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用工协议条款。
一、经初步考核,双方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
二、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时间内,乙方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经甲方确认能达到岗位要求,本协议正式生效;否则,本协议自然终止。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煤矿的“三大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为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入矿后,必须服从甲方《安全奖惩规定》及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如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或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乙方有行使安全生产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六、乙方每月出勤必须达到26天以上,多一天奖励20元,少一天罚款50元。回采班组要求16人,掘进班组6人,上班率必须达80%以上,否则不给予安排工作,并按旷大班处理(每班罚款200元)。
七、实行计件工资支付方式。
八、鉴于煤矿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企业应交社保、医保等各项费用计入工资,由乙方自行缴纳。合同双方签字画押生效,如在工作中出现“三违”和因工作不负责影响生产,故意捣乱、破坏生产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取消浮动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九、由于乙方自身工作能力、工作态度问题,导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有权予以调岗、降薪、直至辞退,并按矿方规定结清工资。
十、本协议到期自然终止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在本后同期内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续签本合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本协议各条款内容及含义确认无误后签署,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