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协议书

秦风学

售房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相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售房协议。

  一、甲方将灵新煤18#楼1单元102室楼房一套出售给乙方,出售后房屋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如房产证及相关产权开始办理,甲方有责任共同协同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等,过户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一人承担。

  三、甲方房屋面积为55。5平米(净面积),内有设施:数字电视机顶盒1台、沙发1套、双人床1件、茶几1件、衣柜1件、灶具1套,外带一间杂物房。

  四、协议签字后房屋暖气、电表、闭路、水管、电线自行改装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与甲方无关。

  五、整房出售、房价经双方协商定于伍万柒仟元整。并商定在2010年7月15日前办理交接手续,现金付款,一次交清。甲方在乙方交清房款后必须于2010年7月17日前 将住房(钥匙)全部交付乙方,此后乙方对该住房拥有合法产权。

  六、甲、乙双方手续交接清楚后均不得反悔,无论日后房价行情如何均不得采用任何借口产生反悔行为。

  七、如果日后集团公司因政策性搬迁所产生的一切优惠政策(如搬迁补助、因房补房、重建新居)均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责任共同协同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日后集团公司职工因房改分房等相关政策与乙方无关,甲方有权利享受其政策。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证明人各持一份,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者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证明人:(签字、盖章):

  二〇XX年七月一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