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谅解协议书

张东东

  工伤事故谅解协议书1

  甲方:

  代理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为甲方提供劳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工作时不慎受伤。乙方经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_____元(含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各种法定费用和其他相关必要支出费用),已由甲方先行垫付伍仟元。

  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产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干规定规定,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41000.00);扣除甲方先行垫付的医疗款,实际应向乙方支付赔偿款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甲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当场一次付清。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即为解除,双方不存在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相应权利已经包含在第一项中。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其他各项权力。关于本次工伤赔偿及劳动关系解除事宜全部解决完毕,以后互不干扰。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产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其他各项权力。

  五、以上协议的达成,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自愿,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威胁等情况。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翻悔。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见证人一份。

  甲方:

  代理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人:身份证号:

  工伤事故谅解协议书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工人):_____,男,_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吉利区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