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示例
兹因立约人、情投意合,爰订于年月日在举行公开仪式,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住所地为
,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 妻负担:
(一)采买日常用品 (二)煮饭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洁、整理家务
(六)房屋之修缮(七)喂乳 (八)换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它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注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 夫负担全部 '
□ 妻负担全部 _
□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 ,妻负担 。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国民消费支出或新台币 元(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新台币 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新台币 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因妻无兄弟,故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
□父姓
□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如夫妻对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有不一致之情形,愿本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协议之。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新台币元。
十、特约事项:
立约人:男方:
女方:
3
婚前协议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双方准备结婚,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到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的协商,对婚前以及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和乙方结婚后,乙方自愿将自己婚前以及婚后的所有财产归甲方一人所有,乙方自动放弃婚后财产处理权,若日后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离婚,乙方无权支配一切财产,均由甲方一人处理及获得.
二, 甲乙双方婚前的债务由债务方自己承担,婚后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个人投资以及投资所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三, 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甲方无法掌握,每日空床费300元
四, 丙方和丁方是此协议的见证人,以证明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该协议.
五,此协议由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丁方 :
20xx年x月x日
问题补充:此婚前协议书,没有公正也具有法律效应吗?
第一,协议书不须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该协议书有不当之处,“若日后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离婚,乙方无权支配一切财产”,没有明确在什么前提下谁提出离婚,显失公正,该条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第一条:你在无视《婚姻法》,当后边有事时,乙方称本协议不是在自己意愿下签定的,法院照样根据婚姻法现行规定处理婚后财产。你的条款明显失去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二条:此条协议应属于婚前财产公正,和婚后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各自管理。乙方婚后债务单独负责的前提应该是乙方收入归乙方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