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安全协议书(精选六篇)

王明刚

  学生在校安全协议书1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未经允许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离校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才能够离开学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学生在放学后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游泳、攀岩、涉水、探险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同学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可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如违规一次,学校会给予警告,并及时告示家长。如再有犯,学校会进行劝退。

  4、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校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早退,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

  5、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突发状况,如突发疾病等,学校会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解决。(这个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么改下,尽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揽责任)

  如已经阅读完毕,请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经监护人签字,视为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并已了解了学校的注意事项。此协议书自正式开课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课。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在校安全协议书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学生在校安全协议书3

  为了增加学生的安全文明意识和自律意识,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创造优良的学风、校风,使“建平安校园,创优良校风”活动顺利进行。依据《高等教育法》及《北京涉外经济专修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涉外艺术设计学院<甲方>授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乙方签订《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安全文明自律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优化育人环境,创造优良的校风,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加强管理。随时就学生在校情况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并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学生及其家长的合理化意见、建议。

  2、学生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到自我管理,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3、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学生离校去外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校。

  4、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外租借宿舍,不得擅自在宿舍内留外人住宿和夜不归宿。

  5、学生外出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到险要的地方游玩。学生在校内外不得从事危险活动。

  6、严禁学生到水库、塘坝游泳。

  7、严禁学生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改造、私拉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煤炉等取暖,自炊,严禁在公共场合点燃明火,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学生不得到营业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从事娱乐活动或打工。

  9、学生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大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10、学生清扫教室、宿舍卫生或平常晾晒衣物时,不得将身体探出窗体或阳台外边。

  11、严禁学生吸烟、酗酒、和观看传播淫秽、不健康的书刊、电影、录象、网站或网页等。

  12、学生要注意公共卫生,杜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意践踏草坪。

  13、学生应以校为家,爱护公共设施,杜绝损坏公物,拒绝课桌文化自习室内文明学习,不占位,杜绝大声喧哗,打电话,吃东西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

  14、学生要自尊自爱,举止文明,言行得当,不在公共场合有过亲密的行为。

  15、学生上课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进出教室,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6、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闹,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抛果皮,不在墙上乱涂乱画。

  17、学生要按时回宿舍休息,不在校园闲逛、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觊觎他人钱物、不歧视他人,不乱倒污水,不乱放衣物,不乱张贴,保持宿舍干净整洁。118、学生就餐时要排队购餐,不大喊大叫,不浪费粮食,珍惜别人劳动成果,爱惜餐具。

  19、学生在校应说普通话,讲文明语、不粗俗下流,谈吐斯文,礼貌大方,关心他人,尊敬师长。

  20、学生在校期间要仪容仪表规范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带首饰,不染发,不纹身。

  21、学生应讲求诚信,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考试,杜绝考试舞弊行为。ザ砸蜓生违反以上协议内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凡年满十八周岁及以上的在校学生,按法律规定还须承担公民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由各学院负责签字并保存好此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学生在校安全协议书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和素质教育的主要载体,是生长在学校教育环境中的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我校开设了小足球、小篮球、乒乓球、轮滑、中国象棋、古筝、二胡、杨琴、琵琶、笛子、号鼓、合唱、舞蹈、国画、素描、书法、十字绣等20个社团。这些社团打破班级界限、打破年级界限,将社团活动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努力实现社团活动课程化。学校积极为学生搭建各种平台,创造条件,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参与社团,丰富了学生的课外生活,拓展了学生的发展空间,为学生的梦想插上理想的翅膀。

  您的孩子因为参加了社团,所以周二、周四放学时间较其他学生晚一些,现学校统一将参加社团的学生放学时间定为下午5:00(周一、三、五4:10正常放学)。如您自愿送您的孩子参加学校社团活动,请您自主为孩子活动必备的器乐、颜料等用具(轮滑等项目还要买齐头盔、护膝等安全防护用品),准时来校接您的子女回家,并烦请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以免意外情况的发生。让我们家校密切合作,为您子女的幸福人生奠基!

  协议签定后,学生放学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在校安全协议书5

  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鉴于有机会在(时间)参加比赛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活动),本人_________(若是未成年人,则为该未成年选手的法定监护人)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该未成年选手)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明白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设备、设施、道具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活动的规则造成;

  2、承担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人身及财产损失方面、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参加活动所导致的或由于前述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本人保证在活动开始前已将本次活动的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4、承诺不会就人身或财产损失向目前就读学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及院系等提起关于无过错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诉讼或有关赔偿请求。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参赛当日年龄: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学生在校安全协议书6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3、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不得在校内滞留。

  4、教职员工履行教育职责,对学生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6、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7、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8、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9、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

  学校盖章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