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心助学的协议书

张东东

关于爱心助学的协议书

  篇一:爱心助学协议书(1)

  爱心助学协议书

  资助人:

  受助人:

  中间代理人(校方代表):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资助活动的有效进行,资助人和受助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资助人______________愿意资助_______________同学,受助方愿意接受资助人的资助。

  第二条 资助的项目、金额、方式和期限:

  资助项目:资助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希望学校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资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助方式:定期向受助人提供指定的金额

  资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资助金的支付办法:

  (1) 由资助人在指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银行卡由中间代理人保管,密码仅有资助人、中间代理人知晓;

  (2) 资助人定期向专用账户汇入指定金额,由中间代理人取得相应金额,发放给受助人;

  (3) 受助人需在收款凭证中签字,确定金额一致,收款凭证由中间代理人寄回给资助人。

  第四条 受助方应当做到:

  (1) 在受助期间内需在校学习,非特殊情况不得辍学;

  (2) 受助人珍惜这样一种条件和机会,发奋努力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全面发展;

  (3) 把资助者的爱心变成行动,在日常生活中,做个传播爱、创造爱的使者,关心父母、老师、同学并力所能及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4) 勤俭节约,不乱花钱;

  (5) 受助人每次收款后在收款凭证上签字,确保收款金额一致。

  第五条 资助人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以下资助义务:

  (1) 定时定额向受助者指定账户汇款,如有意外情况或者额度的变更,应及时向受助者说明情况;

  (2) 未经受助人允许,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受助人个人信息;

  (3) 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若联系方式变更需提前说明。

  第六条 中间代理人(校方代表)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以下义务:

  (1) 必须保管好取款用专用账户的银行卡,并定期从中取出相应金额代为发放与受助人;

  (2) 定期向资助人提供汇报账户信息,并寄送银行取款凭证、以及经受助人签字的收款凭证;

  (3) 有义务及时促使资助受助双方信息沟通,协调本项资助事务;

  (4) 有义务监督受助者在校真实学习生活表现并向资助者如实反映,定期提供成绩单,有义务定期核查资助者的资助行为是否履约;

  (5) 当发现受助者在校行为有违反合同约定,或有违本合同第四条中一、

  二、三、四款中任意一款者,有权告知资助人协议终止资助;

  (6) 不得擅自挪用专用账款中资金,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资助的撤销

  如有下列情形出现时,资助人可以撤销资助:

  (1) 受助人在资助期限内非特殊情况辍学的;

  (2) 受助人在校表现太差,学习不认真,乱花资助金的;

  (3) 因客观情况变化,资助人确实已无能力继续资助的;

  (4) 受助人提供家庭实际经济状况不实;

  (5) 中间代理人擅自挪用资助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如受助人不主动提供收据和成绩单,请立即停止汇款,并去信分别告知中间代理人与受助人。如再不提供,资助人有权永远中断资助;

  (2) 受助过程中若发生资助人无故违约或借机人身攻击或精神伤害事件,中间代理人代表受助者或受助者本人有权力向本校学生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经三方签章同意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同时签章以后方具有合同效力。 资助人: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章

  年 月 日

  ————————————————————————————— 受助人: 年级: 宿舍号: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银行账号:

  签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间代理人:

  校方代表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篇二:公司助学协议

  甲方:贵州长城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分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家庭地址: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忠厚仁义的传统美德,帮助贫困学子

  实现求学梦想、顺利完成学业,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

  甲乙双方现达成助学协议如下:

  一、甲方从乙方进学校读书起资助乙方,直至完成学业,标准为该大

  学生在校读书期间的学费。

  二、捐助资金由甲方在乙方学校开学前一个周打入乙方的固定账户。

  乙方帐户为:

  三、接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应为为 土木工程、建筑学

  专业学生。

  四、在资助期间甲方要求乙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并无不良作风;

  2、家庭经济确实困难;

  3、在校期间,习成绩优秀,勤奋刻苦,学习和品德操行等必须在

  本班名列前茅,每学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4、乙方在校期间应助人为乐,为学校和社会多做好事;

  5、每学期向甲方书面汇报学习情况和思想状态;

  6、每学年暑假到甲方进行社会实习,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培训和

  考察;

  五、如乙方违反第三条,甲方有权停止资助

  六、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助学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

  议。对于乙方的查询,甲方应当如实答复。如乙方发现助学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用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助学金。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

  篇三:爱心助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通过XX县民政局的介绍及提供的信息,得知 同学家庭生活比较困难,难以继续读书。该同学学习成绩、品行皆优秀,很希望能够通过社会力量来支持自己完成学业。鉴于此生的求学精神,甲方愿意每学期资助该同学100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用,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在受助生受助期间,甲方每年资助乙方生活费 2000 元,直至其大学毕业。

