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协议书参考
用人单位:
遣散人员:
用人单位: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所: 地址: 邮政编码:
遣散人员姓名: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遣散人员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复印粘贴处)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遣散协议,决定从2012年6月30日起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2004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2004元人民币,工资发至2012年6月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部门一份。
履约地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