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寨豁乡小底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清化镇砖井村 陈庆安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甲方地界内,有偿占地建坟,建坟地址位于甲方小底村西小底西组吴小朋南谷砣地供乙方使用。
一、甲方提供长27米、宽20米土地为乙方建坟使用,并负责协调有关事项,甲方及农户应为乙方使用提供方便。
二、乙方在上坟期间,注意防火,否则后果自负。
三、乙方必须在建坟前,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两千元整。
四、使用期限为永久性使用。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寨豁乡小底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清化镇砖井村
征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
被征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方便农田耕种,需租赁土地 亩。用于村修路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乙方征用土地及土地征地范围内的事项订立本合同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村,征用___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____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平方米(___亩)。征地补偿标准按___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一次性支付____元。在一次性未能支付的情况下,可按年付乙方___ 元。甲方须及时给付,不得拖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XXX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占用甲方(本村承包户)的山地安坟使用,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承包山荒地一块转让给乙方安坟永久使用,该地南北长米,东西宽米(东西南北长应方正,其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使用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为永久性长期使用,乙方在占用面积内不得自行扩大及缩小。
三、在使用期内,如国家和政府行政用,政府给予土地补偿金的多少,在不低与买卖价的基础上,最多给予甲方两万元补偿金。
四、使用期间内如村工地变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其坟地,如一方违约,其一方违约承担其法律责任,并加倍付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签定之日,本协议生效,在乙方迁入甲方土地当日必须付清所协商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款项拖欠乙方应负所产生一切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中介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中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