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标准模板
篇一: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局标准版本)
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和股东决议,现就转让方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 股东将原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全部 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额为 万元。
二、转让金额于 年月日前,金额万元全部支付给转让方。
三、至 年 月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转让双方均已认可。从 年月日起(受让方)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转让方)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发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篇二: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局要求格式最终版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下称“甲方”)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受让方: (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各方”,单独称为“一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折合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以下称“转让股权”)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陈述与保证
1.1 各方具备签订、履行本协议的资信状况及能力;
1.2 甲方是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即为公司[]万元注册资本;
1.3 甲方是转让股权的合法拥有者,且对该转让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未设立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1.4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不会违反:
1.4.1 公司的章程;
1.4.2 各方现行有效的合同、协议;
1.4.3 各方其它使其财产或行为受约束的文件。
第二条 股权转让
2.1 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2 转让股权应包含其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不带有任何瑕疵,且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
2.3 股权转让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完成后,乙方将拥有公司51%的股权;
2.4 转让完成后,乙方依据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转让股权的份额及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人民币735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即乙方受让的.甲方拥有的公司51%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735万元。
第四条 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4.1 上述股权转让对价在以下条件满足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4.1.1 本协议已经有关双方依法适当签署;
4.1.2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已经在工商登记部门依法登记。
4.2 甲方应向公司交回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如有),公司向甲方和乙方发出新股
东出资证明书。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适当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税项及其它费用承担
各方一致同意,各方各自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相应税项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 违约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依法向守约方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其现行规则在上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条款外,本协议其余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 其它
10.1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
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住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回答化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10.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生效;任何修改和补
充是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 文本
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余三份用于呈交政府有关主管机构作登记备案之用,所有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 让 方:
签字:
签署时间: 年月日 签署地点:
受 让 方:
签字:
职务:
签署时间: 年
月日 签署地点:
篇三: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最新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
年 月 日在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份额
1. 甲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
乙方。
第二条 保证
1. 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有限
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
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
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 有限责任公司原享有
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 乙方承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
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转载于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
分担亏损。
第四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名): 乙方(盖章或签名):
年月日 住 所:住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