  2、甲方捐助的款项可按学年或学期支付。甲方捐助款项务于每年2月10日前到位,如是按学期捐付需于每年的2月10日和8月10日前将款项到位。

  3、甲方有权了解掌握捐助对象的家庭生活及在校的学习情况,可定期到学校或家中看望被捐助者,鼓励支持学生好好学习,协助家长做好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乙方一经成为“消防博爱,实名帮扶”爱心工程的捐助对象,就必须积极努力学习,必须专款专用,把款项用于学习费用上,及时向捐助者反映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决不

  辜负捐助者的希望。

  5、乙方要通过书信、电话等各种形式,定期主动的向甲方汇报学习、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6、为纪念甲方捐资助学的义举,乙方有责任配合做好记录存档、宣传等工作。

  7、若乙方无故退学或学校辞退乙方,以及甲方有突发的意外情况无法再继续支助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本协议自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二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篇四:捐资助学协议书

  甲方:

  乙方:红河州卫生学校

  丙方:

  一、甲方愿意以个人名义资助丙方就学,期限 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 元。

  二、资助金的使用项目包含丙方在学校读书期间每学期的学杂费、资料费及其它在校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等,但不得使用资助金消费奢侈生活用品及进出营业性场所。

  三、甲方的资助金定期定时将资金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直接汇进学生银行卡内,甲方保留凭证,并电话告知学校相关部门的老师,以方便学校追踪学生使用情况。

  四、乙方应于独立将捐助款做帐,每学斯末就款项支出列出详细清单,或提供凭证。

  五、乙方就丙方学习生活和在校的表现情况每学期至少向甲方汇报一次,乙方每学期末向甲方提供丙方的成绩单。

  六、丙方就自己的思想状况、在校表现情况每个季度至少向乙方汇报一次,并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七、丙方在校期间认真履行自己作为学生的义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品学兼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学习严重退步,甲方与乙方协商后有权终止协议。

  八、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的.资助纯属无偿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丙方提供任何的服务,如甲方有任何超出协议范围外要求则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

  九、乙方对该协议保留解释权。

  甲方: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丙方: (签名) 年 月 日

  篇五:尚学堂公司捐资助学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捐资,帮助乙方就读于“南宁市运德汽车运输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运德学校”)与甲方共同开设的“电子商务(餐饮电子管理方向)”专业订单班(以下简称“订单班”);甲方与“运德学校”将采用“校企合作,垫资助学,工学结合,帮扶创业”的全新模式,对乙方进行全面培养;并为乙方学习和发展提供优质的师资和实训场所;同时为乙方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平台。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叁年,从20**年 8 月 20 日起,至乙方在“订单班”学习毕业止。

  第二条具体捐助方式

  1、甲方从20**年8月20日起,在乙方注册报到后的30个工作日内,即捐资¥1,200元正(大写:壹仟贰佰元整人民币),支付给“运德学校”做为乙方的学费。

  2、2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甲方在乙方注册报到后的30个工作日内,即捐资¥1,200元正(大写:壹仟贰佰元整人民币),支付给“运德学校”做为乙方的学费。

  3、资助乙方实习实训资料,并出资聘请业内资深人士为乙方提供岗前培训。

  第三条工学结合时间表

  1、 第一学年:在校方的安排下,上午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下午到甲方安排 的企业,进行场景实操教学。具体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17:00——22:00共5个小时;

  周六、周日原则上安排休息;如果因甲方或“运德学校”有教学安排的需要,则按照以下时间来安排学习时间:

  11:00——14:00;17:00——22:00 共8个小时;

  2、 第二学年:上午在甲方处进行理论教学,下午到企业进行顶岗实操;具体 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17:00——22:00 共5个小时;

  周六、周日原则上安排休息;如果因甲方或“运德学校”有教学安排的需要,则按照以下时间来安排学习时间:

  11:00——14:00;17:00——22:00 共8个小时;

  3、 第三学年:在甲方的统一安排下,到甲方的各个下属企业进行实习。

  第四条实习补贴、福利及其发放方式。

  1、第一学年的学习补贴为4元/时;第二学年的实训补贴为5元/时;第三学年在 甲方安排下去到所属企业实习的,则按照企业既定的薪酬制度执行。当月补贴,于次月15日发放。

  2、乙方在甲方处学习、实习期间,均可享受免费用餐和定期加餐的福利待遇。

  3、 如遇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原则 上安排休息;如乙方自愿,且甲方也有要求的,则按照300%来发放。

  4、当月乙方的补贴,甲方于次月15日发放(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按时、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捐资助学款。

  2、乙方在甲方处学习及实习实训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实习实 训资料和学习场地。

  3、乙方毕业后,提供相对合适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

  第六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协议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当中约定的各项条款,以及学 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甲方处实习实训期间,严格遵守甲方及所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协议期内,有责任和义务为甲方和学校保守各种秘密。

  第七条其他约定

  1、退学与开除处理。在协议期内,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中途退学,或因触犯国家 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相关规定,而被校方开除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垫资行为,并扣除当月补贴。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应立即终止:

  ①、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毕业;

  ②、乙方因突发重大疾病、人身意外而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导致不能如约履行合同;

  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①、双方协商同意的;

  ②、由于不可抗力或协议订立是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有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协议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不符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未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壹拾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