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 空调安装工程的安全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甲方在乙方进行空调安装前,对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口头安全教育,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为 (口头教育后。甲方无相关安全责任),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与安装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1.安装过程中如有坠落物造成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后期外机设备发生坠落(6年之内)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自备空调安装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并负责提供安装人员的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负责对安装人员的安全和治安教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应确保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生着火、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安装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视为乙方擅自施工,后果自负。
7.乙方要做到合法用工,相关证件齐全,如乙方违法用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的指挥,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检查处理的权利。
9.乙方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污染和原有装饰、设备、设施,否则要进行清理、恢复原样,或进行赔偿,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因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外墙、临边、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挂在到可靠地点,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不系安全带严禁空调安装作业。
11.乙方要做好建筑物、管线、室内物品的保护工作,做好安全警械和安全防护工作,不得伤害到他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安装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不准乱倒、乱放,要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
13.乙方要遵纪守法,不得发生盗窃现象,否则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湖南国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李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和内容
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及以后的设计修改变更、甲方指令组织安装。
2 项目具体内容包括:风机盘管,主机安装、配合调试(不含主机吊装,主机基础,机械开孔及主电源部分)。
二、承包方式
本项目合同采用总包工包料(标准配件均为市场常用品牌)方式,盘管安装单价为2000元每台
(含风管风口三速控制开关),模块主机安装单价为2000元每台,按实结算(不含税,)。
三、工期和保修
1本合同签订并按合同要求款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开始进行室内安装。
2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进行室内安装,室内工程工期为自乙方进场之日起 7 天,整个系统调试完毕时间,乙方配合装修公司进度。
3由于不可抗力、或因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较大增减、或甲方同意的其他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4本项目保修期为系统自竣工日期起系统壹年。保修期内,如发现安装质量问题和安装质量缺陷,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8小时内派员进行免费维修。
四、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
1 本项目空调验收效果:参照舒适性空调国家标准验收。
2甲方验收签字或乙方提出验收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工程款 壹万元整,乙方按甲方要求安排施工。
2余款工程完工一次性支付。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场地。
1.2严格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3提供系统正常运转的且能供乙方施工调试系统的水电条件。
1.4甲方或委托施工现场协调人员 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公司、装修公司及乙方相关事宜。
1.5如甲方要求穿梁施工、结构承重防水及与物业公司的接洽由甲方负责。
1.6对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及变更单签字。
1.7如甲方需设计变更,在不影响空调效果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正式书面协议,作为合同补充部分并相应调整工程款,造价以预算书单价为准。
2 乙方责任:
2.1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2.2建立健全防火和施工安全等制度和措施,遵守并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施工噪音、环境保护、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等规定。
2.3工程竣工后清理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打扫室内外卫生。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无故不执行合同,如给乙方造成备货备料方面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
3保修期内,如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如若乙方使用材料品牌与合同附件不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成附件中指定品牌。
4如发现安装质量问题和安装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8小时内派
员进行维修。
八、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保修期届满,本合
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 开鲁县三棵树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通辽格瑞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三棵树小学新建餐厅空调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新建餐厅空调安装
工程地点: 开鲁县三棵树小学
承包范围和内容: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保。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 年11 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0 天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
2、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
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3、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
4、负责现场水电供应,以满足乙方正常施工、调试。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竣工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
2、乙方应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进行施工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质量。
3、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注意施工安全并委托专职安全检查员,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大写: 贰万 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材料款:即 10000.00 人民币,工程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即 10000.00元人民币
3、付款账号:
银行账号:
持卡人:
开户行:
第四条 质量标准、验收及工程质量保证:
1、工期:同合同工期。
2、质量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竣工验收:
3.1、乙方应委派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调试、验收。
3.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报告后,甲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三日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质量保证:
4.1、产品自交付调试完成后保质24个月。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责。
4.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后,将立即委派工程技术人员10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第五条 违约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工程延期超过五天,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如由于其他专业造成乙方无法按期施工,或现场不能满足乙方施工条件等原因,造成的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第六条 仲裁及诉讼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办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向通辽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本工程项目所在。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4、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经双方盖章记录备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书共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合同内容:
甲方将 商住小区一期的中央空调末端系统安装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安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安装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三、 施工范围:
商住小区1#﹑2#、4#、5#、7#、8#、11#、13#、14#、16#楼的室内中央空调末端工程安装(包括风机盘、控制开关、外墙1.5米以内的风机盘配套管道及管道保温、管道过墙开洞、封堵等施工)。
四、 工程地点: 小区内。
五、 承包方式:
清工承包法(包工不包料)。
六、 结算方式:
每组风机盘以 肆佰 元人民币计算。
七、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栋楼施工至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70% 作为工程进度款,每栋楼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95% ,剩余的 5% 在工程全部交工或一个采暖期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 安装施工期:
总安装期:2012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各栋楼交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决定)。
九、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所用安装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乙方需要的安装工具及脚手架由乙方自行提供(大型工具除外500元以上)
十、 施工准备:
1、甲方须在双方确定的开工日前 10日内做好安装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代表到场验看,如发现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召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上述整改工作。
2、安装开工前,甲方给乙方开具进场施工开工通知书并组织乙方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及时到场验看,以保证安装工程如期开工。
4、乙方进场安装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开工日期和安装班组负责人名单,甲方联系人签收回复乙方,甲方签收确认的日期为正式开工日期,若甲方未将相关书面资料反馈乙方,则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十一、安装要求:
1、开工前乙方要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施工地现场认真核对甲方设计的中央空调图纸与甲方原有的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管道、排风(烟)管道是否有冲突的地方,实施中如因与上述管道有冲突要局部改变管道走向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加额度在安装费的18%以内(含18%)甲方不予签证,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机房、管道井、风井等的土建部分布置设计图纸以便乙方进行相应的安装施工,未按照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动位置或管道走向造成的反工,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空调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如与本合同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时,则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十二、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暖通行业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冲洗记录、打压试验报告,及其它证件和手续。
2、质量要求:合格。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确认之后,方能对原计划施工方案做修改。
4、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作为依据,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则要重新安排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乙方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如被甲方或甲方装璜单位损坏的管道乙方不予负责(如需修理工费由甲方支付)。
十三、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的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施工过程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杜绝违章操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电器线路、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的安全,造成损失或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需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注意电器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及其他施工过程的安全保障,并责令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安全
十四、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规定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水源、电源。
2、负责协调解决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工种的互相配合,督促和指导乙方施工。
3、负责在调试、检验过程中的监督、验收。
乙方责任:
装条件的提出施工整改意见。
2、负责设备、施工材料在施工现场的保管、搬运、起吊、分层、就位等。
3、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本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安全及防护措施。提供中央空调安装施工资质证书、安装管理制度和上岗证及特殊工种操作证件,派员参加甲方主持的现场工程协调会或总包方、监理公司组织的有关施工单位的工作会议。
4、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提交甲方,对安装现场实行专人管理,配备事故由乙方负责及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对施工环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不符合安专业管理人员实施现场监理。
5、负责正常安装过程中所需空调部件及材料的搬运、堆放。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机械和劳保用品。
6、 负责做好安全防护,负责清理施工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 负责施工过程中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顺延开工,并对工期的延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因不能如期完工的,推迟一天扣合同总款的0.3%作为工期延误罚款。
3、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
十六、双方代表:
1、甲方委派一名代表,负责安装现场工作的监督及联系协调。
2、乙方委派一名代表,负责安装现场施工安排及联系协调。
3、双方代表经确定后,如确需变更的,须提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且对签署方具有同等效力。
2、凡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五(5)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