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单位: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 乙方提供有现货或 —2周内能合成现货的产品目录,目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cas#、 分子量、分子式、纯度)、产品包装规格及价格(价格包括运输费及邮寄费等[略]
第2条 验收方法:由乙方提供核磁检验、HPLC数据图谱(有质谱更佳),无需检验报告,数据图谱上不要有中文字样。
第3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或1 、货物寄出之日先预付 0%的货款,货物收讫、检验无误之日,付清全部货款。2、一月一结,每月月末结算一次。
第四条 交货规定: 1 、交货方式:国际快递 2、交货日期:双方约定,不超过一周。
第五条 经济责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保退或保换产生的邮寄费由乙方支付。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千分之二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的罚金。
(3)因产品包装或提供的产品资料不符合快递公司规定要求,而导致邮寄过程中损坏、丢失,或被海关扣留而导致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因海关扣留而延误交货日期,不追究乙方责任。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协议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 5 的罚金。
(5)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COA报告和交付核磁检验、HPLC数据图谱或质谱图,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在 个工作日之内将产品寄出。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5%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如未按规**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4)乙方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商之前,仍按合同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0 %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不能生产或按期交货,应提前 5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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