用甲方指标购车等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拥有客车指标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购车、登记、保险(每年三者50万至100万)相关手续。

  2、该车辆购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车辆费用、登记费、保险费、相关税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

  3、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使用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使用年限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购车指标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使用期间内该车发生一切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车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例如:车辆违章罚款、事故纠纷赔偿、车辆损毁、失窃与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5、如果乙方将车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甲方指标到乙方将车辆用至报废或不用,此指标注销或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此牌照只能用于此车,如果需要更换其他车辆,必须与甲方协商。如购车指标可以过户,甲方应协助乙方过户。

  6、甲方无条件给乙方使用身份证,但乙方用过后速还甲方,不可以做其它用。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

  中间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