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各方:
甲方:余庆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田维忠
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甲、乙、双方在位于 大乌江镇凉风村共同出资开办一砂石场,为甲方提供原材料。双方共同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项目清算之日或双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6000000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000元;以场地出资及办理手续的山头拆资计人民币6000000元,共计6000000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本协议签署之前交齐并已投入到合伙项目中。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20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合伙事项的决策
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关合伙事项的决策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
致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双方各二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承担。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因经营砂石场尚有如下合伙债务未清偿:1、尚欠xxx青苗、果树赔偿款13000元未支付;2、开办砂石场前期使用挖机、装机、双桥车等机械,尚有 300000 0元机械费用未支付。
六、现场连砂的销售
现场连砂销售价格确定为400元/车(车箱长度不超过5.6米,车厢高度为1.2米加0.3米围板)。
连砂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
七、销售款的保管及分配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王洪负责保管砂石场的销售款项,每收足销售款10万元分配一次。
本协议第五条所述债务及其他合伙债务未清偿之前,三方均不得分配销售款项,所收销售款项应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合伙事项完成后,合伙财产一律变现处置,不得租借。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甲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并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活动发起者(或车主): (以下简称甲方)
活动参加者(或搭车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自助钓鱼活动均为aa制,即钓友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自已承担。
二、自助钓鱼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组织者有义务组织同行人员进行救援或改变行程。
三、自助钓鱼活动是钓友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参加者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钓友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自助钓鱼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车辆及人身(包括车内其他人)的安全由各钓友自己负责,(钓迷论坛)及活动相关组织者、发起者不负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等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钓友间冲突、急性疾并意外事故等,活动发起人和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钓友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实在有事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并签名(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这次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视为弃权;该钓友的任何行为也与本论坛及活动无关。
八、该准则或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
九、本协议解释权归钓迷论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甲方: 桐乡市博源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我公司车间生产进度,保证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有关请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乙方请假时间:自年月日止共50天,用于回家装修房子(路程包括在内)。
二、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至请假期满之日止。
三、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回公司上班,不得以任何事由延长假期。
2、乙方如不按双方约定时间回公司上班者或被发现违反劳动用工合同私自在其他公司工作的,扣除假前一个月工资。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桐乡市博源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辅导班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中心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制度,健全中心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辅导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要认真做好为学生辅导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负责乙方子女的作业及课外辅导,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其子女在上课期间的情况, 并且按照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以满足不同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
第三条:甲方在学生上课期间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为达到学生进步共同努力。
第三条:本甲方没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担下课后看护孩子的责任,望各位乙方谅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对甲方的'联系,以保证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违约责任
1、中心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中心承担赔偿责任。
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3、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中心,中心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中心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4、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中心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5、学生在中心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中心有过错的,按中心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中心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中心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中心的设施有关,但中心的设施并无缺陷;
(2)中心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7、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开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8、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中心共同负责,中心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中心不负责任。
9、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中心或私自离开中心,中心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11、中心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中心、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师承担部分责任。
12、学生在中心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中心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合同无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为了提高各位同学外出游玩的安全意识,强化同学们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各同学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负责人与各同学双方的责任,保护各同学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此次外出游玩工作的顺利进行。xxx和负责人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由乙方带队外出取于自愿,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外出游玩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等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外出游玩期间发生事故,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到达游玩地点,甲方要遵守游乐场所的安全提示,游泳必须在指定区域,上船游玩必须穿救生衣,如若不安提示自行做主,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游玩期间,禁止追车、吊车,禁止活动过程中故意语言中伤他人。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安全返回学校后自动解除。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公章:
北京日益通速递有限公司的经营指导思想是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适应市场的客观规律及发展,逐步地发展壮大,以实现与员工共同富裕共同奋斗为目标的和谐公司。
为此,我们的干部员工,提高法律意识,加强道德水准,提高对邮件的安全及保密工作的认识,适应邮政行业的标准和质量的新要求,均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在此,提出以下有关安全保密协议,请每位员工遵照执行。
1. 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
2. 掌握本岗位所必须的文化、技术、业务和职业技能。知晓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3.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国家和客户秘密。
4. 绝不隐匿、毁弃、私拆和盗窃邮件,视用户的邮件为生命。
5. 公司及客户的利益高于一切,不泄露公司及客户的任何信息和秘密,确保客户邮件不受损失、确保公司不受伤害。
6. 按照公司要求,安全、快捷、准确的完成日常取送件工作。
7. 工作坚持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签字人: 北京日益通速递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年月 日
施工项目:
施工地点:
施工期限:
甲方:
乙方:
为保证项目工程顺利进行,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特签订施工(含消防)安全协议书。
1、施工方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各省、市消防条例,搞好消防和治安防范工作。
2、施工方对项目工程指定专职安全人员一名,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工作,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及施工安全规范教育。
3、施工前,施工方必须配备所需的灭火器材,按建设方的要求办理施工人员注册登记手续,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守则,并遵照执行。
4、施工方不得雇用未成年人(18岁以下)或老年人(55岁以上),发现一人,处以施工方5000元罚款。
5、各工种均要有上岗证(包括木工、架子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砌筑工、防水工、电焊工、管工等),一经发现,施工方和无证上岗人员各罚款20xx元。
6、施工方动用明火、安装电器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前必须向建设方项目负责人申报,动火(电、气焊)前应事先持特种工种操作证到建设方开具动火证。动火时要做到一人动火一人监护。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吸烟现象(当场发现或发现烟头)均处以100元罚款。
8、施工方对所用工程材料,必须严把防火关。地毯、壁纸等须有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测报告。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油漆、稀料等)物品,易燃物品应随用随进。
9、施工方人员须按建设方指定线路进出施工现场,未经同意不准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10、施工方对施工现场必须随时清理,每日收工前会同建设方项目负责人检查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11、施工中由施工方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事故,施工方负全部责任。给建设方造成损失的,施工方负责全部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12、建设方工程负责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施工方必须接受检查并配合。
13、根据工程需要及建设方要求,工地应留夜班值班人员,对工地进行不间断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
14、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治安、行政管理条例,主动办理好有关手续,禁止一切违反有关安全条例的行为,凡因此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施工方承担。
15、开工后一周内,施工方向建设方项目负责人交付人民币5000元作为安全保证金。建设方有权按以上安全条款处罚。多退少补。
16、如遇施工场地周围(直径不超过100米)有居民居住,施工时间为上午7:30到下午18:00点止,遇晚上加班,不允许有声音的工作(不超过45分贝),不按规定施工罚3000元/次。
17、在该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严禁抛、冒、滴、漏、洒。特别在清理垃圾期间不能有扬尘。违规者罚3000元/次。造成后果由施工方自行处理并解决。
18、在该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方应积极配合建设方对外的协调工作。不予配合按违纪处理。
19、施工方应保持现场居住区的清洁、卫生、安全用电、用水等问题。
2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广州嘉禾富安酒店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诊所;负责人:
乙方(患方):*****;身份证号:*****;住址:*****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于**年**月**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